這是19世紀英國最著名的案件之一,沉船,財富,地位,遺產,失蹤了十年的人又回來了,他的身份到底是真是假?
背景1829年,羅傑·蒂奇伯恩生於一個貴族之家。蒂奇伯恩家族擁有準男爵的世襲封號,羅傑的父親是第十任準男爵,如果不出意外,身為長子的羅傑將成為第十一任準男爵。
羅傑·蒂奇伯恩
蒂奇伯恩家族十分富有,他們在英格蘭南部的漢普郡擁有近2300英畝的農場和土地,在倫敦也有資產,年收入相當於現在的250萬英鎊(約2200萬人民幣)。
羅傑的母親亨麗埃特是法國貴族的後裔,她不喜歡在英國農村生活,帶著羅傑去了巴黎。
亨麗埃特
羅傑16歲時,被父親哄回了英國。因為在法國長大,羅傑說英語時帶有濃重的法國口音。
凱瑟琳是羅傑的表妹,她與受過良好的教育,彬彬有禮的羅傑一見鍾情,墜入愛河。他們的戀情遭到了家族的強烈反對,為了讓羅傑忘掉這段感情,家裡人讓他去環遊世界,旅行三年再回來。
1854年4月20日,25歲的蒂奇伯恩結束了南美之旅,登上了從里約熱內盧開往牙買加的貝拉號船。四天後,貝拉號的殘骸在巴西海岸附近被發現,沒有發現遺體或者倖存者,人們認為船上全員都已命喪大海。
1855年6月,貝拉號失事的訊息傳回了蒂奇伯恩家。巨大的打擊使亨麗埃特精神崩潰,她拒絕相信兒子再也回不來了。
發現有傳言說,貝拉號上的倖存者被另一艘船救走,帶去了澳大利亞。還有一種說法是貝拉號被船員劫持到了澳大利亞。
懷著希望,亨麗埃特找到了一個靈媒,讓她算算兒子是否還活著。“你的長子”,靈媒說,“還活著,很好”。
1862年6月,羅傑的父親去世,準男爵的頭銜傳給了羅傑的弟弟阿爾弗雷德。阿爾弗雷德是出名的花花公子,不擅經營和理財,很快就因為投資失誤把家族帶到了破產的邊緣。1866年,阿爾弗雷德因為酗酒命喪黃泉。
亨麗埃特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大兒子羅傑的努力。她在報紙上刊登尋人啟事,承諾向任何能提供資訊的人給予“豐厚的獎勵”。在尋人啟事裡,她詳細描述了羅傑的身份,相貌,說他是鉅額遺產的繼承人。
1865年10月,在羅傑失蹤十年以後,亨麗埃特收到了來自澳大利亞的第一條線索。在澳大利亞瓦加瓦加市的一起破產案的審查過程中,當事人托馬斯·卡斯特羅透露,他在英國擁有財產,曾在一次沉船事故中倖存下來,他還碰巧抽著一根刻有RCT(羅傑名字的首字母縮寫)的菸斗。
托馬斯的律師看過報紙上的尋人啟事,在律師的催促下,托馬斯承認,他確實是失蹤已久的準男爵,並開始與亨麗埃特聯絡。
托馬斯·卡斯特羅
他對亨麗埃特說,貝拉號沉沒後,他被一艘名為魚鷹號的船救起,隨船到了墨爾本。在澳大利亞遊蕩一段時間後,最終在瓦加瓦加落腳當了屠夫。至於為什麼一直沒和家人聯絡,他以沉船時大腦受創而模糊帶過。
亨麗埃特安排他到悉尼與兩個蒂希伯恩家的前傭人見面,這兩名傭人都對羅傑很瞭解。
兩人都說托馬斯很像羅傑,不過,其中一人在“羅傑”纏著他要錢以後,很快收回了自己說的話。
他們能“認出羅傑”也不容易,羅傑離家時很瘦,而這個“羅傑”體重接近200磅,身高也明顯比羅傑要矮。不過,隨著年齡的增長,人變矮變胖也有可能。
1866年底,當托馬斯回到英國時,他的體重接近300磅。有人懷疑他是故意增重,以掩蓋自己的外貌。
真正的羅傑受過良好教育,但此“羅傑”寫給母親亨麗埃特的信中卻充滿了拼寫和語法錯誤。他不僅說話沒有法國口音,甚至也不懂法語,連最基本的法語短語都聽不懂。此外,羅傑去南美洲之前,曾留下了一個包裹,“羅傑”說不出包裹裡有什麼。“羅傑”將一切解釋為沉船造成的創傷影響了他的記憶。
不過也有一些對他有利的證據,比如他記得童年時的一些小細節,能說出家裡狗的名字。
重聚雖然“羅傑”的身上有不少疑點,但急於見到兒子的亨麗埃特認定他就是羅傑。“羅傑”回到英國後,她立刻每月給他1000英鎊做零花錢。
不過,家族中其他人都認為亨麗埃特從澳大利亞找回來的是一個舉止粗俗的騙子。
“羅傑”過了兩年貴族生活,體重和債務同步增加。
1868年,亨麗埃特去世,“羅傑”失去了經濟上的支援。1871年5月,他向法院起訴,要求裁定他確實是羅傑·蒂奇伯恩,可以繼承遺產。
審判調查人員在澳大利亞對他的身份進行了大量取證,發現他的名字既不是羅傑·蒂奇伯恩也不是托馬斯·卡斯特羅,有200多人指認他叫阿瑟·奧頓,是一名屠夫的兒子,從倫敦來到澳大利亞謀生。
還有一位筆跡專家作證,證明假羅傑的筆跡與真羅傑的不一樣。此外,那艘名為魚鷹號的船確實抵達了澳大利亞,但它特徵與假羅傑描述的並不相符。假羅傑也無法說出船員或船長的名字,航行日誌裡也沒有提及曾經搭救過任何沉船事故的倖存者。
諸多強有力的證據使陪審團駁回了民事訴訟請求,轉而進行刑事審判,以確定假羅傑(阿瑟)是否犯有偽證罪。
檢察官認為,看到亨麗埃特在澳大利亞釋出的尋人啟事以後,假羅傑認為這是一個提高自己生活地位和水平的機會。他與悉尼的兩個前傭人達成了金錢交易,從他們那裡得到了羅傑生活的一些細節。
雖然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個羅傑是假的,但整個審判持續了188個法庭日,成為英國有史以來持續時間最長的一次審判。
為什麼花了如此長時間?因為假羅傑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援。
他發起了一個類似眾籌的行動,成立了一個委員會來為他募集辯護資金。他在報紙上刊登廣告說:“我呼籲每一個熱愛正義和公平的英國靈魂,保護弱者免受強者之壓迫。”
他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受當局壓迫的弱者形象,支援他的人大多來自弱勢群體。
這些來自弱勢群體,為他捐了錢的人,即使面對強有力的證據,也硬著頭皮選擇繼續支援他,他們不願意承認自己支援的人其實是個騙子,捐出去的錢是打了水漂。
審判期間各種小紀念品十分暢銷,從當事人到大法官都被製成了陶瓷小像出售,他們的名字也隨之變得家喻戶曉。
在法庭上,假羅傑堅決否認自己和阿瑟·奧頓有任何關係。當控方準備從澳大利亞傳喚證人反駁他時,一個一錘定音的證據出現了,真羅傑有一個紋身,而假羅傑身上沒有。
阿瑟·奧頓最終被判14年監禁。
結局在獄中服刑十年後,阿瑟·奧頓被釋放,儘管他繼續聲稱自己是羅傑·蒂奇伯恩,但公眾對他的案件已經沒有興趣了。
1898年,64歲的阿瑟·奧頓死於貧困。令人疑惑的是,蒂奇伯恩家族在他的棺材上放了一塊牌子,上面寫著“羅傑·查爾斯·多蒂·蒂奇伯恩准男爵”,在死亡證明和墓地埋葬的登記記錄中,使用的也是這個名字,他們把阿瑟·奧頓永遠地變成了羅傑·蒂奇伯恩。也許蒂奇伯恩家族認為,冒牌貨總比什麼都沒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