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南宋在其統治的150多年時間裡,有相當長的時間都是需要納貢和繳納歲幣的,那麼南宋究竟對北方的金國繳納了多少錢呢?算一算成本很高昂,相當於1485萬兩白銀、1485萬匹絹,這還不算幾次北伐的軍費和物資轉運費用,家眷安葬費用,一年的歲幣相當於南宋正常年份歲入的3%。
南宋向金國貢獻歲幣始於1142年,1141年,宋高宗向金國皇帝稱臣,允諾歲貢銀、絹各25萬兩匹。
而這樣的歲貢標準只維持了二十一年。宋孝宗即位後,於1163年啟動“隆興北伐”,給金國的歲貢自然也隨之中斷。1164年,兩國重新簽訂“隆興和約”。新和約有三大變化:(1)變君臣關係為叔侄關係,也就是取消了兩國的宗藩關係;(2)廢除“歲貢”名義,改為“歲幣”;(3)歲幣額度下降,變更為每年向金國輸送銀20萬兩,絹20萬匹。
四十二年之後,1206年,宋寧宗再次啟動“開禧北伐”,但是這場戰爭因為南宋內亂而歸於慘敗,宋金兩國重新簽訂“嘉定和約”。新和約有兩項變化:(1)叔侄關係改為伯侄關係,金國由南宋的叔叔變成了南宋的伯伯;(2)歲幣額度增加至每年銀30萬兩、絹30萬匹,並賠償金國軍費300萬貫銅錢。
新的歲幣只輸送了四年。1211年,成吉思汗率軍南侵金國,金軍節節敗退。北宋測度情勢,自1212年起即不再向金國輸送歲幣。1234年,金國被蒙宋聯軍攻滅。次年,蒙古軍隊大舉南侵,開啟了持續三、四十年之久的宋蒙戰爭。期間,南宋曾向元廷提出過稱侄、稱侄孫乃至稱臣的請求,試圖以輸送歲貢的方式來維持兩國關係,但未能得到應允,所以戰爭被迫繼續進行。1276年,元軍進入臨安,南宋的中央政權滅亡。
也就是說,從1142年到1162年,這21年間,南宋向金國輸送財物,共計銀525萬兩,絹525匹。從1164年到1205年,這42年間,南宋向金國輸送財物,共計銀840萬兩、絹840萬匹。從1208-1211年,這4年間,南宋向金國輸送財物,共計銀120萬兩、絹120萬匹。所以按照宋朝嚴格履行約定的情況來看,在67年的時間裡,南宋向金國輸送了1485萬兩白銀、1485萬匹絹。外加300萬貫銅錢的軍事賠款。
按照辛棄疾在美芹十論裡的估算,南宋給金國的歲貢,折算為銅錢是“二百餘萬貫”,約等於南宋財政收入的3%。現在還有人在瘋狂吹噓南宋的gdp佔了世界的75%,但是殊不知為了換取金國不發動戰爭,南宋的黎民百姓必須承受何其高昂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