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西周覆滅後,諸侯擁立原先被廢的太子宜臼為王,史稱周平王,東遷洛邑(今河南洛陽),史稱東周。
東周的前半期,諸侯爭相稱霸,稱為春秋時代;公元前453年,韓趙魏三家聯手滅智氏家族後,三家分晉,各諸侯相互征伐, 稱為戰國時代。
周平王東遷以後,管轄範圍大減,形同小國,而春秋時共有140多個諸侯國。諸侯之間互相攻伐和兼併,天子不能擔負共主的責任,經常要向一些強大的諸侯求助。在這情況下,強大的諸侯便自居霸主,中原諸侯對四夷侵擾打著“尊王攘夷“的口號團結自衛。
周襄王十七年(前635年),發生子帶之亂,周襄王不能平,求救於晉文公,文公誅叔帶,遂為伯而得河內地 。周襄王二十年(前632年),襄王為晉文公所迫,於河陽踐土會盟。
週考王時,國勢益弱,分為東周國和西周國。
周赧王八年(前307年),秦國借道東周攻打韓國,周人兩邊都不敢得罪,左右為難。東周國與西周國位於諸強國之間,不能同心協力,反而彼此攻殺 。周赧王五十九年(前256年),西周國為秦國所滅,同年周赧王病死,周亡。七年後,東周國亦為秦所滅。
東周共傳25王,歷時515年, 這一時期是中國的社會制度劇烈轉變的時期,以鐵器的廣泛使用為標誌。
以下所列為部分春秋時期人物春秋時期開始於公元前770年,止於公元前476年,戰國前夕,總共295年。一說止於公元前453年,韓、趙、魏滅智氏,一說止於公元前403年,三家分晉。彼時140多個大小諸侯國中比較重要的有齊、晉、宋、陳、鄭、衛、魯、曹、楚、秦、吳、越、燕等。
春秋五霸:齊桓公、晉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莊王
(1)鄭莊公(?一前701)春秋時鄭國國君。名寤生。公元前743—前701年在位。鄭武公之子,繼武公即位。
即位後任祭仲為卿。封其弟叔段於京(今河南滎陽東南),號京城太叔。叔段以京城叛,母武姜欲應之,乃發兵平叛,叔段出奔共(今河南輝縣)。遂遷武姜於城潁(今河南登封西),誓言“不及黃泉,無相見也”(《左傳·隱公元年》)。居年餘,悔遷母,潁谷封人潁考叔為之謀,掘地為隧相見。為周平王卿士。曾聯齊、魯擊敗宋、衛。後侵周地,割取禾麥。鄭莊公三十七年(前707)以周桓王免其卿士職位,遂不朝周。周桓王率諸侯師伐鄭。他率部抗禦,大敗王師於繻葛(或即長葛),桓王中箭受傷。
(2)燭之武春秋時鄭國人。魯僖公三十年(前630),晉、秦聯軍圍鄭都城,他受鄭文公命,夜以繩從城上系下往秦營,見秦穆公言亡鄭無益於秦,只能增加晉的疆土。又數說秦予晉恩惠甚多,而晉對秦則恩將仇報。並預言如晉滅鄭,必西向侵秦擴充套件土地。秦穆公遂與鄭結盟,率軍返秦。晉文公聞之,亦解圍而去。
(3)左丘明春秋末年魯國人。一說姓左名丘明,一說姓左丘名明。曾任魯太史。著有《國語》,記載自西周穆王至春秋時期周王室及魯、齊、晉、鄭、楚、吳、越諸國君臣的言論。又著有《左氏春秋》(即《左傳》),記載自魯隱公元年(前722)至魯哀公二十七年(前468)的歷史,為中國第一部完整的編年史。但歷來學者對他的時代、籍貫、官職及著作都有各種不同的說法,尚無定論。
(4)曹劌劌一作翽,即曹沫。春秋時魯國人。魯莊公十年(前684),齊攻魯,他隨莊公迎戰齊軍於長勺(今山東萊蕪東北),建議莊公待齊軍三鼓氣竭,即擊鼓反攻。莊公依計,遂獲大勝。又傳莊公十三年,齊桓公與魯莊公在柯(今山東東阿)相會,他持劍相從,脅迫桓公訂立盟約,收回魯之失地。
(5)魯班亦作公輸般、公輸盤、公輸子。戰國時魯國人,故又稱魯班。為善於製造新器械之能工巧匠,與墨翟同時。曾為楚王作舟戰之器鉤拒及攻城之具雲梯,用以攻宋。墨翟步行趕至楚說服之並勸止楚王攻宋。又傳曾發明撞車、車弩、磑、木匠工具等,後人奉為建築匠與木匠之祖師。
(6)齊桓公(?一前643)春秋時齊國國君。公元前685-前643年在位。名小白。僖公之子,襄公之弟。
為公子時因見內亂,離齊至莒(今山東莒縣)。襄公被殺,齊之大夫迎立為君。即位後任用管仲,改革內政,國勢強盛。桓公七年(前679)於鄄(今山東鄄城北)之會始稱霸諸侯,奉行“尊王攘夷”政策。二十年,奉周王命討伐衛國。二十二年,伐山戎,救燕國。二十五年,敗狄救邢、衛二國。三十年,伐楚,與楚在召陵(今河南郾城東)結盟而還。三十四年,周因王子帶爭王位而起內亂,率諸侯會於洮(今山東鄄城西南),尊周襄王為王。次年,與諸侯盟於葵丘(今河南蘭考東),規定與盟諸侯永保和好,維護等級制度。後又兩次命諸侯戍周以御戎。因“九合諸侯”,“尊王攘夷”,故為春秋五霸之首。
(7)管仲(?一前645)春秋初潁上(今安徽穎水之濱)人,名夷吾,一稱敬仲。
初與鮑叔牙經商南陽。兩人知己友好。齊襄公時,為公子糾之傅,隨之奔魯。魯莊公九年(前685),助公子糾與公子小白 (齊桓公)爭位。失敗後,經鮑叔牙推薦,被齊桓公任為卿。旋在齊進行改革,“寄軍令於內政”。使軍事組織與居民組織結合。劃國為十五士鄉與六工商鄉,士鄉五家為軌,設軌長;十軌為裡,設裡有司;四里為連,設連長,十連為鄉,設鄉良人;五鄉一帥,共萬人一軍。共約有車千乘,兵三萬人。工商鄉使工就官府,商就市井。分鄙為五屬,以三十家為邑,十邑為卒,十卒為鄉,三鄉為縣,十縣為屬,分別設官管理。發展經濟,強調“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善理財政,實行“相地而衰徵”,按土地肥瘠徵賦;節制徵發力役,禁止掠奪家畜;開發漁鹽之利;鑄貨幣,平物價;允許罪人用兵器或金(銅)贖罪。重視選拔人才,以優秀者為士。齊經改革,國力大增。又幫助齊桓公推行“尊王攘夷”政策,使成為春秋首霸。
(8)晏嬰(?一前500)即晏子。春秋時夷濰(今山東高密)人,字平仲。齊國大夫,歷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三朝。
節儉力行,能諍諫,主張計能定祿,誅不避貴,賞不遺賤。認為儒者所倡導的禮制迂腐繁瑣,不可導民。重視發展農業生產,提倡蠶桑,反對厚賦重刑和祈福禳災。多次出使楚、晉、魯等國,名顯諸侯。齊景公九年(前539)使晉,與晉叔向議論齊政,認為齊國民心擁護陳(田)氏,政權終將歸之。事蹟言論見於《左傳》、《史記·管晏列傳》、《晏子春秋》等。
(9)孫子春秋時齊國樂安(今山東惠民)人,字長卿。田完之後裔。田完五世孫田書伐莒有功,齊景公賜姓孫氏,食邑樂安。他
自齊入吳,以所著兵法十三篇見吳王闔閭。闔閭試其練兵之法後,任為將。吳攻楚,他率師,五戰五勝,破楚之郢都。曾與闔閭對答,認為圖強必須改革,預測晉國六卿興亡前途,比較六卿實行的田制改革,認為畝大稅輕者可成。所論得闔閭賞識,稱之為“王者之道”(《孫子兵法·吳問》),所著《孫子兵法》一書為中國最早兵書。
(10)晉文公(前697或前671-前628)春秋時晉國國君。公元前636—前628年在位。名重耳。晉獻公之子。
為公子時,因獻公欲立寵妾之子奚齊為嗣而遭加害,被迫流亡於外十九年。後由秦軍護送返晉,立為國君。殺惠公之子圉。即位後,善於聽取臣下意見,改革內政,擴建二軍為三軍,國勢漸強。晉文公二年(前635)討伐周室王子帶叛亂,送周襄王回王城(今河南洛陽),安定王室。襄王以陽樊、溫、原、欑茅之地賜之。五年,大敗楚軍於城濮(今山東鄄城西南)。旋主持晉、齊、魯、宋、蔡、鄭、衛、莒等國參加的踐土(今河南原陽西南)之盟,自此稱霸諸侯。
(11)介子推一作介之推。春秋時晉國人。早年隨晉文公出亡,傳說文公飢,曾割股以食文公。文公返晉為君後,遍賞隨從出亡之臣而不及他,遂攜母出走,隱居於緜上(今山西介休東南)。文公派人尋求不得,將緜上作為他名義上的封地。
(12)程嬰、公孫杵臼相傳為春秋晉國人。趙朔之友。
晉景公時,屠岸賈為司寇,藉口趙氏有罪,乃攻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並滅其族,趙朔妻有遺腹子,屠岸賈欲搜殺之,公孫杵臼與他友善,乃以另一子替下趙妻遺腹子,由公孫杵臼藏於山中,他亦于山中撫養趙氏孤兒。屠岸賈遂殺公孫杵臼及替子。十五年後,趙氏孤兒取名武。晉景公欲立趙氏之後,他乃出趙武。朝中諸將知其情,遂殺屠岸賈,滅其族。晉景公復與趙武田邑如初。趙武成長後,他自殺以報公孫杵臼。按趙氏孤兒事見《史記·趙世家》,《晉世家》及《左傳》不載,其事難信,屠岸賈、程嬰、公孫杵臼均未必真有其人。
(13)宋襄公(?-前637)春秋宋國國君。公元前650—前637年在位。名茲父。宋桓公之子。齊桓公死後與楚爭霸。襄公九年(前642),率宋、曹、衛、邾之師平齊亂,立齊孝公。次年,執滕國君。又命邾文公殺鄫國君,用以祭社,欲以此威脅東夷附宋。十二年,和齊、楚盟於鹿上(今安徽阜南南),請求楚支援宋為霸主,楚同意。同年秋,會諸侯於盂(今河南睢縣西北),在會上被楚所執,因諸侯請求方獲釋。十三年,因鄭朝楚,率師伐鄭。楚救鄭伐宋,遂和楚進行泓之戰,為楚所敗並傷股,次年傷重而死。
(14)秦穆公(?-前621)春秋時秦國國君。公元前659—前621年在位。名任好。秦德公之子。
選拔賢能,任用蹇叔、百里奚、由余、孟明治國。秦穆公元年 (前659),率師伐茅津戎(今山西平陸),勝之。九年,以兵護送晉公子夷吾返晉為君,是為晉惠公。夷吾許以割晉之河西河外八城之地予秦,既入晉,不給。十五年,率師伐晉,戰於韓原(今山西稷山西),俘晉惠公,旋釋之,盡得晉河西地,並置官司於河東。二十四年,以師護送晉公子重耳返國為君,是為晉文公。三十二年,晉文公死,他命孟明視率師東向襲鄭,未果,於殽山為晉所敗。後連續對晉用兵,終因殽函通道和風陵渡均為晉所扼被阻。轉而向西戎發展,滅國十二(一說二十),開地千里,“遂霸西戎”,周天子致賀,秦自此強大。死後以良臣子車氏之子三人為殉,秦人作“黃鳥”之詩(即(《詩·秦風·黃鳥》諷之。
(15)百里奚春秋時秦國大夫。家貧流落於虞,曾為虞國大夫,晉獻公二十二年(前655),晉滅虞時為晉所俘。後為晉獻公女媵臣陪嫁至秦,從秦逃楚,又為楚人所執。秦穆公聞其賢,用五張羊皮將其贖回,授以國政,故有“五羖大夫”之稱。後與蹇叔、由余等共佐穆公創立霸業。
(16)吳王闔閭(?一前496)一作闔廬。春秋末吳國君。公元前514—前496年在位。名光。吳王諸樊之子(一說夷末之子)。
得伍子胥之助,用專諸刺殺吳王僚後自立為王。即位後,以伍子胥為行人,以齊人孫武為將軍。後又以流亡吳國的楚人伯嚭為大夫,整頓改革內政,遂使國力富強。用伍子胥之謀,分兵擾楚,輪番出戰,以迷惑和疲勞楚軍。魯定公四年(前506)與蔡、唐聯軍攻楚,破楚囊瓦軍於柏舉(今湖北麻城東北),乘勝攻入郢都(今湖北荊州西北)。次年,因秦出兵救楚,弟夫概又回吳自立,乃退兵回吳。魯定公十四年(前496)又率軍攻越,與越王勾踐大戰於檇李(今浙江嘉興西南),兵敗傷重而死。
(17)吳王夫差(?一前473)春秋末吳國國君。公元前495一前473年在位。吳王闔閭子。
命伯嚭為太宰。夫差二年(前494)攻越,敗越於夫椒,進破越都,越王勾踐以殘兵五千屯於會稽山(在今浙江紹興東南),派大夫文種以美女賄伯嚭,請求為吳臣。他不聽伍子胥乘勝滅越之言,允越求和。十二年,率軍攻齊,伍子胥又諫,以越為心腹之患,宜防越,不聽。聯魯在艾陵(今山東萊蕪東北)大敗齊師,殺齊將國書、公孫夏、閭丘明等人。旋賜劍伍子胥,令自殺。
又二年,在黃池(今河南封丘西南)會盟諸侯,與晉爭得盟主。越王勾踐乘虛攻入吳都,俘吳太子友。十八年,越王勾踐攻吳,敗吳於笠澤(一說今江蘇吳江太湖東岸一小湖,一說即今吳淞江)。二十一年,越圍吳。十三年,遣使卑詞求和。越王勾踐欲許之為范蠡所諫阻。勾踐欲置他居甬東(今浙江舟山東翁山),遂自殺,吳為越所滅。
(18)伍子胥(?一前484)春秋時人,名員,字子胥。楚國大夫伍奢之次子,伍尚之弟。
楚平王七年(前522)費無極誣伍奢與太子建叛亂,楚平王殺伍奢和伍尚。他經宋、鄭等國入吳國,先耕於野,後薦專諸,助闔閭刺殺吳王僚,奪取王位。闔閭任他為行人,助闔閭整軍經武,採用疲勞戰術,分兵連續攻楚。因功封於申,又稱申胥。吳王夫差二年(前494),吳敗越於夫椒(今浙江紹興北),越向吳求和,他勸諫夫差“去疾莫如盡”,不聽。夫差伐齊,欲北上爭霸,勸諫又不聽,後漸被疏遠。終被吳王賜劍自殺。
(19)越王勾踐(?一前465)又稱菼執。春秋末越國國君。公元前497—前465年在位。越王允常之子。
勾踐三年(前494)與吳王夫差戰於夫椒(今浙江紹興北),敗後求和,與范蠡入吳為人質三年。返越後與文種、范蠡等大臣共謀強國,食不重味,與百姓共苦樂,十年生聚,十年教訓,終於轉弱為強。十五年乘吳王夫差邀晉、魯北上黃池(今河南封丘西南)相會,遂率軍攻入吳都,俘吳太子友,逼吳與越媾和。後又多次攻吳,在公元前473年滅吳國。繼而北上與齊、晉諸侯在徐州(今山東滕州南)大會,成為霸主。建都琅邪(今山東膠南西南)。
(20)文種春秋時楚國郢城(今湖北荊州紀南城)人,字少禽(一作子禽)。曾任楚宛(今河南南陽)令。與范蠡入越,共事越王勾踐,任大夫。
越王勾踐三年(前494),越被吳擊破,退守會稽(今浙江紹興),越王勾踐用其計,赴吳請和,得免亡國。勾踐返越後,授以國政,經過十年生聚,十年教訓,終滅吳國。後勾踐聽信讒言,賜劍令其自殺。
(21)范蠡春秋末楚國宛(今河南南陽)人,字少伯。在楚時與宛令文種為友,後與文種入越,事越王允常。勾踐即位後用為謀臣。
越王勾踐三年(前494),越為吳敗於夫椒,勾踐被困於會稽(今浙江紹興東南),吳越媾和後,隨勾踐入吳為人質三年。返越後,君臣奮發圖強,等待時機。吳王夫差荒淫,忠言阻塞,勾踐欲伐吳,他認為時機尚未成熟,後吳災荒,勾踐又欲伐吳,他又勸阻以待時機。十五年,吳王夫差邀晉、魯於黃池(今河南封丘西南)相會,勾踐遂乘虛率軍攻入吳都,俘太子友,逼吳與越媾和。越滅吳後,他離越浮海到齊,稱鴟夷子皮。到陶(今山東定陶西北)改稱陶朱公,以經商成為鉅富。
(22)孔子(前551—前479)春秋晚期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東南)人,名丘,字仲尼。儒家創始人。
先世為宋國貴族,曾祖孔防叔避禍遷魯。父叔梁紇為武士。少“貧且賤",及長,曾任管理倉庫的委吏和管理牲畜的乘田。深好學問,相傳曾問禮於老聃,學琴於師襄。魯定公九年(前501),五十一歲時任中都宰。十年,魯、齊夾谷之會時相定公。旋任大司寇。十二年,因政治主張與執政的“三桓”不合,遂離開魯國,自此周遊衛、陳、曹、宋、鄭、蔡等國,終不見用。魯哀公十一年(前484),六十八歲時回到魯國。四十歲前後即聚徒講學,相傳弟子三千,著名者達七十人。曾整理研究《詩》、《書》、《周易》等文獻,並把魯國史官所記《春秋》加以刪修,成為中國第一部編年體史書。自漢以後,孔子的學說被改造成為封建文化的正統,其本人也被尊為聖人,對後世影響極大。
(23)老子春秋楚國苦縣(今河南鹿邑縣)人。據《史記》載,姓李,名耳,字聃。一說姓李,名耳,字伯陽,一名重耳,外字聃。又說即老萊子或周太史儋。道家創始人。
秦漢以前文獻多稱老聃,傳說是東周王室管理典籍之史官,孔子曾向其問禮。現存《老子》一書,基本反映其思想。主張“無為而治”。反對儒家“仁義”觀和墨家“尚賢”說。又否認傳統的天命思想和先王、鬼神權威。認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為天地萬物之本原,是一種生於天地之先,處於萬物之外,無形體、無匹敵、無所不在的精神,故亦稱為“無”或“虛無”。認為天地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有無相生,難易相成”,認識到事物之間的依存和轉化關係,然最終又主張消解矛盾,復歸於“虛靜”。對其思想之評價,學術界頗不一致。或謂其代表沒落奴隸主貴族利益,或謂其反映“公社農民”之情緒;或認為其哲學體系屬於唯物主義,或認為屬於客觀唯心主義,但均承認其對中國思想史的發展有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