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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殺人可由己

中國歷史上有一位赫赫有名的殺人魔王叫張獻忠,在四川時殺人如麻,落下川屠之名號。他有著怎樣的故事?

張獻忠,字秉忠,號敬軒,綽號黃虎,今陝西定邊縣人。明朝末年農民軍領袖,與李自成齊名,大西政權的建立者。

他出身貧苦家庭,從小聰明倔強。跟父做小生意,販賣紅棗為生。天啟末年,陝西全境災荒不斷,發生了嚴重的乾旱和蟲災。崇禎三年(1630年),張獻忠在家鄉聚集十八寨農民組織了一支隊伍響應王嘉胤等暴動,自號“八大王”。開始造反生涯。他克鳳陽、焚皇陵、破開縣、陷襄陽,勝戰連連。崇禎十六年,攻克武昌,自稱大西王。帶兵攻入四川,建立大西政權於成都,年號大順。所行之事,奉命於天。開始走上人生巔峰。

張獻忠建立大西國之初,軍紀確實相當嚴明,除了抵抗者之外,並不濫殺無辜。

然而,由於他政治統冶未穩和治理的無能,川人反抗。再加上殘明勢力和滿清政府的圍剿。使原本就不太富足的川地更加貧困,不足以維持戰爭的給養用度,於是,蜀地浩劫,為官兵劫掠。

他們的軍隊到底殺了多少人?歷史上恐怕永遠無法準確統計,明史上稱有六十多萬。只看他們的鐵蹄橫掃四川前後四五十年,禍遍巴蜀。使物力豐饒的天府之國,變為百里人煙俱滅,莽林叢生、狼奔豕突之地。戰亂使百姓棄田舍逃亡,在戰禍最烈的十來年間,稼穡不生,顆粒無收,造成人相食。因此川人死於饑饉、瘟疫者又倍於刀兵。社會生產力帶來了毀滅性的破壞。

據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七·流賊傳》記載:獻忠黃面長身虎頷,人號黃虎。性狡譎,嗜殺,一日不殺人,輒悒悒不樂。有下典故可見殘暴。

蓮峰朝天燭

張獻忠在蜀地後大開殺戒,男子無論老幼一律殺死,或者剝皮後剁碎製成醢醬。婦女們被兵士集體輪姦,輪姦後用刀殺死。張獻忠患了瘧疾,他就對天許願說如果病好了就以“朝天蠟燭兩盤”貢奉給上天,直到他病好以後周圍的人才明白這話是什麼意思。張獻忠命令兵士,專砍女子的纖足,每個兵士必須至少進獻十雙小腳。那些如狼似虎計程車兵專門搜尋女子的纖足,只要遇見女子就地先將腳砍下來。不到半天軍營中的小腳已經堆積如山。張獻忠命人將收集來的三寸小腳堆成一座山的形狀,稱為蓮峰。他回頭一看自己的小妾的腳也很小,就順便砍下來堆在蓮峰頂上,隨後再將這些小腳架火燒燬,名為點朝天燭。

其人一首《七殺詩》懾人魂魄,堪道其殺人之動機?

天生萬物以養人,世人猶怨天不仁。不知蝗蠹遍天下,苦盡蒼生盡王臣。人之生矣有貴賤,貴人長為天恩眷。人生富貴總由天,草民之窮由天譴。忽有狂徒夜磨刀,帝星飄搖熒惑高。翻天覆地從今始,殺人何須惜手勞。不忠之人曰可殺!不孝之人曰可殺!不仁之人曰可殺!不義之人曰可殺!不禮不智不信人,大西王曰殺殺殺!我生不為逐鹿來,都門懶築黃金臺,狀元百官都如狗,總是刀下觳觫材。傳令麾下四王子,破城不須封刀匕。山頭代天樹此碑,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善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順天命而殺人,迷信武力、殘暴嗜殺,以為藉此可以震懾人心,鞏固政權。為自己殘暴推脫罪責。近人對此詩提出質疑,疑為清人屠川甩鍋給張獻忠而作。

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張獻忠殺人魔王也好,能征慣戰起義領袖也罷,殘暴血腥不長久。終成歷史長河裡一朵浪花。但逄戰亂,必定民遭殃。鑑古思今,安居樂業,實屬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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