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名人與菜餚名稱相關的故事有很多,如丁寶楨與宮保雞丁、蘇軾與東坡肘子等。這些故事大多數都是在生活中產生的快樂事,但也有個別不是的,如福王朱常洵與福祿(鹿)宴,就特別的悲催,福王是被當作做菜的原料,做成福祿(鹿)宴的。其說法有兩種,一是與鹿肉一塊煮了,二是被割下一塊活肉與鹿肉拌了。這是為什麼呢?哪兒來得這麼大的仇恨呢?
朱常洵是萬曆皇帝朱翊鈞最寵愛的三兒子,朱翊鈞本想“廢長立幼”,即立三兒朱常洵為太子,但萬曆皇帝與大臣們鬥爭了長達十五年之久,沒弄過朝臣,無法超越朱家立長不立幼的規矩,史稱“國本之爭”。朱常洵最後被封為福王,到自己的封地洛陽過藩王好日子,萬曆皇帝依然不改自己的寵愛之心,他一下子就賜給朱常洵四百萬畝土地。
朱常洵在洛陽養尊處優,有一點非常像他的父親萬曆皇帝,就是特別的愛財貪財,錢就是命。但朱常洵的好日子,最後被李自成給攪和了。當李自成打到洛陽的時候,洛陽的守將跟朱常洵說,現在闖賊圍攻洛陽,我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你有那麼多錢,能不能拿點出來犒賞將士?激勵將士們跟闖賊拼命。朱常洵卻說沒錢。結果氣得守將主動開門投降李自成。
李自成進城後,就有了福祿(鹿)宴這麼個說法。野史中就有兩種:其一是你朱常洵不是愛財貪財嗎?好!這回讓你個王八蛋貪個夠。李自成起義的動因就是反壓迫和剝削,殺寄生蟲是他起兵最有力的動力源之一。於是,他們把金子燒化了,順著朱常洵的嗓子眼往裡倒,把他活活得燙死,然後再把朱常洵的肉身剁巴剁巴,和著鹿肉一塊兒煮熟了,分給大家吃,叫福祿(鹿)宴,實質就是解氣洩憤宴。
其二是福王朱常洵為義軍所擒,福王為了活命,苦苦乞求。沒用,李自成對他早已是厭惡至極,起兵就是要殺盡這些與民爭地爭利的寄生蟲。闖王命人將其帶到宴會上,活生生地從福王身上割掉一大塊肉,剁碎了跟鹿肉拌在一起當下酒菜,還讓福王看著吃完,之後才處死福王。慘是慘了點,但比前一種說法要好一些和靠譜點。福王畢竟沒有被全部吃掉,留下了屍體。後來,有兩個太監跑來哭祭,李自成還准許他們為福王辦理喪事。
這種血腥的傳說為什麼能夠流傳下來,這是有群眾基礎的,因為老百姓太恨大明王朝的朱家人了,他們強取豪奪,與民爭地爭利。大明的天下就這麼大,地就這麼多,所創造的財富是有限的,但朱氏皇族的繁殖能力太強了,人口越來越多。他們不勞而獲,又要作威作福過上等人的日子,於是大明的地被圈了又圈,土地儘讓他們霸佔了,老百姓早已被逼得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你不讓人家有活路,就不要怪人家太狠了。
這兒,我們算一筆賬,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本人有25個兒子,這25個兒子,每人再來六七個兒子,這六七個兒子再來六七個兒子,計算下來是什麼數字?到了明朝末年,朱氏皇族就有好幾十萬人。他們的吃喝拉撒睡靠誰來供給養活?大明王朝的覆滅,這應該是其不可忽視的主要原因之一。寄生蟲多了肥了,就要被革命,成為他人的盤中小菜。(文/蔡駟 ) (圖源自網路,如有侵權,請告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