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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受封建思想影響,統治者創造出許多殘酷的刑法,為了讓人伏法認罪,或以此懲戒他人,來展現自己至高無上的權威。

歷史上有很多殘暴的君王,想出許多令人瞠目結舌的酷刑,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甚至是單純為自己找樂子,讓人聞之色變。

隨著社會的發展,私有制開始萌芽,開始大肆剝削窮苦人,導致出現太多奴隸,失去人身自由,無條件地為奴隸主服務。

大約在公元前2070年,就已經有了“五刑”的存在,主要以墨、劓、剕、宮、大辟五種刑罰,直到隋朝後,又將“五刑”改為笞、杖、徒、流、一直沿用清朝末期。

奴隸制時期的“五刑”,也被稱之為“肉刑”,對犯人身體造成很大傷害。而“五刑”當中的“墨刑”是比較輕的一種處罰方式,不痛不癢,但卻讓女子無法接受,甚至羞愧自盡。

眾所周知,在古代封建社會女子地位偏低,尤其是犯了重罪之人,更是會受到非人般的折磨,對於墨刑來說,現代人覺得並沒有多大影響,但換做古代,對於女子來說簡直就是揮之不去的噩夢。

墨刑就是在犯人的臉上或者額頭上刺字,刻完之後再塗上墨水,此後也不會消除下去,雖然對人的身體損傷不大,但對於女性來說,就是一種侮辱,會讓她們羞愧難當。

當然在施刑過程中,也要忍受極大的痛苦,血液和墨汁夾雜在一起,是常人無法忍受的。

畢竟不管在什麼時候,女子都將自己的容貌看得何等重要,在臉上刺字,她們走到哪裡都被貼上犯人標籤,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來。

直到北宋時期,這一刑罰得到完善,對犯人進行分類,因罪行的大小,決定刺字的位置。而手法也由原來的刀刻字變成針刺。在犯人臉上或額頭上刻字,最後變成流放的標誌。

在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受過墨刑之人不在少數,像《水滸傳》中的宋江、北宋名將狄青等人都受過此刑罰。這其中有一位大家比較熟悉的女子,她就是唐朝時期的上官婉兒。

武則天時期,上官婉兒因得罪了武則天,被處以墨刑。

上官婉兒聰明伶俐,是武則天身邊的貼身侍從,專門負責宮中的詔命。

武則天與唐高宗接見朝臣時,都會讓上官婉兒在一旁做記錄,一天朝中大臣前來議事,此人才貌雙全、文采出眾,上官婉兒仰慕他已久,所以在記錄時,不忘偷偷看他幾眼。

不料竟被武則天發現,待他走後,武則天大發雷霆,對上官婉兒處以墨刑。

上官婉身為女官,地位並不是很低,對於她來說,這是一種莫大的侮辱,所以她效仿公主在自己被刺字的地方,畫上梅花妝,來以此遮蓋被刺字的地方,看不出任何異樣。

但令人沒想到的是上官婉兒這個梅花妝,顯得她整個人更加嫵媚動人,當時風靡整個京城,許多子女都開始效仿她的梅花妝,在額頭上畫出自己喜歡的圖案。

直到明朝時期,對女性罪犯,有了很大限度的保護措施,即使犯了重罪,被判處徒刑和流刑的女性,也不會真正地實行。

還有過相關規定:“凡婦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禁外,其餘雜犯責付本夫收管。如無夫者責付有服親屬、鄰里保管,隨衙聽候,不許一概監禁。”

墨刑這種刑罰在古代時,使用的時間比較長,延續上千年的歷史,至今更是深受年輕人的追捧。也就是現在說的刺青,也稱為紋身,就是由墨刑演變而來。

現在許多年輕人以刺青為潮流,身體多個部位都有刺青,也有些熱衷於此的人會在全身都刺上刺青。

隨著時代的變遷,年輕人認為刺青是一種潮流,並不單單是為了裝飾、好看,或許對於一些人來說刺青更是一種紀念與意義。

現在無論哪個城市中都有大大小小的刺青店,這也充分表示著社會的進步和人們思想的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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