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天朝上國,中國的王朝受命於天來統治世界——歷代統治者都基於這種認知來處理外交事務。唐朝晚期,吐蕃、契丹、沙陀等異族政權崛起,給天朝上國帶來前所未有的衝擊。
萬邦來朝的威儀實在維持不下去了,統治者們開啟了“高度的現實主義政治”——依靠軍事手段既不能打敗契丹人的國家,也不能打敗女真人的國家,只得依靠奉送大量金銀以換得和平。
1005年宋遼締結的澶淵之盟成了處理衝突的一個樣板。盟約中向遼國許諾的納貢被稱為“助軍旅之資”,又名“歲幣”,因為納貢含有臣屬的意味,是萬萬不能接受的。
宋遼軍隊自10世紀80年代起就沿邊界互相對峙,時而爆發區域性戰爭。1004年,遼國決定全面入侵。遼軍由皇帝和皇太后親自指揮,兵分兩路突進宋朝疆域。西部大軍攻佔了遂城和望都,然後迅速向南橫掃河北西側。
另一支部隊攻打北方平原地區的要塞瀛州。這座城市被包圍了兩個多星期,雙方軍隊進行了艱苦的戰鬥,但遼軍始終沒能攻破城池。於是他們的軍隊撤下來轉而向南前進,推進到黃河北岸的澶淵。宋真宗親自指揮宋軍主力進行抵抗。
兩軍第一戰,契丹統帥蕭撻凜遭遇宋軍伏擊,被弓弩射死,契丹人的進攻被擊退。渴望和解的大宋朝抓住機會,謀求停戰。契丹人雖然常常訴諸武力,但也表示願意談判。契丹一方參與談判的關鍵人物是王繼忠,他本是宋朝官員,於1003年被契丹人捕獲,並贏得蕭皇太后的信任,被任命為遼國的戶部使。
王繼忠不但曾是一名宋朝的重要將領,而且曾經是宋真宗的一位私人密友,早在真宗即位前就跟隨他。王繼忠向宋真宗遞交了一份國書,宣稱遼廷希望恢復友好關係。
這時宋朝已阻止住了遼軍的前進而且佔據了有利的設防位置,以強大的力量與遼軍對時。而遼朝達到了佔據關南州縣的最初目的,並深人了宋朝領土。遼希望宋割讓這些領土以交換和平。宋朝使臣曹利用堅決拒絕了遼國的所有領土要求,提出以每年交納銀子和絹帛來代替。遼國接受了宋朝提出的條款。
談判僅僅幾天之後就簽訂了和約,雙方朝廷交換了記載和平條款的盟書。他們達成如下協議:
1.宋朝應當每年提供給遼朝絹20萬匹和銀10萬兩以作為“助軍旅之資”。
2.邊界應當認真劃分。
3.雙方應當採取嚴格措施制止對邊界的非法侵入,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耕種土地進行侵擾。
4.任何一方不得對逃犯提供庇護。
5.可以對邊界現存要塞進行修整,但不得沿邊界建立新的要塞和水渠。
6.雙方應當遵守條約,為避免違反,以藉助於上天制裁的莊嚴誓言宣誓證明,他們應當致力於友好關係,而且他們互相尊重領土完整。
這項條約中所使用的術語有著深刻的象徵性意義。宋朝堅持每年給遼的歲幣應當叫做“助軍旅之資”,以避免加給他們的屈辱性稱呼——“貢物”。同樣地,歲幣由邊界雄州的宋朝下級官員交付以表明開封的朝廷認為這只是財政事務,而不是含有屈從的政治行為。宋廷稱呼他的北方鄰居為“大契丹國”或大遼國,而契丹則稱宋為“南宋”。
據歷史學家分析,這種安排對於雙方來說均是一個很好的交易。宋朝以有限的代價獲得了持久的和平。契丹獲得了穩定的額外收入來源,而且減輕了他們南邊的邊界防衛並致力於國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