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和認知,向來都是一個非常大的話題。來自歐洲的新移民,在新大陸上發現了跟自己截然不同的人,他們就是美國的印第安土著居民,雙方發生了血腥的衝突,這個後果一直延續到今天。我們就來講講印第安人的故事。
印第安人的故事
居住在美洲不同地區的土著居民,也就是印第安人,有自己獨特的語言、文化和信仰。每個土著部落都有自己的故事,可以說都是美洲歷史的一部分,但是最終沒有湮滅、比較能夠被後人記得的,是那些在今天美國中部的那些部落。
美國中部有個大平原(Great Plains),它的西邊是落基山脈,東邊是密西西比河,是橫跨北美大陸的一個巨大的平原,涵蓋了今天美國中部的十個州和加拿大的三個省。
大平原看上去是一望無際,即使是今天坐在時速100公里的車上,要穿越大平原也要整整兩天的時間。
大平原上有河流、沙漠和山脈,但是更主要的還是草原。草原養肥了野生水牛(buffalo),水牛對印第安人是極其重要的,不僅是他們的食物,而且是他們生活和宗教的一部分。他們的生活必需品,幾乎全部都來自水牛。比如,厚厚的牛皮可以拿來做帳篷,其餘的皮做衣服、做毯子,牛骨頭拿來做工具。歷史學家估計北美大陸上當時有6000-7000萬隻水牛。
印第安人在馬上是優秀騎手,但是在西班牙人十六世紀來到今天的美國南部之前,北美大陸上其實連馬都沒有,那時的印第安人打獵都是用腿跑的,打到獵物之後還得長途跋涉拖回來,所以十分辛苦,捕獵水牛那時幾乎是不可能的。
西班牙人在1609年的時候騎馬到了今天美國西南部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的小鎮聖達菲(Santa Fe),沒有人知道,聖達菲的印第安人是怎麼得到第一匹馬的,用東西換的?打仗搶來的?不知道。但我們知道的是,沒過多久,很多印第安部落都開始買賣和捕獲馬匹了。
馬的出現徹底改變了他們的生活,給他們提供了交通和運輸的方便,也讓追蹤和捕獵水牛變成可能。有了馬,印第安人就能對遠方的敵人發動進攻,然後安全返回。擁有馬匹的數量,常常成為衡量部落財富的標準。
大概150年後,到1750年,大平原上的所有部落都有了馬,而且這些印第安人成了飼養、訓練和騎馬的行家。這些印第安人,五歲學騎馬,長大以後,每個年輕人都有好幾匹馬,分別用於工作、狩獵和打仗。據說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是世界上最出色的騎手,他們把手放在馬身上的一瞬間,就和馬融為一體了。
歐洲新移民與印第安人在自然、土地、動物、信仰的不同認知
剛剛到北美的歐洲移民希望跟印第安人和平共處。他們需要從印第安人那裡換取食物。他們同時也清楚地知道,自己勢單力薄,一旦發生衝突,哪裡是對手?
但是很快問題就出現了,首先雙方對土地的認識就存在巨大的不同。
對於歐洲定居者來說,土地的重要性非同小可。在歐洲國家,土地就意味著財富,擁有土地就意味著擁有財富和權力。很多來到美洲的人在歐洲都是窮人,幾乎什麼都沒有。英國的公司為了吸引他們到新大陸去,於是就用土地作為獎賞。對於很多歐洲人來說,哇,這真是他們翻身的機會。
但是,美洲的印第安人卻認為,土地不屬於任何人,是大家共同分享的東西。他們覺得,任何人都可以在一片土地上住下來,打獵或種莊稼,而且他們不論是打獵還是種田,每過幾年就會換一個地方,讓土地有機會休耕,讓因為打獵而減少的動物數量可以恢復。印第安人生活在大自然裡,他們熟悉自然,從不改變自然,他們順應自然的結果,就是不用太辛苦就能生活得很好。
剛剛到新英格蘭地區定居的第一批歐洲人數量有限。儘管他們渴望得到土地。但是因為土地實在很多,所以印第安人對此並不擔心,雙方還可以和睦相處。印第安人還教會了歐洲移民耕種和生存的技能。
印第安人沒有想到的是,歐洲定居者開始修建柵欄,把土地據為己有,對他們來說,這是難以想象的,就好像要佔有空氣和雲彩一樣不可思議。
年復一年,踏上北美大陸的歐洲定居者不斷增加,他們佔據的土地也越來越多。他們不僅砍伐樹木,搭起圍欄,而且要求印第安人不要侵犯他們的土地。
同時,定居者不希望美洲大陸的水牛破壞他們的莊稼,於是開始大量宰殺水牛,水牛被濫殺,數量不斷減少,而且也不可能恢復。
於是,美洲印第安人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就被徹底破壞了。
除了對土地的認知不同造成的衝突外,另外一個衝突點是宗教,在新大陸的歐洲人都是虔誠的基督徒,他們認為基督教為唯一的信仰,所有人都應該信基督。但是他們發現,印第安人對基督教並不感興趣,於是這些歐洲人覺得,既然如此,印第安人就是異教徒。
但是這些歐洲定居者不知道的是,美洲土著居民其實是非常虔誠的,他們相信無形的神靈。他們生活在大自然中,相信宇宙萬物互相依存,所有部落都有向大自然的創造者祈福的儀式,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到處可以看到敬拜造物主的痕跡。
另外一個衝突點是歐洲人帶來的疾病,象天花。這些病毒美洲土著居民從來沒有得過,他們也沒有免疫能力,很多部落被傳染後,死得一個不剩。
衝突改變了北美大陸的主人以及保留地的產生
由於這些土地、信仰和疾病方面的衝突,印第安人和歐洲移民本來的友誼逐漸被互相之間的恐懼所代替,於是他們互相攻殺,雙方都死了很多人。當然因為歐洲的先進火器,印第安人死掉的常常是好幾倍。而且,有些和平並不好鬥的印第安部落,因為歐洲人對印第安人的普遍恐懼,也被攻擊和剿滅了。剩下的印第安人,被趕到保留地內居住。到1885年,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幾乎全數被趕進了保留地。
說起保留地,這裡補充介紹一下。從歐洲人登陸弗吉尼亞後,為了避免和印第安人不斷出現流血衝突,就開始劃定專門為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段。但是,系統的全國性的保留地制度是1830年美國通過的“印第安人移除法案”開始的,這些保留地,印第安人不得隨意離開,非印第安人也不允許擅自進入。印第安人搬進保留地的方式各不同:有好言相勸的、有訂立條約商量出來的、也有用武力驅趕的,過程中發生了多次的流血衝突,甚至包括戰爭。所以,美國管理印第安人的政府單位,印第安人事務部最早是屬於戰爭部的。並不是所有劃出來的保留地都是印第安人原先遊牧或居住的地方,有的部落被迫長途遷徙,搬進這些劃定的地段,其中充滿了很多屈辱和飽經磨難的故事。
到今天,在美國境內,倖存下來的印第安人部落有536個,居住在326塊保留地上。所有這些地加起來的面積約23萬平方公里,等於是愛達荷州面積,或者是和中國的湖南省那麼大。
這300多塊地中,最大的一塊有6萬5千公里,接近於兩個臺灣,最小的1.3英畝地,就是50米乘以100米這麼大一塊土地。人口也不等,最大的將近20萬人,最少的100多人。而且分佈不均,星羅棋佈,多數在密西西比河西邊,因為通過保留地制度前,就把河東邊所有的印第安人都趕過河去了。今天美國的印第安人有250萬,居住在保留地上的有100萬人。
每一塊地都是有某種主權的,你可以把他們叫做國中之國,準確地說是不算完全獨立的國家。每塊保留地都有自己的法律,和美國政府的法律和結構不一定有任何關聯,而且貧富不均,有的同化美國比較好,有的今天還和發展中國家狀況差不多。很多保留地開始了賭場,因為他們需要賺錢、需要遊客,同時自己又可以說了算,所以不少保留地開賭場。
在美國,除了內華達州(State of Nevada)和路易斯安那州(State of Louisiana)允許自由開辦賭場外,其他州都有很多限制。對於印地安保留地,他們利用自己獨特的權利,開賭場吸引遊客,各個州都沒有什麼辦法管,所以,印第安保留地開賭場成了一種風氣。
講完了美國北部的移民故事和印地安人的辛酸史,請看下一集,我們講一講南部殖民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