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訓講:“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這似乎一直成為朝野政商的用人公理。然而現代有學者反其道而行之,倡導:“疑人也用,用人也疑。”
那麼問題來了,這裡邊有孰是孰非,誰對誰錯之分嗎?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顯然沒有。難道這又是一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無解迴圈嗎?顯然也不是。 下面請看我的解讀。
這兩個相對立的理念之所以都成立,是因為所處的時代不同,所處的環境背景不同。古代是管理半徑小,監督機制差,所用之人不是身邊親信,就是戍邊重臣,不敢有失,所以奉行:“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舉兩個例證:三國時曹魏違背了“疑人不用”的法則。重用疑人司馬懿,結果被奪權篡位;明初清初的朝廷都違背了“用人不疑”的法則。明初皇帝朱允炆本來其四叔朱棣守北疆拒蒙滿,清初降將吳三桂守雲南,拒南蠻,本來都乾的好好的,朱允炆和康熙都禁不住大臣蠱惑,疑心重臣,非要削藩,結果逼反重臣,一個失去江山,一個勞民傷財。此乃絕非天災純屬人禍。
而到了現代為什麼反過來講“疑人也用,用人也疑”了呢?這是因為現代組織的管理半徑在不斷擴大,監督機制不斷加強。用人的地方多就得講五湖四海,就不能水至清則無魚,這時就得敢用人,廣用人,而人多了怎麼監督呢?靠法律,靠制度,靠民眾來共同節制和監督。這就叫寬用嚴管,把權利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以免作奸犯科,犯上作亂,禍國殃民。
所以說兩個對立的概念能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背景下得到統一。
那麼是不是說現在講:“疑人也用,用人也疑,”那麼:“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就過時了嗎?非也。
前面不是說了嗎,當組織管理半徑小,監督機制弱的情況下,還要講究“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你身邊就那麼幾個人,誰會不用跟自己一心一意,忠貞不二的人呢?小組織講究的不是制度管理而是親情感化。有的越近的人,信任其實就是一種力量,促其自律和忠誠;懷疑反而是一種傷害和侮辱,很容易被理解成排擠和廢黜的前兆,最後促其辭職走人甚至反叛倒戈。
具體應用:身邊的人“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重要崗位“疑人不用,用人也疑,”非身邊的人,非重要崗位,“疑人也用,用人也疑。”
即便在古代,舉足輕重的崗位也有“疑人也用,用人也疑”的例子,不過最後多以悲劇收場。在君君臣臣的博弈中,最終被犧牲的一般多是臣子。三國末年司馬懿的兒子司馬昭深得老謀深算的家父真傳,重用了疑人鍾會打敗蜀國大將姜維,又唯恐鍾會造反,所以派了監軍衛瓘監視鍾會,還在軍營中安插了不少心腹。可見司馬昭用鍾會的才能,戒鍾會的野心,料定鍾會得勢必反,結果這真的反了,監軍衛瓘和安插好的心腹人馬發揮了作用,兵圍鍾會軍帳,當場除之絕了後患。
下一篇將發表《用人的三大法則》分析不同階層用不同的人的不可違背的法則。簡要、明確,具體,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