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年紀稍大一點的朋友都會記得一出現代京劇中的臺詞:
“請問,現在是哪一年?
“民國17年。
“可是,你們的田賦錢糧、苛捐雜稅已經收到民國37年了。”
民國17年怎麼會收取民國37年的稅?
早收了二十年?
這是不是太誇張了?
別急。還有比這更誇張的呢。看這個:
誇張嗎?NO、NO|NO!這絲毫不是誇張,實際上民國的捐稅,遠比這更甚。
這叫什麼?
這叫預徵。
也就是說徵了一年的捐呀稅呀什麼的不夠花的,就把後一年的提前徵收了。
如果還不夠花的,就把後兩年的、後三年的也提前徵收。
那明年、後年是不是就可以不徵了?
想得美!
明年照徵不誤,因為後兩三年的稅今年已經徵了,怎麼辦呢?
好辦,那就提前徵收後四年、後五年的,以此類推,直到提前徵收後四十年、後五十年的。
02
京劇《杜鵑山》中,說民國17年卻徵到了民國37年的稅捐,實在是客氣了。
來看看舊中國四川幾個地區民國23年(1934年)預徵的稅捐到了哪一年。
南充:徵到民國54年(1965年)。徵收機關:20軍;
資中:徵到民國60年(1971年)。徵收機關:21軍;
犍為:徵到民國64年(1975年)。徵收機關:21軍;
越巂:徵到民國74年(1985年)。徵收機關:24軍;
灌縣:徵到民國80年(1991年)。徵收機關:28軍;
彭縣:徵到民國69年(1980年)。徵收機關:28軍;
新繁:徵到民國80年(1991年)。徵收機關:28軍;
成都:徵到民國74年(1985年)。徵收機關:29軍;
安縣:徵到民國72年(1983年)。徵收機關:29軍。
(表格太長,不一一羅列了,有興趣的可參考《四川內戰詳記》《二十年來之川閥戰爭》《四川軍閥史料》《四川軍閥史》等)
這是最嚴重的嗎?
引用一段嶽南的文字:
1932年,在“二劉之戰”爆發前夕,劉文彩為籌集軍餉和中飽私囊,出動武裝力量在其控制的南溪、李莊及周邊縣鎮大徵田賦,一次性預徵了17年的賦稅,竟徵到了1949年。儘管搜刮的錢財如山,購買的槍炮凌厲,然劉文彩仍未擺脫戰敗出逃的命運。1935年,已控制川南和四川大部的劉湘二十一軍,一次性預徵了40年的賦稅,徵到了1975年;而其他各地的軍閥如田頌堯的二十九軍,又在劉湘的紀錄上再度加碼,一下徵到了1977年;另一位實力派軍閥楊森所率領的二十軍,更不示弱,一次徵到了1979年;川北軍閥鄧錫侯的二十八軍在前幾位軍閥的基礎上再創新高,一次徵到了1981年;另一位軍閥劉存厚的川陝邊防軍,更是預徵到了2059年,時間跨度長達124年。
03
為什麼要徵這麼多的錢?
軍閥們要養兵,要打仗的呀,槍呀炮呀軍裝呀什麼的不花錢嗎?
自從進入民國以後,四川境內年年打仗,就從沒消停過。
看看《四川防區時代財政稅收》中關於民國時期四川軍閥混戰時軍費開支的統計:
民國元年(1912年):610萬元;
民國6年(1917年):783萬元;
民國7年(1918年):1050萬元;
民國8年(1919年):1434萬元;
民國14年(1925年):2651萬元;
民國15年(1926年):3880萬元;
民國23年(1934年):9000萬元。
看到沒有,二十餘年間,軍費開支增長了15倍之多!
四川軍閥混戰時期,是防區制,各防區差不多就是一個獨立王國,可以自行任免縣長、稅務局長、財政局長等。
誰來任免呢?
誰的槍桿子硬誰來任免。
04
來看看劉湘的21軍防區內的軍費佔財政支出的比例:
民國17年(1928年):軍費支出12694758元,佔財政總支出的79.09%;
民國18年(1929年):軍費支出16901681元,佔財政總支出的73.77%;
民國19年(1930年):軍費支出22261436元,佔財政總支出的73.46%;
民國20年(1931年):軍費支出26580174元,佔財政總支出的75.20%;
民國21年(1932年):軍費支出34231718元,佔財政總支出的67.81%;
民國22年(1933年):軍費支出45927038元,佔財政總支出的72.33%。
老百姓的血汗錢百分之六七十以上全用來打仗了,而且這仗,不是抵禦外敵入侵,是爭地盤的內戰。
說到地盤,川軍的劉文輝在1932年之前,在所有川軍各派系中,不僅地盤最大,也最富,整個成都平原天府之國一大半在其手中,特別是自貢及五通橋鹽場,稅收極巨。
這還不算,在稅收之外,要打仗了,還要加徵國防捐。
比如二劉大戰戰前,劉文輝對於鹽場等工商業,“按產業抽千分之三十,統計達二千餘萬元之巨。”
對於防區81縣,按“大縣六七十萬,小縣一二十萬”徵收。
而且沒商量,必須按期上交,“催逼之急,有如星火,稍有遲疑,即遭慘殺。”(《四川月報》民國二十一年十月第一卷第四期)
05
這是四川的情況,其他省的情況又怎樣呢?
半斤八兩。
所謂苛捐雜稅,這個苛,就是苛刻,就是這捐收的太重;
這個雜,是什麼呢?
下面照抄山東大學呂偉俊先生對張宗昌統治山東時捐稅專案的統計(筆者抄錄時有刪減),看看什麼叫“雜”:
1, 田賦:按土地徵收的稅;
2, 契稅:買賣或典當產生契約納的稅;
3, 牙稅:對牙行(買賣中介)徵收的稅;
4, 當稅:對典當業徵收的稅;
5, 牲畜屠宰稅:殺雞、殺鴨、宰豬、宰羊等收的稅;
6, 貨物統稅:對土特產徵收的稅;
7, 菸酒稅。這個用不著解釋;
8, 捲菸稅:這個和上項的菸酒稅不是重合了嗎?不重合,那個是賣煙賣酒的稅,這個是生產捲菸的稅;
9, 紙菸稅:這個和上項的捲菸稅有什麼區別?哪管你什麼區別不區別,讓你交你就交,敢不交你試試看;
10, 捲菸特稅:這個……別問了,反正是必須得交;
11, 菸酒特捐:這也別問了;
12,煤油特稅;
13, 礦稅:對開礦人收的稅;
14, 鹽稅;
15, 牛照稅:對賣牛人收的稅;
16, 二五附加稅:在原有稅值的基礎上,對進口貨物徵收的2.5%的附加稅;
17, 奢侈稅:買貴重物品徵收的稅;
18, 奢侈品入口新稅;
19, 宴席稅;
20, 郵局包裹稅;
21, 貨物落地稅;
22, 地丁稅:僅限於對商戶按人徵收的稅;
23, 印花稅:包括登記印花、紙幣印花、煙照印花等;
24, 營業執照稅;
25, 禁菸稅:包括種煙捐、運煙捐、賣煙捐、鴉片公賣稅、煙燈捐等;
26, 青菜稅:趕集賣青菜的稅;
27, 漁船稅;
28, 糞稅;
29, 塊煤出產稅;
30, “討赤”特捐;
31, 軍事特捐;
32, 路捐:修路收取的捐;
33, 煤類軍事特捐;
34, 鹽類食戶捐;
35, 鹽類“討赤”捐;
36, 房鋪捐;
37, 茶葉特捐;
38, 富紳捐;
39, 駐軍給養捐;
40, 駐軍營房捐;
41, 軍鞋捐;
42, 軍械捐;
43, 慰勞將士捐;
44, 車捐:分汽車捐、馬車捐、大車捐、轎車捐、地排車捐、小車捐、人力車捐等;
45, 集市攤捐;
46, 地畝特捐;
47, 貨車特捐;
48, 長途電話捐;
49, 娼捐;
50, 戲捐;
51, 人口捐;
52,祝壽捐:專為張宗昌父親生日派的捐;
53, 鍋頭捐:家中做飯用的鍋,有一口鍋交一口鍋的捐;
54, 狗捐:養一條狗納一條狗的捐;
55, 雞捐:類同狗捐。
說真話,以前我對巧立名目這個成語一直理解的不透,張宗昌教我徹底理解了這四個字。
張宗昌統治山東的三年,比川軍的劉湘更甚,其軍費支出曾佔到全省財政總支出的89%。
06
軍閥們收了這麼多的稅呀捐呀的,也不全用來養兵。
不然那些當兵的也不至於欠餉,也不至於穿得跟叫花子似的了。
軍閥們收的捐稅,也用來聚斂自肥,也用來供太太小姐公子哥們尋歡作樂。
你看北方的張宗昌,錢多的不知道有多少,姨太太23個,而且每個姨太太都有一座公館,都有一輛小轎車。
你再看南方的劉文輝,大邑的劉氏莊園是何等的巨大,劉家的土地良田是何等的巨多,劉家的兄弟子侄們個個又是何等的榮華富貴。
可那些到此一遊的人們在豔羨的同時,是否知道,就在這奢華的背後,當年的山東也好,四川也好,又有多少人因為交不起捐稅而被毒打致死?
又有多少人家因為交了捐稅吃不飽飯而被活活餓死?
07
看看當年的記載,先看山東:
“蒙陰地當南北要衝。軍興以來,每次所需糧秣,動輒數萬,上年沂州袁團,來縣駐防八十餘日,耗費金錢三十萬元…
嗣後,沂水王旅、沂州黃旅、新泰杜旅,迭次蒞蒙剿匪,每次駐紮或十數日,或數十天,供給給養、馬草、麩料等項,損失達數萬元。
閭閻之杼柚已空,軍營之酒漿莫饜。兵去匪來,兵來匪去,兵匪交困,瘡痍滿目…
、少壯逃之四方,老弱轉死溝壑,山窮水盡,十室九空,能日舉一火者,不到半數。”
“近四年直、魯兩省因軍事匪亂,壯丁減少180餘萬,將餓死者在50萬人以上,財產損失在2萬萬元以上…
德州近百里方圓內300萬居民未得救濟餓死者佔30%…”
同是該會1928年4月24日的調查:
“山東最貧苦之災民,總計有1000萬以上,約佔全省人數的四分之一,其中200萬人在捱餓,500萬人以草根、樹皮充飢…”
08
再看四川:
1936年出版的《四川農村經濟》中的記載:
潼南等縣:
“常有人引抱幼孩沿街求賣,其價值每一小孩至多五、六元,少者二、三元不等。晚間路上均有女孩遺棄,任人拾取。”
巴中縣“樹皮草根業已吃盡,無以為生,餓死者到十分之三。現在數遍十家,即有八家無食,數遍百人,即有十人無穿…”
巴縣“易子而食者二十一家,自食其子女者十餘家,餓死者約七萬餘人。”
川北等地,“盜食死屍之事,時有所聞,殺人賣肉,殆已成風。”
這樣的事兒距今天並不遙遠,它就發生在不到100年前,就發生在如今人們熱追的《情深深雨濛濛》《少帥》《橘子紅了》等劇中表現的那個——中華民國
(感謝網友“歷史教師王漢周”的編輯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