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中國封建歷史上最後一個漢人王朝。它一度有著繁榮的經濟。16、17世紀間,明代曾是世界上手工業與經濟最繁榮的國家之一。明代初期推行的海禁政策,使得商業受到一定的壓制,但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廢除海禁後,海外貿易重新活躍起來,全盛時遠洋船舶噸位高達1.8萬噸,佔當時世界總量的18%。而最後因為農業衰敗引起的農民起義滅亡。在明朝,一些日常用品製作得相當奢華,不但是質地,做工也頗為考究。
發展:
明朝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可分為兩個階段。從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開國,到明宣宗宣德元年(公元1426年),明宣宗執政的這段六七十年時間裡,隨著政局的穩定,被戰亂破壞的地方,又重新建立起社會秩序,農業逐漸恢復,戶口與墾田逐漸增多,糧食產量增加,政府稅收增多,官營民營手工業陸續發展,商業城市增多,東西南北商業流通暢快,海外貿易往來活躍。
從公元1522年,明世宗嘉靖元年,到公元1573年,明神宗執政以後的一百多年時間裡,是我國經濟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的時期,這個時期,商品經濟的發展,工商業的繁榮,超過了以往的任何一個朝代。
早期:
太祖朱元璋對腐敗深惡痛絕,大力根治使明朝維持了70年的清廉政治,進行了大規模的農田水利建設,推廣桑麻棉種植為手工業提供原料,他積蓄下來的錢與糧,為數不少,然而太祖積蓄下來的,不夠成祖花費。洪武年間,有所謂“開中”的辦法,招商人送米進官倉,換取“勘合”,到出鹽的地方領鹽。這一種以米易鹽的辦法,與所謂“引”(運鹽的許可證),是相輔而行的。
成祖在北京締造新都、疏通大運河,夏原吉便限制全國商人,只許在北京以米換取“勘臺”,於是北京各倉的米十分充裕。米是可以賣錢的,於是夏原吉解決了締造新都的費用問題。成祖又要張輔平定安南並五次親征漠北蒙古,夏原吉於是又准許邊疆各地“開中”,也應付了少軍費與軍糧的開支。胡熒“尋仙”、解縉修永樂大典、鄭和下西洋,成祖的花費沒有止境,而夏原吉張羅的本事有限。於是,便自然而然也走向“通貨膨脹”的歪路。儘管朱隸時期經濟發達、國泰民安成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但經過二十二個年頭的痛快花費,白米一石的價格,已由洪武初年的一貫,漲到五十貫了。夏原吉於永樂十九年因反對第三次親征而被關在“內官監”,一直關到仁宗朱高熾即位之時,就他本人而言,倒是省了不少籌錢的煩惱。
仁宗請他回任戶部尚書,向他詢問財政的方略,他說,最要緊的是,少發鈔,多收鈔。仁宗因此而竭力節省糜費,增加收鈔的市稅與“門攤”(京師北平各個城門口的卡子稅)的稅率,同老百姓宣告一俟鈔價增高,便減除這所增的稅率。仁宗政治環境寬鬆,採取減輕百姓的困苦重農、用賢、懲貪的一系列政策,開創了“仁宣之治”局面,只可惜朱高熾在位僅一年時間就因病去世。
宣宗朱瞻基在位10年時間,平定了漢王的叛亂,安撫趙王,穩定了國內形勢;撤兵安南,去掉困擾多時的平叛包袱,但也給後人在南海問題上留下了無盡的麻煩;推行重農愛民的仁政,國泰民安,國富民強。然而隨著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君臣陶醉在表象的治平景象中,沒有意識到盛世下存在的隱患。“臣僚宴樂,以奢相尚,歌妓滿前”,紀綱為之不振,大量土地流向皇室勳貴官僚地主手中。維持了近70年的清廉政治至此結束,這種情況宣宗當然脫不了干係。
經過明初七十餘年的休養生息,經濟恢復很快。明中葉自英宗以後,進入了高度發展階段。這個階段無論農具製造或農業生產技術都有了新的發展。閩、浙一帶出現了雙季稻,嶺南則有三季稻,北方也推廣了水稻種植。農業產量有了增加,稻田畝產兩石或三石,有些地區可達五、六石。農業經濟作物的品種增加,產量也相應提高,桑蠶業也比以前更加發達。這一切都為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中後期:
經過弘治太平盛世到嘉靖、隆慶時期,政治混亂、處於嚴重的財政危機之中。明神宗萬曆皇帝朱翊鈞在張居正等大臣的鼎力相助下,實行新政,使朝政為之一振。使大明王朝的經濟得到了空前的繁榮,開創萬曆新政的局面,一些地區出現了資本主義性質的僱傭關係。他也曾28年不上朝聽政,被後人認為是中國曆代帝王中最懶惰的,他還窮奢極欲,使吏治更加腐敗,為此揹負了千古罵名。日本發動侵朝戰爭、寧夏副總兵官哱拜起兵反叛、西南又發生楊應龍叛亂,朱翊鈞被迫三路出征,史稱“萬曆三大徵”。三徵歷時十餘年,喪師數十萬耗銀數千萬兩獲得全勝。明朝鐵產量為北宋的兩倍半,棉布取代麻布成為紡織品的主流產品,無論是鐵、造船、建築等重工業,還是絲綢、棉布、瓷器等輕工業,在世界都是遙遙領先,工業產量佔全世界的2/3以上。軍事力量的強大從軍隊裝備上可見一斑,神機營3600步兵1000騎兵400炮兵。其用霹靂炮4600杆(步騎兵用的多管步槍), 合用藥9000斤, 重八錢鉛子90萬個,大連珠炮200杆(子母衝快炮,子衝相當於炮彈), 合用藥675 斤,手把銃400杆(炮兵用的防身手槍),盞口將軍160位(重炮)...除神機營外明朝還有數個炮車營。但這隻強大的軍隊在“萬曆三大徵”40多年後敗給了李自成。
經濟律法:
明朝為了恢復元朝末年被嚴重破壞的經濟,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了經濟立法。
明初,為適應農業的發展,保證勞動力的需要,頒佈法令釋放奴隸,嚴禁誘騙掠賣良民為奴隸。同時,還頒發了一系列有關招收流民墾荒、興修水利,實行屯田和匠戶輪班等方面的法令。從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開始移民墾田,“徙江南民14萬於鳳陽”(《明史》卷七七《食貨志》)。遷山西晉城、長治二州的無田農民到河北、山東、河南一帶。凡移民墾田,都由朝廷發路費、耕牛和籽種,或免稅三年。許多荒地因而得到墾殖,自耕民的數量不斷增加。
明朝的手工業生產在整個封建經濟中的比重進一步增加。這種新的生產關係,首先在杭州、上海、南京、松江、蘇州、景德鎮等地出現,以絲織中心蘇州為例,明末織機多達萬臺,工匠多達五六萬人。松江是棉紡中心,民諺說:“買不盡的松江布,收不盡的魏塘(今浙江嘉善)紗”,盛況空前。“南松江,北潞安,衣天下”,潞安在山西南部,每年供應皇室的絲綢料達5000到10000匹,產量僅次於江浙一帶。為了加強對手工業生產的管理和控制,《大明律》專設《工律》一篇,對軍民官府營造的申報審批、營造所需材料、財物、人工,製造器物的品種規格等等都作了規定,違反者治罪處刑。明朝前期有官營和私營兩種手工業生產組織。官營手工業的生產規模比較大,經常有幾十萬技術高超的工匠輪番勞動。行業多,分工細。明初建立了匠戶匠籍制度,工匠分輪番匠和住坐匠兩種。輪番匠每三年到京服役三個月;住坐匠固定做工,每月有1/3的時間為官府做工,月糧由國家支給,其餘2/3的時間自由支配。這種工匠比元代長年固定在官府生產的工匠,有了較多的人身自由,從而提高了生產積極性。
對於礦冶業,對非貴金屬允許自由採礦和冶煉,官府課稅;對金銀等貴金屬礦只能由官府經營,其他與國計民生關係較大的鐵、銅、鉛、錫等礦藏,必須取得官府批准,才得開採,未經官府許可,私自開挖者,以“竊盜罪”論處。
對商業,明代承襲前朝舊制,對某些重要商品,如鹽、茶等實行專營制度。明律規定,鹽和茶都由國家專賣,商人必須向官府交錢買“鹽引”和“茶引”。“引”是商人運輸貨物的憑證,印有法定的重量單位。明洪武元年修定的《鹽引條例》,規定犯私鹽罪者絞,有軍器者斬。其後在《大明律·鹽法》規定,凡犯私鹽罪者杖100,徒三年;若有軍器者加一等,拒捕者斬。明朝統治者憑藉國家權力,將有較大市場、利潤較大的商品壟斷在官府手裡,使民間商業的經營範圍縮小,極大地限制了民間商業的發展。
對海上貿易,明初立法嚴禁私人出海,違者輕則杖100,重則處絞刑或斬刑。到永樂、宣德兩朝至嘉靖初期,海禁稍有放鬆,海上私人貿易迅速發展。到嘉靖三年起又屢頒禁海律例,結果私人海外貿易完全停止,嚴重摧殘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的萌芽。
明朝的稅法有田賦和商稅。明初依照唐代的兩稅法,核定天下田賦,其數額列入《黃冊》,即戶口冊,詳細登記各地居民的丁口和產業情況,每年審查一次。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在丈量土地的基礎上制定耕地的總清冊,將田主的姓名和土地的位置,分別登記,編成《魚鱗冊》,作為徵稅的依據。田賦分夏稅和秋稅兩種,夏稅收麥,秋稅收米,官田畝稅五升多,民田畝稅三升多,重租田八升多。到明中葉,由於賦役苛重,人民紛紛逃亡,生產受到破壞。自嘉靖至崇禎年間進行賦稅改革,內閣首輔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其主要內容是:各項複雜的田賦附徵和各種性質徭役一律合併徵銀;徭役中的力役改為以銀代役,由官府僱人充役;徭役銀不按戶丁分派,而按地畝承擔;以縣為單位,將全部徭役銀分配一縣的田額上,平均負擔,改變了原來按裡分攤的辦法。“一條鞭法”既是稅制化繁為簡,又由實物稅轉為貨幣稅,有利於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具有進步意義。
明代改變宋元以來商稅繁苛的情況,規定商稅率為1/30。明神宗時,派出稅監到全國各地去監督收稅,逼得機戶停機、窯主歇業、鹽工抗稅、礦工暴動、市民罷市。明萬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內監孫隆到蘇州充任稅監,他勒令除已徵稅外,每機加派白銀三錢,絲織品每匹加銀三分。機戶因此停工,幾千織工染工失業。生活無路的織染工匠2000人集結於玄妙觀,公推織工葛賢等幾人為首,高喊“趕走孫隆,殺死稅棍”的口號,衝向稅監衙門。鬥爭堅持了三天,打死稅官、惡棍十幾人,火燒了稅監衙門,孫隆逃跑了,加派的稅銀取消了。
農業方面:
明代中後期,農產品呈現糧食生產的專業化、商業化趨勢。江南廣東一大片原來產糧區由於大半甚至八九成都用來生產棉花甘蔗等經濟作物而成為糧食進口區,其它一些地方則靠供給糧食成為商品糧食出口區。長江三角洲一帶是當時桑、棉經濟作物和手工業最發達的地步,但是糧食有些地區不足,各區域之間經常調劑糧食。但整個區域仍有不足,須由湖北、江西、安徽運入,所謂“半仰食於江、楚、廬、安之慄”。
一般糧食作物的種植,主要有稻、麥、粟、糧、黍、菽等多種穀類;某些本來可以自給的區域,由於手工業的發展,非農業人口的劇增,或經濟作物種植面積的不斷擴大,使本地生產糧食不能滿足需求,因而每年需從外地輸入大量糧食。
不少土地主縉紳也逐步將資金投向工商業,“富者縮資而窮者趨末” 以徽商、晉商、閩商、粵商等為名號的商幫亦逐漸形成,並在一定地區和行業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農業人口轉為工商業者的數量急增。
移民墾荒:在古代,農業是國家的重中之重,耕地的多少跟國力強弱有直接關係。朱元璋曾說:“農為國本,百需皆其所出。”為了發展農業,首先要把戰後流散的農民固定在土地上。為此朱元璋曾多次令民歸耕,並以減輕賦稅為鼓勵措施。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規定允許百姓墾荒田為己業,並免徭役和賦稅三年。洪武三年,令蘇、松、杭、嘉、湖五郡無田百姓到臨濠墾種,官給錢、糧、耕牛、種子,免徭役三年。又以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給十五畝,蔬地二畝,免租三年,有餘力者不限頃畝”。“額外墾荒者永不起科。”又令四方流民各歸田裡,丁少地多者,不許多佔,丁多地少者,驗丁撥給荒田。這些措施有效地召回了流散的人民,也有利於人民生活的安定和農業生產的恢復。
初期,由於多年的戰爭加上通貨膨脹,且前朝元惠宗為治水加重徭役,經濟近乎在崩潰的邊緣。明太祖洪武年間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與移民墾荒,也實行屯田政策,軍屯面積佔全國耕地的近十分之一。此外,商屯也相當盛行,政府以買賣食鹽的專賣證(稱之為鹽引)作為交換,利誘商人將糧食運往邊疆,以確保邊防的糧食需求,然而此方式並非以以物易物方式,而是要求鹽商先交錢再等曬鹽季再給鹽,卻又為稅收不足而將新產出的鹽另行外賣,延後交鹽給正規鹽商的時間,致使鹽商交了錢卻要三五年甚至十年後才拿得到鹽,卻又因身份管制而無法拋棄鹽商身份另行謀生,因此而家破人亡,私鹽亦大為流行。明太祖也曾派遣國子監下鄉督導水利建設,並以減免稅賦獎勵耕作。這些措施使得過去很多飽受戰亂損毀的地區恢復生氣,使明朝的經濟得到快速的恢復。
在萬曆年間,明朝的耕地總面積是七百萬頃,明末時達到七百八十多萬頃,此一水平即使是到了後來的康乾盛世都沒有被打破。當時歐洲的傳教士是這樣形容明朝的:中國的耕地像花園一樣井井有條,沒有一塊荒地,中國產的糖比歐洲白,布比歐洲美。
引進經濟作物:明代經濟仍以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為主。明朝農業無論是產量還是生產工具,都高於前一朝代,番薯、南瓜、蠶豆、土豆、玉米、棉花等美洲高產作物在16世紀中葉時由國外陸續傳入,尤其是棉花,已在全國普遍栽種。此外,較容易栽種的蕃薯和玉米,可以種植於土壤相對較貧瘠的地區,對於糧食需求日增的明清兩代尤其重要。萬曆年間,耕地總面積超過七百萬頃,為明神宗萬曆年間開始的人口穩步增長提供堅實的基礎。而在南宋時流行的俗諺“蘇常熟,天下足”,由於長江下游地區城市居民的快速增加,及長江中游地區的快速開發,中晚明時,已經轉變為“湖廣熟,天下足”,意即當時主要的米糧生產區已經轉移到湖廣地區,也就是現在的湖北省和湖南省一帶。晚明以後,湖廣的米開始被長途運送至江浙、閩廣等地區販售,使當地農民開始改種經濟作物 。商業性農業的發展及隨之出現的長途交通,都有利於工商業的發展
生產技術:農業生產技術和農業紡織技術,當時發明了一種“代耕”新式農具,耕田利用機械原理,既省力,又效率高;農業肥料,使用高效的“榨油枯餅”;植棉採用著名的“張五典種棉法”;農業灌溉採用徐光啟仿製的“龍尾車”取水,“省物而不煩,用力少而得水多”;實行了農業多種經營,等等。在農業和棉紡織業方面,當時江南稻穀畝產達二三石(擔),北方小麥畝產在二四石(擔)之間,甘薯、玉米、菸草、油料、花生,已在南北各省種植。棉布已成為全國主要衣料,徐光啟的棉紡工具“攪車”,以一人當三人句容式,一人可當四人;太倉式二人可當八人。
明朝進行了人類歷史上重大的“農業革命”,透過對越南稻種的改良,在南北廣泛推廣新稻種。水稻的畝產量出現了大面積提升。明朝江南首現了生態養殖法,在水稻田地裡養魚,用魚來吃水稻田裡的蚊蟲卵,因蚊蟲卵而產生的瘧疾,在宋元兩朝曾肆虐中國,到明朝卻已不是大害。
明朝第一次創造了洩洪渠和水庫綜合治理,在江南治理水患,持續千年的江南水患問題得到徹底消解,徐貫等人留下的水利工程,今天還是江南大地抵抗雨季的生命線,從此有了上有天堂,下有蘇杭的說法。大多數人更不知道的是,西方經濟學家把中國社會的生產力分成兩個馬鞍形,在宋朝到達一個馬鞍頂峰,在明朝到達另一個更高的馬鞍形。兩個馬鞍形兩邊的元朝和清朝,卻是生產力的大滑坡。
手工業方面:
明朝最早開始繁榮的手工業是棉紡織業,早在明初時候的江南,手工業便已經相當發達,並且逐漸形成了一些以手工業為中心的城市。明朝中後期,隨著京城的北遷,中原地帶和華北地區,特別是環渤海灣一帶,手工業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明朝手工業分官營與民營兩種,其中官營又分中央管轄和地方管轄兩大系統。在明朝,進步最快、規模最大的是礦冶、紡織、陶瓷、造船、造紙等行業生產,而明朝手工業最引人注目的特點是民營手工業的大規模興起,並在明朝後期逐步取代了官營而在手工業市場佔有主要位置。
匠籍制:手工業方面,明代仍然延續元代的匠籍制,也就是規定全國技術好的手工業工人必須於官營手工業部門服務的制度。明代定以前的匠戶為匠籍,並規定這些入匠籍的手工、工人子孫世代承襲,不得脫籍改行,但不同點在於明代時,他們不需永遠在王朝服役,而只要依規定每隔幾年輪班到京城服役一次即可,稱之為輪班匠。但由於到京城的路途遙遠,輪班匠仍然常常發生逃役的狀況,於是在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朝廷便下令輪班匠可繳交銀兩折抵役期,稱為“匠班銀” 。嘉靖四十一年,朝廷進一步改革匠役制度,每名輪班匠每年納“匠班銀”四錢五分,從而廢除輪班制。但仍有部分工人留在官營手工業單位服務,匠籍制並未完全廢除
瓷器、造紙印刷業和礦冶業:自明初年起,以江南地區為代表的手工業高度發展,松江潞安府全盛時有織機1.3萬張,促進市場經濟化和城市化,南京、臨清等城市“周圍逾三十里,而一城之中,無論南北財貨,即紳士商民近百萬口”。
南京一地有眾多的陶瓷廠,每年可生產100萬件瓷器。景德鎮成為世界瓷都。制瓷使用旋坯車,不但提高生產效率,還使旋出的瓷坯更為精細和規格化。施釉方式以吹釉法代替刷釉法,使施釉更加均勻光澤。並且發展出彩色瓷器。冶鐵技術也有明顯的提高,由灌鋼冶煉法發展到蘇鋼冶煉法,是一種效率較高的鍊鋼方法
當時,僅景德鎮一處,就有上萬家制瓷工匠和作坊,擁有制瓷的高超技術,有裝置完善的官窯,也有生產大量民用瓷器的民窯。當時已遍佈福建、江西、浙江、河南、四川等省的,“紙廠槽戶不下三十餘槽,各槽幫工不下一二千人”,紙張品種有“竹紙”、“火紙”、“糙紙”、“柬紙”、“吉紙”、“皮紙”、“棉紙”。印刷作坊,規模相當大,印刷的創新是銅、鉛活字印刷,彩色套印和拱花等工藝。採煤業、鍊鋼冶鐵、銀礦開發都得到了很快的發展。
景泰藍瓷器
礦產和白銀:明朝的鐵產量是宋朝的兩倍,冶金工業極其發達,天工開物對這方面有詳盡記載,後來的兩百多年,世界上都沒有國家能破這個紀錄。在16和17世紀,西班牙和葡萄牙征服了美洲並在那裡得到大量的黃金和白銀。當西班牙和葡萄牙貴族得到這些財富後,他們第一件要乾的事就是向中國買絲綢,瓷器和茶葉,到最後這些白銀和黃金大部份都流到了中國。美國佛蘭克,在《白銀資本》一書中說,在十六和十七世紀,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白銀,透過貿易流向了中國
造船業:在明初鄭和下西洋的時候,明朝最大的寶船長150米,寬30多米,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船,除了寶船外,鄭和的船隊還有二百多艘平均長度達七,八十米的大帆船。到了明朝中葉,雖然朝廷再沒有進行像鄭和那樣的大航海,但中國的水師卻仍然控制著整個南太平洋,印尼和菲律賓等國家的國王都是在明朝的支援下建國的。對明朝的海上實力,當時歐洲的傳教士是這樣描述的,只要中國的皇帝願意,他們可以一夜之間徵集到從大陸連線致馬六甲海峽的那麼多船隻。到了明末,由於要抗擊倭寇,聯朝抗日,明朝政府無瑕南顧,最後被葡萄牙和荷蘭鑽了空子,把勢力伸展致南太平洋。即使是這樣,荷蘭的殖民者依然要每年向盤踞在臺灣的鄭氏政權進貢。
鄭和船隊
第三產業:據阿拉伯旅遊家記載,當時在中國,幾乎每一座城市都存在第三產業,在北京從事第三產業的工作者保守估計就有近兩萬人。跟歐洲和回教世界不同,當時第三產業在明朝是合法的,官員不以掃蕩第三產業為政績,明朝讀書人又獨愛風花雪月,再加上明朝人口基數巨大,第三產業為世界之最並不奇怪。
貨幣方面:
在中國明朝,人們可以發現,許許多多的商業資本在國內的許多商業活動中,一步一步地積累、壯大起來。從明史的記敘中,看到人們在經營貨幣這種特殊商品時,所獲得的暴利:一是鑄錢獲暴利:在明朝,公元1522年—1572年,明世宗嘉靖和明穆宗隆慶年間,民間私自鑄造錢幣的人越來越多,儘管“死罪日報,終不能止”:據史書記載,當時鑄錢用銅,每百斤銅料,銷售後可得錢16 000文,摺合白銀23兩,而百斤銅料的成本價只有白銀十兩,這樣計算,利潤率就高達150%以上;如果鑄錢者心術再壞一點,鑄造次質銅錢,那麼獲得的利潤還會更高。二是販鉛從中得到白銀。當時湖南、湖北一帶,盛產白鉛,當地售價每擔白鉛可得白銀2兩,商人運到廣東,賣給出海做生意的商人,每擔可得白銀6兩;海船把白鉛運送到日本,每擔白鉛可煉取白銀18兩;提煉剩下的白鉛,再運送回國,每擔白鉛還可以賣白銀6兩:這樣一算,每販運一次白鉛,可以淨賺白銀8兩,利潤率最高達到200%!在明朝的商品交換中,隨著生產的發展、商品流轉的擴大,貨幣反映的社會關係,已經發生了變化。明朝初年,或明朝初年以前,貨幣作為特殊商品,在市場交換中表現的是生產者之間交換勞動的關係,貨幣在中間起著媒介作用,明朝兩大商人集團代表了這些情況。
明朝的貨幣是白銀,中國雖然地大物博,但不是白銀的主要生產國,白銀大量依靠進口。魏斐德在著作中寫道,在17世紀的前三十多年中,每年流入中國的白銀總量約達25萬-26.5萬公斤。長期從事“明清之際白銀流入中國”問題研究的美國學者艾維斯認為,1560到1600年日本白銀的年輸出平均在33750-48750公斤之間,大多數最後還是到了中國。16世紀末到17世紀初經過菲律賓流入中國的南美洲白銀則達到57500-86250公斤。而且馬尼拉不是南美洲白銀進入中國的唯一門戶,還有一部分從澳門、臺灣、東南亞進入中國。艾維斯估計,從阿卡普爾科運到馬尼拉的白銀平均每年143噸,僅1597年就有345噸。一個不富藏銀的國家,竟然選擇銀作為自己的貨幣,是一件把金融命脈委於他人的荒唐之事。
錢莊也於這時出現,併成為獨立的行業。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為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創造了有利條件,而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也促進了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但是,明朝已到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晚期,封建統治更加腐朽,經濟的發展使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矛盾更加尖銳。
宣德通寶錢
商業方面:
隨著城市交通發達、農產品的商品化和手工業的發達,在全國已形成龐大的商業網路。當時的南京、北京是全國最大的商業城市;西安是西北重鎮,南北大運河沿岸,出現了清江浦、濟寧州、臨清州、天津衛、河西務等一大批新興商業城市;在古老城市之間及周圍,陸續出現了一批新興的中小城市。民間貿易活動定期進行。州縣一級的集事,每月有五六個;鄉鎮每月有二三個;府城則每日一集;有的地方有藥王廟會;淮河以北秦晉以東,各方商賈運送物品,入城為市。在當時對外貿易上,分“朝貢貿易”和私商貿易兩種。東南沿海的“海商大賈”和“海湖大姓”的海外走私也很活躍;“漳閩之人,與番舶夷商貿販方物,往來絡繹於海上”。
明初期奉行“重本抑末”政策。朱元璋曾言:“若有不務耕種,專事末作者,是為遊民,則逮捕之。”甚至還規定禁止商賈之家穿綢紗。隆慶三年(1569年),大學士高拱上疏《議處商人錢法以蘇京邑民困疏》,反映商人的愁苦和商業的窘困,並奏請隆慶皇帝採取措施,革除宿弊。之後張居正提出農商榮枯相因,進一步肯定商業的作用。明代中後期商人地位有所提高,部分士大夫認為經商有成,在價值上也等同於讀書有得,“亦賈亦儒”“棄儒就賈”的現象也開始出現。此外,商業用的書也開始出現了。商人為實用目的而編寫此類書籍,內容介紹貿易路徑沿途的交通、習俗及商品行情等。此類書籍現存最早者為《一統路程圖記》。此外,由於商業的發達,各地紛紛開始大量生產具有當地特色的商品,運銷他處,使得區域分工日益明顯
隨著明太祖洪武年間發行的“大明寶鈔”紙幣的流通失敗,整個貨幣體系轉向以銀本位為主。16世紀中葉之後日本和拉丁美洲的白銀大量流入也進一步促進中晚明經濟的發展,當時明國佔有世界白銀需求量十二成左右。明代經濟的另一個特色是城鎮經濟的繁榮,運河沿線由於往來商船不斷,周邊城市如濟寧、淮安、揚州等都非常發達。東南地區由於商品經濟繁榮,成為全國的經濟集散地。由於商品經濟的繁榮,明代形成按籍貫區分的商人集團,稱為“商幫”,如徽州商幫、晉陝商幫、廣東商幫、福建商幫、蘇州洞庭商幫、江西商幫等。這些商幫以“會館”為聯絡場所,互相支援,越做越大。
明嘉靖、萬曆間,各地出賣絲綢、酒肉、蔬果、菸草、農作物、瓷器等商品不計其數,大量外銷賺取外匯所得;外國的不少東西在中國城市都有賣,如歐洲的西洋鍾、美洲的菸草。當時商業大都會以江南的商業城市最多,有南京、儀徵、揚州、瓜洲、蘇州、松江、杭州與嘉興等,華中其他商業城市尚有南昌、淮安、蕪湖與景德鎮等,西南內陸有成都,華北有北京、濟寧與臨清等,而華南則有福州與廣州等。
明代社會經濟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商業經濟在整個社會經濟中的地位的提高。明中葉以後,國家對商稅的徵收,已成為財政收入的一個不可或缺的來源。僅以鈔關為例, 1502年全國鈔關收入摺合白銀約八萬兩,在當年太倉收入中約佔百分之三左右;1597年達四十萬七千五百兩,約佔太倉庫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可見明朝商稅在國家財政中的比重與日俱增。
人數眾多的富商巨賈們憑著資本的雄厚,往往開有幾個或幾十個店鋪。當時全國各重要城市幾乎到處都有徽商的店鋪,如運河沿岸的城市臨清,徽商佔從事工商業人數的90%。為了使資本充分發揮作用,有些商人把商業資本直接投資於生產中,並僱用了大量的僱工和奴僕從事生產,從而轉化為“產業資本”。明代商業資本的興起,對於加強各地區的聯絡,促進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資本主義的萌芽起著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封建制度下,明代富商巨賈不可避免地帶有濃厚的封建色彩,這是中國封建社會不同於歐洲城市的一個重要特點,也是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發展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他們為了使自己的生產經營更安全,往往透過打權貴人物的招牌、與官僚資本合夥經營或者捐官買爵等方式,和各級官吏緊密結合。
在商業都市的發展規模、人口城市化狀況和市場化程度方面,據伊懋可的資料,中國城市人口在明末佔總人口的6%至7.5%。據曹樹基的估計,1630年時中國城市化率已達到8%,晚明城市人口約達1536萬人。
外貿方面:
海外貿易的需求日益強烈。明朝中期,有關禁海、開海的鬥爭由地方達到中央,私人海外貿易與倭寇合流,成為影響沿海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這種情況為前所未有。隆慶年間開放海禁之後,大批中國商品以東南亞為跳板流入歐洲和美洲,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影響了歐洲工業技術的革新,為西方資本主義的興起做出了貢獻。與海外貿易的發展相聯絡,白銀貨幣化成為明朝後期乃至清朝引人矚目的現象。明初以銅錢、紙鈔為法定貨幣,白銀在禁止流通之列。但紙鈔因政府未能控制投放量而導致信用下降,漸至名存實亡,銅錢則因幣材缺乏,鑄幣量難以滿足流通的需要。明朝中期,朝廷被迫設定用銀之禁,而透過海外貿易大量流入中國的白銀恰好彌補了國內銀礦不足的缺陷。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時,即規定賦稅折銀徵收,說明民間使用白銀已比較普遍。大額交易通用白銀,政府財政也以白銀為計算單位。白銀作為貨幣,具有不變質、易分割、價值高等優點,其貨幣化本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反過來又進一步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人口方面:
至正年間(1341年-1370年)全國發生多次大規模的災荒饑饉疾病和瘟疫,並最終促使紅巾軍起義爆發,期間造成人口大量減少。大明建立並統一全國後,明太祖實行休養生息政策,全國的農業生產在蒙元時代長期大規模戰爭而遭受極大破壞的背景下得到很大程度的恢復,加上洪武年間大規模向淮河以北和四川的荒無之地、墾荒填充移民,使人口得以穩定增長。
對人民的控制也有加強。明初在普查戶口、田產的基礎上,編制各種冊籍,又行保甲法與關律法,把人民牢固地束縛在土地上
明朝初年,大批奴隸得到解放,四川和江南一帶的佃戶,也因地主勢力被打擊而改善了自己的地位。明初專制集權的中央政權,曾一度打擊了豪強地主,整肅了吏治,這都有利於抑制兼併和緩和階級矛盾。這時手工業工人地位也有所改善。這一切,都有助於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因而出現了明初的“洪武之治“和”宣德之治”。
明太祖洪武廿六年(1393年)全國有6500萬人,其中民戶佔6175萬人,軍戶佔325萬人。北五省(北平、山西,山東、河南、陝西)人口有1755萬人,佔全國27%,其中山東最多,有5,462,850人,以下依次為山西(3,790,760人)、河南(2,825,300人)、陝西(2,646,450人)、北平(2,619,500人)。中五省(京師、浙江、江西、湖廣、四川)人口總數為3380萬,佔全國52%。其中,南直隸有11,291,460人;人口密度最高的蘇南太湖流域人口達6,320,300人,平均每平方公里220人;其次為浙江省,有9,959,270人;江西有7,260,000人,湖廣有4,318,420人,四川最少,僅1,314,260人。南五省(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總人口有1040萬人,佔全國的16%。
明朝戶口的峰值出現在明朝後期,但對於具體時間與人口數量,不同學者有不同說法。易中天認為,明末人口六千餘萬;趙文林、謝淑君認為1626年明朝達到人口峰值,實際人口大約有99,873,000人;育民認為萬曆年間明朝人口達到峰值,實際人口在130,000,000人至150,000,000人之間;葛劍雄認為1600年明朝實際人口大約有197,000,000人,明朝人口峰值接近2億;曹樹基認為1630年明朝達到人口峰值,實際人口大約有192,510,000人,1644年實際人口大約有152,470,000人; 而英國經濟學家安格斯·麥迪森則認為1600年明朝實際人口大約有160,000,000人。
明世宗嘉靖末年美洲高產作物傳入後開始在明代人口最為稠密的江浙和嶺南地區普及和推廣,尤其是經過萬曆中興過後以較快速度穩定成長,到明神宗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根據當代學者研究估計達到前所未有的150,000,000人,分佈格局基本未變。明思宗崇禎十三年(1640年)到清世祖順治七年(1650年),由於農民戰爭、饑荒和瘟疫等造成中原地區死亡加大,特別是由於北方鼠疫和旱災的爆發、以及八旗入關掠殺和為防範漢人而進行有計劃的遷移,造成人口大量減少,只有原先人口總數一半不到,特別是經歷鼠疫大爆發的北方,人口降到不足20%。
明代沿襲元代,將人戶分為民戶、軍戶、匠戶三等。手工業者為匠籍。匠籍、軍籍比一般民戶地位低,不得應試,並要世代承襲。若想脫離原戶籍極為困難,需經皇帝特旨批准方可。輪班匠的勞動是無償的。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起,輪班匠一律徵銀,以銀代役,政府則以銀僱工。人身束縛大為削弱。到清代軍籍實行八旗制度,並廢除實行四百年的匠籍制度。
明朝戶口流動表 | |
年代 |
戶數 |
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年) |
10,654,362戶 |
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 |
10,652,870戶 |
明成祖永樂元年(1403年) |
11,415,829戶 |
明成祖永樂二年(1404年) |
9,685,020戶 |
明孝宗弘治四年(1491年) |
9,113,446戶 |
明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年) |
10,409,788戶 |
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年) |
10,508,935戶 |
明神宗萬曆六年(1578年) |
10,621,436戶 |
明光宗泰昌元年(1620年) |
9,835,426戶 |
社會方面:
明代早期,社會風氣比較節儉。後期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以及政府控制力的下降,社會風氣轉向浮華與奢糜,不論士大夫或百姓,在飲食、居住、穿著、娛樂各方面都更為講究,與過去儒家崇尚簡樸的風氣有很大的差別。商人的地位也明顯提高。
明朝的另一項重要社會風氣就是藏書之風。無論官方與民間皆好藏書。私家藏書尤為發達。天一閣是中國目前現存的最早的私家藏書樓。其建立者是範欽。在範欽去世時,天一閣藏書的總數達到七萬卷。天一閣對藏書嚴加保管,水火不入。也嚴禁外借。明代重要的藏書樓還有汲古閣、絳雲樓等。而私人刻書也逐漸發達,出現的彩印的套印等新工藝,印製的書籍量更是達到一個新的高峰,也使得書籍的讀者群更為擴大,各種通俗小說的出現也為平民百姓提供另一種娛樂。裝幀方法也得到改進,出現對後世影響深遠的線裝書。
在衣食住行上,明代的茶文化與酒文化也十分發達,民間盛行飲酒之風,酒令進入成熟的階段。各種新式茶色紛紛出現,紫砂壺也開始流行。酒樓茶館成為城市居民的重要休閒場所。明代的手工業突飛猛進,傢俱的樣式也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明代傢俱質地堅硬,風格典雅,流傳至今者不在少數。而私家園林在明朝也非常發達,成為園林的典範。明代園林藝術的最傑出代表著作是計成的《園冶》一書,這是第一部全面總結私家園林的專著。而百姓的娛樂風尚也日益發達,“旅遊”一詞首次出現。明代也成為中國歷史上社會生活最豐富的朝代。
在女性生活上,貞節旌表的制度在明朝成為固定持續的制度,使得女性守貞守節從原本的典範理想成為一般性的風氣甚至規範。而纏足也在明朝逐漸成為社會上較普遍的習俗。此外,晚明社會風氣的開放,使當時成為中國歷史上才女文化最發達的時代之一。
明末的中國東南各省,曾建立了無與倫比的社會福利制度,東南城市都有養老院,由政府出資贍養孤寡老人,城市還有福利政策,對遭到破產的手工業經營戶,以及因工緻殘的手工業者,給予土地補償和經濟資助。這是人類最早的失業救濟制度和破產保護制度,
這期就分享到這裡了,我們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