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歷代統治者,其卑鄙在於,即便自己治下的臣民過到人吃人的慘狀,依然能找到歌功頌德的理由!死後依然能配享太廟,供那些沒被餓死的人祭拜。
在中國歷史上,人食人的記錄,以漢末和唐末最為駭人聽聞。
這是有真事,不是瞎編的。
據正史:
漢獻帝興平元年(194),出現煌災, “六月,蝗蟲起,百姓大飢,是時谷一斛五十萬,豆麥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臭穢滿路興平二年(195),董卓初死, “三輔民尚數十萬戶。李榷、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飢懂,二年間民相食略盡”。
漢獻帝初平二年(191),太祖(曹操)軍乘氏(矩野西南)。大飢,人相食。我們還注意到漢靈常建寧三年(170), “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這樣更為恐怖的夫妻互食記載。這與《三國演義)中獵戶劉安殺了妻子供劉備等進食,是相差無幾的罪行,而劉安的殘忍更甚。可見漢末人性之泯滅,已臻於極點。
《新唐書》卷一九二寫安史之亂時,睢陽被圍, “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而及婦人老弱,凡食三方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一座三萬人口的睢陽城,吃到最後,只剩下四百來人,讀到這裡,那昏天黑日之感,壓迫得連血管裡的血液都會凝滯住的。因為具有“正義”的堂皇理由就可以為所欲為地做出反人類的罪行嗎? 《資治通鑑》卷二二O載:“議者或罪張巡以守睢陽不去,與其食人,曷若全人。”
王夫之說: “守孤城,絕外援,糧盡而餒,君子於此,唯一死而志事畢矣”,“過此者,則您尤之府桌適以賊仁栽義而已矣,無論城之存亡也,無論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所以,他的結論:“其食人也,不謂之不仁也不可。”王夫之發出這樣正義的呼聲,令人對這位遠遁湘西四十年,築石室著書而不住清的明道民,更多了一份崇敬。堅貞不屈的他,似乎應該讚賞這種為了一個崇高的目標而做出的犧柱但他卻譴責了這種賊仁濺義的食人現象。
如果連最起碼的人道精神也不存在的話,人性泯滅,獸性張揚這世界還有什麼希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