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應1916年生於河北省棗強縣。1932年在天津南開中學讀書時參加反帝大同盟,1933年考入北京大學地質系。1935年參加“一二·九”學生愛國運動。1936年加入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和共青團,並轉為中共黨員,任民先隊北大分隊長、北大學生會救國委員會執委和北大中共支部書記。
七七事變後,宋應應聘至綏遠省政府建設廳工作。不久即根據黨的指示,於1937年10月到晉西北,以八路軍120師民運部幹事的公開身份,由中共晉西北臨時省委派往臨縣協助金少英等人發展黨員。建立基層黨組織,並負責籌建中心縣委,12月任晉西北臨時省委秘書長。1938年夏任中共臨縣縣委(地委)書記兼臨縣縣委書記,領導所屬中共臨縣、興縣、嵐縣、方山4個縣委在大部分行政村建立了黨的支部。1940年入夏時,臨縣地委和中離特委組成中共晉西區委第四地委,仍由他任書記,組織領導所屬臨縣、臨(縣)南、離石、離(石)東、方山等縣委著重開展了肅清閻逆殘餘分子和揭批惡霸地主的鬥爭。其間,有的幹部違反紀律,亂打亂罰、亂吃亂拿,隨意沒收或私自佔用財物,揮霍浪費,在群眾中造成很壞的影響。對此,他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糾正,以至紀律處分。1941年11月調任晉西北區黨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培養了大批抗日工作骨幹和忠誠黨的各項事業的中堅分子。
1945年起,宋應任中共中央晉綏分局組織部副部長、分局黨校副教育長。1947年秋任晉綏邊區行署土改工作隊副隊長,兼任離石縣土改工作團團長、縣委書記,組織領導該縣的土地改革運動及其 糾偏工作。1948年11月調任中共晉南工委宣傳部部長。
1949年底,宋應同志奉調南下川康投入新解放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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