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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史如身在其中,見事之厲害,時之禍患,必掩卷自思,使我遇此等事,當作何處之。——呂祖謙

秦二世元年七月,陳勝等起大澤中。

這是大的時代背景,這段大家都熟,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陳勝首義後,很快就形成燎原之勢,各郡縣紛紛殺了當地的行政長官,來響應陳勝。(《陳涉世家》“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

其九月,會稽守通謂梁曰:“江西皆反,此亦天亡秦之時也。吾聞先即制人,後則為人所制。吾欲發兵,使公及桓楚將。”

等兩個月後,長江以西的那一片都反了。

江東會稽郡的郡守叫殷通,就把項梁叫過來商量如何應對。這時候合上書,我們設身處地地想一下:我是秦朝的郡守,也是封疆大吏;隔壁省都反了,並且造反的標準流程是殺行政首長祭旗;自己管理的省份還沒有造反,估計也快了,我應該怎麼辦?

派兵平叛?別胡鬧了!“此亦天亡秦之時也”,老天爺都要讓秦滅亡,我瘋了麼,去觸老天爺黴頭?

嚴加防範?估計夠嗆,天氣苦秦久矣,造反這種事,能攔住早攔住了。

棄官跑路?往哪跑呢?自己可是秦朝高官,無論跑到哪被誰逮住都沒有好果子吃。跑到大秦還能掌握的地方?擅離職守,死罪;跑到被起義軍攻佔的地方?正好去送人頭。

這似乎只有跟著反秦這一條路了。要麼自己造反當頭,要麼等著別人造反割頭。被人割頭不好玩,還是自己當頭吧。這就是殷通的先與後。

接下來的問題是如何反秦?如何操作?殷通打算把項梁拉上。

至於為什麼要拉上項梁,從前文“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以及後文陳嬰的例子看,恐怕有這麼幾方面原因:1.項梁確實是個人才,沒有比得上他的;2.項梁有名望,是楚國將門世家,拉上項梁容易招兵買馬;3.自己跟項梁關係還可以,關係不行也不會讓他組織徭役,也不會跟他商量反秦了。但是項梁有可能不受控制,所以還要找個人分他的權,於是拉上桓楚來制衡項梁。

殷通把項梁叫到自己府上商量,舉大計這種事當然是不能叫人帶話的,只能派手下人告訴項梁郡守有要事相商,煩請項梁走一趟。項梁到了後,郡守告訴自己他打算反秦。

這可是項梁一直要做的事啊。答應還是不答應?

當然這種事是不能容我想兩天的,當時就得納投名狀。回去想兩天,萬一跑路了把我告發了呢?所以項梁當時面臨著一個重大的抉擇,答應還是不答應郡守的要求呢?

項梁會如何做呢?我們合上書來想一下:

我是項梁,一直想推翻秦的統治,現在省長正跟我商量如何造反呢,我必須得現在回答他,我提前考察過這個人了,他水平差點,可能成不了事;非但如此,他還要找個人給我掣肘,桓楚能跟我們老項家比麼。我該怎麼辦?答應他?還是拒絕他?

想清楚了嗎?想清楚了我們接著看看項梁怎麼做的。

是時桓楚亡在澤中。梁曰:“桓楚亡,人莫知其處,獨籍知之耳。”梁乃出,誡籍持劍居外待。

當時桓楚逃命隱匿在大澤之中,你殷通不是要讓我跟桓楚帶兵嗎?好,我答應你,我幫你去找桓楚,如今桓楚逃亡,誰也不知道他跑哪去了,只有我侄子項羽知道他藏在哪,我去問問項羽。

項梁藉故出來見項羽,那麼他問項羽桓楚的下落了嗎?沒有。項梁幹了什麼?“誡籍持劍居外待”。什麼是“誡”?告誡,勸人警惕,告訴項羽你得提起神來。提起神來幹嘛,拿著劍在外頭等著。為什麼要拿著劍在外頭等著?不就是問問桓楚的下落嗎?

大家看,這個時候文字的肅殺之氣慢慢溢位紙面了。

梁復入,與守坐,曰:“請召籍,使受命召桓楚。”守曰:“諾。”梁召籍入。須臾,梁眴籍曰:“可行矣!”於是籍遂拔劍斬守頭。

項梁又回到密室中,跟郡守一起坐下。跟殷通說,請把項羽叫進來吧,讓他帶著您的命令去召回桓楚。當然要拿著把項羽叫進來了,得給他個信物啊,不然誰知道你是替殷通幹活的?所以把項羽叫進來很正常。

項羽進來後,很快,項梁就給項羽使眼色,告訴他可以動手了。

於是項羽就拔劍把郡守給殺了。

項羽竟然殺了殷通?

項梁為什麼要殺了殷通?這麼大個領導找我商量這麼要緊的事,這是拿我當自己人啊,這前途豈不大大滴光明,我怕是高興地直哆嗦。項梁這廝竟然把他給殺了?!跟著弄不好麼,事成了咱也有好處,事壞了殺頭還有個大的頂著。

當然項梁肯定不是這麼想的……這裡細琢磨一下,項梁殺郡守有這麼幾個考慮:

1.反秦是自己的事業,不容有失。我考察過殷通,殷通是秦郡守卻想著反秦,這是事君不忠;自己都不知道桓楚在哪還妄想用桓楚帶兵,這是盲目自信;分人權力這種事還與之商量,這是馭下無術;我不能為他所用還要跟我商量,這是識人不明。在他手下反秦很可能失敗,這種選擇有悖我的目標,要排除。

2.若不同意,自己難免有性命之虞。舉大計是大事,大事要密謀,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成害。反秦可是滅族的大罪,跟我商量這個事是絕密的,若是同意還好,若不同意,恐怕殷通會當時就殺了我。這種選擇危害極大,也要排除。

3.做事要名正言順。現在造反都是打得“楚”的旗號,自己家又世代為楚將。殷通造反不知道打什麼旗號,若是不打“楚”的旗號,自己絕對不能跟他一起。這個做事的旗號很重要,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從後文看不少人是衝著“項氏世世將家,有名於楚”“以君世世楚將,為能復立楚之後也”才投奔項梁的。殷通若是打楚的旗號,他打得著嗎?

4.昭告天下,表明立場。就跟翻牆頭先把書包扔過去一樣,做事的態度要堅決,你們誰攔也不好使,郡守都殺了,我非反不可,想跟著乾的趕緊來吧。並且殺郡守、縣令起義是標準做法。

於是殺殷通就是一個合乎邏輯的選擇了。與其等著我拒絕殷通被他殺掉,不如我先殺掉他反秦。這是項梁的先與後。

我們對比殷通與項梁來看,殷通等到江西接反時,才跟項梁商量如何起義反秦,而項梁在避仇吳中時就已經“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了,殷通怎麼可能趕到項梁前頭呢?這是會稽郡守殷通與逃犯項梁的先與後。

殺了郡守後呢?是不是就可以拉起大旗了?

當然不是,還要先消除眼前的隱患。得先保證自己能夠安全的走出郡守家再說吧?萬一還沒出門就被郡守的手下給殺死了呢?如果是我,我會怎麼辦呢?如何消除潛在的隱患,保證自己安全的走出郡守府門?悄悄地開溜?還是大張旗鼓地出去?

項梁持守頭,佩其印綬。門下大驚,擾亂,籍所擊殺數十百人。一府中皆慴伏,莫敢起。

項梁怎麼做的?項梁採取了兩個措施:

第一個是“持頭佩印”。項梁把郡守的頭拿在手中,把郡守大印掛在身上。這一方面是告訴大家郡守死了,我要取而代之;另一方面是要製造混亂。製造混亂是方便逃跑嗎?不是,是為了進行下一步操作。

第二個是“殺人懾服”。趁亂,項羽殺了數十百人,沒有一百也得有大幾十。直到殺到府內的人均“慴伏”、趴到地上不敢起來為止。什麼是“慴伏”?就是嚇怕了,不敢不聽話。

這裡有兩層意思:

其一,項羽殺人,一直殺到大家都趴到地上為止,有沒有道理?有道理,萬一裡頭有一兩個殷通的死忠,要替殷通報仇呢?那自己豈不容易陰溝裡翻船?所以這樣做是最穩妥的,都趴地上了,還想殺我,那難度可就大了。

其二,項羽嗜殺。這也是為啥“吳中子弟皆已憚籍”,本來把郡守殺了,吆喝一嗓子想活命的都趴下就可以了,非得透過殺人的方式,還是“擊殺數十百人”的方式讓大家趴下嗎?

好了,準備工作做好了,可以起兵了。

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諭以所為起大事,遂舉吳中兵。使人收下縣,得精兵八千人。梁部署吳中豪傑為校尉、候、司馬。有一人不得用,自言於梁。梁曰:“前時某喪使公主某事,不能辦,以此不任用公。”眾乃皆伏。

把以前搞活動時考察好的人召集起來,告訴大家要“起大事”,派人去轄區內的縣蒐集精壯青年,一共“得精兵八千”。任命吳中豪傑擔任各級軍官。

這時候有個人沒被任命為軍官,自己不服氣,就來找項梁信訪。我們來看看項梁的信訪答覆工作,那真是不卑不亢,有理有節,完完全全的以事實為依據,說得大家心服口服。項梁說以前辦喪事的時候,讓你幹事你幹不了,帶兵這種事你更沒戲。於是“眾乃皆伏”。

這個時候旗號也打出來了,人馬也有了,如果你是項梁,你要先做什麼?立刻出兵討伐秦人嗎?

於是梁為會稽守,籍為裨將,徇下縣。

不是,先穩定地盤,自己任命自己當會稽郡守,項羽是副將,去“徇下縣”。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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