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整肅吏治的鬥爭前後延續二三十年之久,打擊面極廣,甚至一些皇親國戚,若是貪贓枉法,也在劫難逃。為了達成吏治清明的政局,朱元璋六親不認。開國功臣華雲龍、朱亮相便因以權謀私、貪汙受賄死於整肅吏治的鬥爭中。朱元璋的親侄兒朱文正,在與陳友諒的戰爭中曾孤軍堅守洪都八十五日,拖住了陳友諒,使他得暇做戰爭準備,為最終擊敗陳友諒立下了大功。但朱文正因不滿朱元璋的賞賜過少,心存怨望,朱元璋知道後心中不喜。
後朱文正鎮守江西,驕侈荒淫,蒐羅強搶民女,淫樂數十日後,將女墜井淹死,毀屍滅跡。朱元璋欲將朱文正殺死,但因朱文正是馬皇后從小看著長大的,待之如同己出,出面求情,才免朱文正一死,罷官安置鳳陽守衛先人墳墓。後來朱文正逃跑,朱元璋終於將他殺了。
駙馬都尉歐陽倫是馬皇后所生安慶公主的夫婿,指使家奴走私茶葉,牟取暴利。所謂“宰相門前七品官”,他的家奴個個狐假虎威,胡作非為,連封疆大吏也要怕這些家奴三分。洪武三十年,歐陽倫強迫陝西布政司發文叫下屬州縣派車替他販運私茶,家奴周保所到之處,強迫地方官吏派車,官吏不敢不從,共索車五十輛。當時正值春耕大忙時節,車馬緊缺,周保至蘭縣河橋巡檢司,一時無法徵集車輛,周保便肆虐毆打巡檢司小吏,小吏不堪其虐,首告朝廷,頓時捅了馬蜂窩,朱元璋下令:“布政司官不言,並倫賜死,保等皆伏誅,茶貨沒入於官。”歐陽倫雖高攀為皇親貴胄,玉葉金枝,終於還是保不住性命,和很多布政司官員一起身首異處,周保等家奴也煙消雲散。
明初整肅吏治的鬥爭,是朱元璋出於集權專制的目的進行的,因而帶有殘暴特徵。打擊面大,處死極多,非刑酷刑屢見不鮮。這也就是平遙訓導葉伯巨指責他的所謂“用法太嚴,求治心切”。當世官吏被殺極多,甚至造成了無人辦公的尷尬局面,朱元璋一度曾令違法官吏帶鐐銬回公堂辦公審案,一時竟出現了一些犯人審犯人的荒唐局面,為史中罕有。可儘管如此,朱元璋仍不妥協,他見違法官吏越來越多,怒道:“我欲除貪贓官吏,奈何朝殺而暮犯。”乃下令道:“今後犯贓者不分輕重皆誅之。”“貪汙六十兩以上者絞”,至此凡是沾了個“贓”字的,均難逃一死。
由於打擊面過大,針對性過強,因此有時也不免產生一些先入為主的冤假錯案,枉殺了許多無辜官吏。例如著名的“空印案”,便是明朝的一大錯案,是一個捕風捉影、定性錯誤的案件。空的表冊除具財務彙報功能外,無關收支,事實上頂多只能算是不合財務程式,可朱元璋卻因此大加屠戮,得不償失,完全是不問青紅皂白的屠夫作風。當時曾有士人鄭立利上書道:“夫父移必完印乃可,今考校書策,乃合兩縫印,非一印一紙比,縱得之亦不能行,況不可得乎……且國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後罪犯法以其故犯也。自立國至今,未嘗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誅之,何以使受誅者無同。”指出了朱元璋出發點和作風上的雙重失誤。
嗜殺是朱元璋為政後期的最大失誤。在其他一些大小案件中,罪有應得者固然很多,可無辜被戮者也大有人在,甚至有很多官吏,僅僅因為朱元璋看他不順眼,便被殺了。如著名學者、《元史》修纂者之一陶凱,為人為官皆無過失,只因其別號耐久道人,朱元璋聽來不順耳,便藉故殺之,而與貪汙腐敗無關。由於官吏被殺數字的驚人,當時很多人無心出仕,即使做官也戰戰兢兢,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可以說,朱元璋整肅吏治的手段雖雷厲風行,但由於自身性格缺陷的原因,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往往存在著很多偏差和失誤,明初官吏帶鐐銬上堂辦事,就充分說明了所付代價的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