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是春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和經濟思想家。他剛擔任齊國宰相時,政治上沒有一點成績,齊桓公就詢問原因。管仲回答說:“我地位雖高,但我依然貧窮。窮人無法指揮有錢人。”
桓公說:“給你可以迎娶三個妻子的家用吧!”
過了一段時間,國政還是沒有治理好,齊桓公又向管仲詢問原因。
管仲回答說:“我雖然有了錢,但我的身份卻很卑微,使我無法管制高貴的人。”
齊桓公立即任命他為上卿,步入貴族的行列。
其後,齊桓公又尊管仲為“仲父”。
從此,由於齊桓公滿足了管仲的要求,給予管仲無比優厚的物質待遇和高貴的地位,使他有職有權,管仲的政治主張得以推行,齊國治理很快上了正軌。後來齊桓公成為春秋五霸之一,就是得力於管仲的輔佐。
要用人,就得解除人才的後顧之憂,主動替人才排憂解難,為人才創造一個舒心的工作環境。
讀過《史記·孟嘗君列傳》的人,都熟悉“馮諼彈鋏”的故事。馮諼是孟嘗君門下的食客,他自負很有才能,感到孟嘗君給他的待遇過低,便三次彈劍而歌,發洩忿懣與不平,並不斷提出生活上的要求,第一次要魚,第二次要車,第三次要人照料家中生活。這些要求被一一滿足後,他為孟嘗君的仕途榮辱盡心竭力,為其買來了“恩義”準備了“三窟”,使孟嘗君任齊相幾十年,沒有遭受大的挫折。
在有些人看來,馮諼、管仲仗著自己有才能而一而再、再而三地鬧名譽、鬧地位、鬧待遇,思想境界似乎不夠高尚。但孟嘗君、齊桓公卻並不以為然。翻遍古籍,也未見政治家、思想家對他們要待遇有何微詞,恰恰相反,他們都認為給予人才以豐厚的待遇是理所當然。綜合他們的觀點,主要理由有四:其一,人才水平高,貢獻大,生活待遇應與之相稱,無可非議。我國最早的政事史料彙編《尚書》中就有“凡厥正人,既富方谷”的記載,可見早在周文王時期,官員的俸祿就很優厚。《管子·明法解》主張依官職高低定爵祿厚薄:“其所任官者大,則爵尊而祿厚,其所任官者小,則爵卑而祿薄。”在朝政清明用人路線正確的狀況下,任高官者多屬才能大的人,貢獻也就大。所以“勞大者其祿厚,功多者其爵尊”乃合情合理。《韓非子·八奸》也認為理應如此:“賢才者,處厚祿,任大官;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賞。”宋代蘇洵《嘉集·論衡》也主張,對於有才能的官員,理當“尊其爵,厚其祿”。《資治通鑑·周紀二》中有一段話實際上闡明瞭高待遇是對人才價值的承認和對所作貢獻的回報:“夫賢者,其德足以敦化正俗,其才足以頓綱振紀,其明足以燭微慮遠,其強足以結仁固義;大則利天下,小則利一國。是以君子豐祿以富之,隆爵以尊之;養一人而及萬人者,養賢之道也。”
他們對國家有如此廣泛而巨大的貢獻,厚待他一個人,對社會千萬人有益,這難道不是既合理又合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