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冷兵器時代,矛和它的變種一直是主要的長兵器。矛和它的變種的外形是一致的:木製或竹製的長杆,一端裝上銳利的矛頭。
這種武器只能發揮刺擊功能,但非常節約成本和工時,便於大量生產。同時,它對敵人卻是個極大的威脅。對於不夠堅固的盔甲來說,衝擊的敵人的矛頭很可能刺穿它們,從而傷害士兵。更不用說那些沒有盔甲的輕裝兵了。即使是面對最堅固的板甲,長矛仍然可能從其縫隙中刺入殺傷士兵。一旦刺入體內,隨著對手的前進而不斷深入的矛頭,對人體的傷害將很大。因此沒有人能夠面對敵軍的長矛方陣無動於衷。如果是步兵使用,那麼長矛的衝力還表現不出來,所以有的國家如羅馬和中國並不把矛作為主要長兵器,然而到了騎兵裝備馬鐙以後,手持長矛衝擊的騎兵成了戰場上最可怕的兵種。快速突進的騎士手中的長矛,對於任何敵人都是嚴重的威脅。
既然矛以刺擊為傷害敵人的手段,那麼一般來說,當然是越長越好。早期的矛受到當時工藝水平的限制,還不很長。並且,有的矛還有“多用途”的要求,這樣的矛當然也長不了。如希臘的矛,可以投擲,長3米左右。希臘的對手波斯軍隊中很多民族都使用短矛,波斯騎兵的短矛,也是可以投擲的。
後來隨著工藝發展,矛的杆可以加長,並且人們發現,武器專用化對發揮武器最大效能有利。投擲兵器和近戰兵器最好分開。於是矛的長度增加,《考工記》記載的中國標準是步兵用矛長38米,戰車兵用矛長46米,但出土情況一般是165~220 釐米之間,最長為297釐米;到漢代以後的矛,騎兵的較長,達到4.2米,步兵用矛長2米。但是中國矛到晉以後逐漸被槍取代。這種武器跟矛相比,只是刃部短而尖,更有利於刺擊,其實只是矛的變種。宋代守城專用的槍,杆長達到7.5米,長得有些誇張;明軍的槍長一般為3.7米;清朝的槍長4.4米左右。
除了這些普通的矛之外,曾侯乙墓中出土的矛據說柄長7米以上,而嬴政陵兵馬俑坑中據說也出土了6.3米的長矛。以上兩例都是非常罕見的特例。大規模裝備的最長的野戰矛,出現在歐洲,也就是馬其頓長矛,這種長矛用山茱萸木為杆,長6~7米。按馬其頓軍制,重步兵方陣兵員為16384人,可以設想一下這16384人都裝備這種矛,緩緩前進的可怕場面。不過矛也不是越長越好的。因為矛越長,佔用空間就越大,使用它的兵員活動就越不方便。所以後來中世紀的歐洲騎兵矛一般長2.5~3米。到了步兵復興以後,14~15 世紀的瑞士長矛的長度又達到了6米,其中頭部近一米的長度為鐵製,防止敵人砍斷矛頭。長矛作為步兵裝備,在歐洲一直使用到17 世紀,這期間使用的矛頭有羽形和菱形良種。而作為騎兵裝備,一直使用到二戰初,以波蘭騎兵對德國坦克的悲壯突擊作為其謝幕戲。這樣說來,其實歐洲矛的消失,是跟中國同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