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個朝代當官最慘,毫無疑問是明代朱元璋的洪武朝,為啥呢?因為他根本不把官員當人看,就拿明朝官員的休假制度來說,朱元璋只允許官員一年休息三天,不論中央、地方、官職幾何,都是這個數。僅用前幾朝的休假制度做參照,你就能明白朱元璋做得有多絕了。
漢朝實行的是上五天休一天,隋唐是上十天休一天,看上去似乎比漢朝待遇差點兒,但隋唐有法定假日,像春節、冬至這種大型傳統節日,一次性放假七天。另外,中秋、端午、皇帝、佛祖的生日等也是國家法定假日,至少也有一天,一年算下來最起碼有幾十天的休息日。
到明朝朱元璋手裡情況急轉直下,什麼休息?你小子還沒睡醒吧。朱元璋認為他拼命打下來的江山,不僅給當官的創造了就業崗位,還給了他們進入統治階級管人的權力。這樣的好事兒,你憑什麼需要休息?和現在996是福報的邏輯類似,所以洪武年間的官員一年只有春節、冬至、萬壽節,也就是皇帝生日這三天才能帶薪休假。
用現在的流行的話來說,朱元璋是那時代最吝嗇的資本家,下面官員則是最悲慘的打工人。但朱元璋是自認有資格這樣做的,因為他自己就是個勞模。自從把丞相制度廢除後,他事必躬親,所有大事小情都要親自先過一遍後才吩咐下面的官員去執行。有資料統計,朱元璋每天要看二百份檔案,處理四百多件事情,經常通宵達旦。這也是為何朱元璋如此理直氣壯的原因所在。
當然了,休假制度僅是明朝官員悲慘職業生涯的冰山一角,少休幾天又不會死。可朱元璋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告訴大家,你們就是給我老朱家賣命幹活的打工人。在洪武年間的工資制度方面,朱元璋每年給一品大員一千零四十四石糧食,換算到當今社會,一品大員每年有34萬多的收入。
34萬元看著挺多的,但這隻有極少數的高官才能享受。明朝官員中數量最多的往往是地方的知縣,每年忙成狗的基層幹部,一年只有90石米的俸祿,算下來兩萬九千多塊錢的年薪。這薪資待遇還比不上現代一位普通基層公務員,但更慘的還在後面。那時候的知縣已經是最低階的官員,再往下面就是不入流的吏員,吏在當時不僅不是正經職業,還是備受歧視的賤業,是一種沒有工資的徭役。
這樣一來吏員工作起來就是一副鹹魚樣子,但是上面下發的各種政策需要吏員去貫徹和宣講。因此知縣不僅要用工資來養活家裡人,還要打賞下面辦事的小吏,讓他們辦好事情,比如捉拿犯罪人員、徵發徭役、徵收賦稅等等一系列國家大事。但在朱元璋看來,這些吏員本就是官方的徭役徵發來的,要啥腳踏車啊?
但是官場自有其潛規則,如果不給手下小吏打賞,小吏偷奸耍滑把差事辦砸了,那還是逃不過上級的問責,到時照樣丟官罷職。但是這一年打賞下來,兩萬的工資根本不夠,不夠怎麼辦?那就只能貪汙受賄,可朱元璋把這條路也堵死了。洪武二年,朱元璋在大明律中頒佈了有史以來最嚴厲的肅貪法令,規定只要貪汙超過八十貫或者監守自盜達到四十貫通通絞刑處死。
洪武年的四十貫不到現在兩萬元,貪汙兩萬就要處死,足以見得朱元璋對貪汙的嚴厲。後來朱元璋見嚴刑之下還有法外狂徒,更是直接取消了四十貫的限制,規定只要貪汙,不管數額多少都是死刑。有了如此嚴苛的貪汙標準之後,官員貪腐依舊沒有絲毫收斂,於是朱元璋又設定了一系列酷刑懲治貪官,比如凌遲、剝皮、抽腸、刷洗等等。
什麼是刷洗?就是用開水燙完身體後,用鐵刷子刷,還有秤桿,用鐵鉤把人吊起來風乾。其中最令人聞風喪膽的還是剝皮,因為剝完之後還要添上乾草做成標本,放在專門的地方供人參觀,對貪官起一個震懾作用。在反貪監察體系上,朱元璋也下足了功夫,為監督地方官員明代在每省設立監察御史。
別看監察御史雖官職不高,但對官員們直接負有糾察職權,就相當於現在省裡的紀檢部門。而在其中部分監察御史更是直接被派遣分巡天下。他們代天子巡狩,能對負責地的官吏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相當於現在的中央紀檢巡視組。為了防止御史堅守自道,朱元璋還規定這些人貪汙受賄,比其他官吏罪加二等。
而為監督六部等中央官員,朱元璋又設六科給事中,賦予糾察京官職權。在群眾監督方面,朱元璋也前瞻性地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汙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若有人阻擋處死並誅連九族。正規制度之外朱元璋還有個直屬耳目—檢校,也就是錦衣衛的前身。
這些人遍佈全國各地,無處不在,一旦發現官員有貪贓枉法立即上報,火速處理。早上收了紅包,中午就有人查水錶,晚上就能進大牢。在這一系列的措施之後,朱元璋又興起了一波學《大誥》運動。所謂大誥,就是朱元璋本人親自以那些懲治貪官的殘忍案例編纂成書,下令每家每戶必須收藏學習,否則就是違法。
同時他還規定,如果你犯了罪,結果在你家發現了《大誥》這本書,那麼你可以罪減一等。為什麼朱元璋對貪官這麼狠?我們檢視他小時候的經歷,不難找到答案。朱元璋出生在安徽一個貧農家庭,父母都是給地主幹活的,那個時候可不像現在還有糧食補貼,不僅不補,還有上交亂七八糟的稅,過節要收過節錢,幹活要收常例錢,打官司要收公事錢,不出去不幹事兒還不行嗎?不行,要收撒花錢,只要是人能想出來的科目都能用來收錢。
在這樣的環境下,朱元璋靠著給地主放牛熬到了十六歲,他唯一的也是最卑微的夢想就是活下去。可腐朽的元王朝連這點也不滿足他,1344年,黃河氾濫,瘟疫席捲淮河沿岸,上面的賑災糧層層剝下來,到了朱元璋家裡。不,就沒到過朱元璋家裡,沒有糧食吃那就只能等死。4月初6朱元璋父親餓死,初9大哥餓死,12大哥長子餓死,22母親餓死。
那時幼小的朱元璋還不明白這一切為何發生,直到後來他成了一國之君才明白百姓的苦是貪官害的,而貪官光說沒用,只能殺。那麼他這樣做究竟有沒有用呢?答案肯定的,一系列制度頒發後,官員瞬間變得遵紀守法,潔己愛民,以至於當時的清官佔了整個明朝總數的三分之二。
那有沒有影響到後世呢?並沒有。朱元璋死後明朝非但沒有吏治清明,反而成了歷史上最貪腐成風的朝代,甚至連管貪腐的御史也貪贓腐敗。那問題究竟出在了哪裡?我想大概有兩點,其一是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朱元璋都曾經感慨過,貪官之貪指人性之惡。通俗點兒說,就是隻要有利益的地方,絕對就會有貪腐,而這種東西完全禁止是不可能的。
其二是明朝的貪汙腐敗主要是俸祿太低,有時甚至發放下西洋運來的胡椒、不斷貶值的寶鈔來充當俸祿,清廉的官員連生存都成了問題,不想辦法貪汙又能怎麼辦呢?所以清朝就吸取了這一教訓,專門設定了養廉銀,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結語
一言以蔽之,要想徹底杜絕腐敗,要的不是朱元璋這樣操之過急的大興重典,更不是建立在封建皇權上的頭疼醫頭腳疼醫腳,而是需要一個清明的制度,能讓全國上下大大小小的權力互相監督。其中最關鍵的就是皇權被監督,而這樣的制度在皇權至上的封建王朝,可以說是完全不可能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