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字子安,是初唐四傑之首。王勃為什麼會被稱為初唐四傑之首呢?確實是因為王勃才華了得。王勃在六歲的時候就能寫詩,在九歲多的時候讀史學家顏師古註釋的《漢書》時,發現這本書有寫錯的地方,還撰寫了十卷《指瑕》,也就是指出的瑕疵,由此可見王勃在年少的時候就聰慧過人。王勃在十四歲的時候就做官了,雖然官職不大,但卻是當時朝廷年紀最小的命官。
可是這個官只當了兩年就被皇帝罷免了,還差一點給他招來了殺身之禍。當時的王勃擔任沛王府的“朝散郎”,任沛王的伴讀文官,沛王是當時皇帝唐高宗李治的兒子。有一次沛王與英王兩個人鬥雞,於是王勃就寫了一篇文章來助興,名為《檄英王雞文》,意思就是討伐英王的雞,但是這篇文章卻傳到了唐高宗的手中,唐高宗看到後勃然大怒,說道:王勃真是個歪才,歪才!兩個王爺鬥雞,你身為陪讀文官不進行勸誡,還寫這種討伐的文章,不就是讓他們兄弟相殘嗎?於是就把王勃逐出了王府。因為唐朝發生過兄弟相殘的“玄武門之變”,唐高宗害怕歷史重演,所以一怒之下罷免了王勃的官職。
王勃被免職後,在長安城是待不下去了,於是就四處遊歷,後來託人在虢州當一個小官。有一次一個殺人犯跑到了王勃家,王勃沒有處事經驗就把他給收留了,他窩藏殺人犯提心吊膽每天都睡不著覺,於是他一著急就又把這個殺人犯給殺了,把自己變成了殺人犯。王勃殺了人本來是判死刑的,幸好遇到了朝廷大赦,被貶為了老百姓,一輩子也不能做官了。不但王勃自己做不了官,連他的父親也受到了牽連,被貶到很遠的地方當縣令。
看到父親受苦,當兒子的也不忍心,於是打算去看望他的父親。途徑江西南昌時,有一個閆都督重修了滕王閣,要在九月初九重陽這天節宴請天下文人,為“滕王閣”做序,由於王勃的名氣很大,也被邀請來了。不過這位閆都督早就事先讓自己的女婿,做好了一篇文章,準備在宴席那天拿出來炫耀。這件事其實成了當時公開的秘密,宴會當天這位閆都督為了客氣,就讓大家先寫,只是誰都不肯拿筆寫。只有王勃不知道這其中的奧秘,拿起筆來就開始寫,把人家的女婿晾在一邊了,這位閆都督很生氣,可是這麼多文人在場又不好發脾氣。直到王勃寫到“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時,閆都督也不得不佩服王勃的文采的確在自己的女婿之上!
離開南昌後,王勃歷經千辛萬苦終於見到了他的父親,可是在回來的時候災難再次降臨。王勃看望完他的父親後乘水路返回,當時正是夏天,海上的風特別大,王勃不幸溺水,驚悸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