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親敬長一直以來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朱元璋在做了皇帝后,更是將這一傳統發揚光大。為了讓全天下都善待老年人,朱元璋特地頒佈法令,要求各地善待老人,縣官還要定期拿著米麵衣物去慰問老人。為了防止底下人弄虛作假欺騙他,朱元璋還特地讓禮部尚書以皇帝的名義向基層官吏重申這一政策的重要性。
如果地方官員沒有將孤寡老人接到養濟院,或者住進養濟院的都是他們家親戚怎麼辦?朱元璋也有相應的懲戒措施,並寫入了《大明律》。《大明律》規定:“凡鰥寡孤獨及篤疾之人,貧窮無親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應收養而不收養者,杖六十;若應給衣糧而官吏克減者,以監守自盜論。”朱元璋對官員懲戒的手段,爆史君即使不說,大家也應該有所瞭解。
所以在那個年代,官員們是沒有膽子幹這種事的。而且朱元璋的錦衣衛還在四處明察暗訪,官員們腦袋上懸著一把劍,只能踏踏實實為老百姓辦事。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頒佈了終身養老令:七十歲以上老人,國家賜給爵位;八十歲以上老人,每月給五斗米,三斤酒和五斤肉;九十歲以上老人,在此基礎上再加一匹帛和十斤絮。在明朝,真的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寶”,所以社會上形成了尊老養老的風氣,贍養老人的要求也滲透到各地的家法族規之中。
明朝米價在洪武二十八年以後基本上一兩銀子可以購大米二石。明代一石約等於現在的94.4公斤。基層政府在收養孤老方面的工作,受到朝廷嚴格督查,地方官的任期考核中,恤孤是一項重要內容。在這方面考評好的官員,記入檔案,作為升遷的重要依據。如果官吏沒能全額彙報屬地的孤老情況,那麼從甲長往上的各級負責官吏,均會受到懲處。
官員可以就近任職以便奉養父母。政府官員的言行具有社會風向標的意義。官員如何對待自己的父母,以及政府如何為那些孝敬父母的官員創造條件,直接影響到社會上養老的風氣。在朱元璋的重視和推動下,朝廷設計了一系列政策,督促和激勵官員奉養老人。比如,為了便於官員就近奉養父母,朝廷允許官員調到離雙親較近的地方任職。
老人在養濟院的生活怎麼樣呢?據史料記載,養濟院裡一般都設定了火炕、大通鋪、男女分居。院中種有槐樹和柳樹,老人可以乘涼和晾曬衣物,還備有磨、碾、水井等勞動工具,以備日常使用。地方政府每年定期對院中房屋和設施進行檢修。進入養濟院的老人每月可以領取米、布和柴薪銀,如果老人生病的話,由官府調撥醫生調理。老人去世,由政府負責買棺安葬,夫婦可合葬一穴,體現出較好的人文關懷。
明朝的老人的確非常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