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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俊臣(651~697年),唐朝武則天時被起用的酷吏,雍州萬年(今陝西西安)人,曾但任過侍御史、左御史中丞等職位。來俊臣少時兇險,不事生產,憑藉告密得到了武則天的信任,成為了武則天在政治鬥爭中的鷹犬。來俊臣是中國歷史上十大奸臣(慶父、趙高、梁冀、董卓、來俊臣、李林甫、秦檜、嚴嵩、魏忠賢、和珅)之一,為歷代為官者所不齒。

來俊臣十分擅長編織罪狀,他先上奏皇帝討得批准,然後就以皇帝的名義對人抄家滅族。在皇帝下令赦免囚犯的時候,他會先派遣獄卒將重罪人士全部殺死,再執行命令。當時法官用酷法來審問囚犯,來俊臣與周興、索元禮最為殘虐。來俊臣每審問時不論罪過輕重,多以醋灌鼻;或將囚犯置於甕中,用大火燒烤;或以鐵圈束首,使人腦裂髓出。在審訊之前他將刑具展示給囚人看,他們害怕受刑,便全部認罪。當時朝中人人自危,相見莫敢交談。官員入朝時常常遭到逮捕,家中再也不知道訊息,所以每次官員入朝時都要與家人作別:“不知復相見否?”他自己的數次犯罪武則天都加以庇護。萬歲通天元年(696年)來俊臣晉升為洛陽令、司農少卿。通天二年,來俊臣因得罪武氏諸王及太平公主而遭誅殺。仇家食俊臣之肉,須臾而盡。士民們在道路上慶賀,感慨說總算可以安穩睡覺了。

據《新唐書》與《資治通鑑》的記載,來俊臣曾經與人合作過一部《羅織經》,一部專門講羅織罪名、構人以罪、整人治人的“憤書”。武則天看後都很感嘆,她說:“這樣的心機,我也不一定比得上啊!”臺灣學者柏楊注《資治通鑑》,對此書作過這樣的評價:“武周王朝,在歷史上出現的短短十六年,對人類文化最大的貢獻就是一部《羅織經》。”

來俊臣這樣的酷吏可謂是應時而生,完全是被統治者所利用的工具,他的惡行為世人所不齒,在歷史上可謂受盡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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