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不能入仕為官,而所謂誥命夫人,就是唐宋明清各朝對於高官的母親、妻子進行的榮譽冊封,算是一種爵位,不是官銜,擁有誥命之女就稱作“命婦”,一般誥命夫人的品階與其丈夫的職位有關,誥命夫人有俸祿與地位,但沒有實際職權。
誥命,在古代本來是皇帝封贈官員的專用文書,古代一品到五品官員的授命賜爵的王命文書稱作“誥”,六品到九品稱作“敕”,唐朝之前並不常用。
從宋代開始,文武官員的遷改職秩、追贈、貶謫以及封贈其祖父妻室等,均使用誥命,明朝沿襲宋朝舊制,最終形成了非常完善的誥封制度。
誥命對於官員本身叫做“誥授”,而對於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與妻子,則叫做“誥封”,當然前提是還活著的時候,若是已故,則稱作“誥贈”。
古代的誥命夫人都是經過朝廷正式冊封的官員之母或者妻子等家族女眷,也就是誥命婦,而不同朝代的誥命夫人、不同品階的誥命夫人,稱呼也完全不同。
唐朝誥命夫人:一品大員與國公之母或妻,封“國夫人”,后妃孃家女眷亦可受封,三品以上一品以下之母或妻,封“郡夫人”,以郡名為封號,四品官員之母或妻,封“郡君”,以郡名為封號,始見於西漢,五品官員之母或妻,封“縣君”,以縣名為封號,始見於西漢,勳階四品有封者之母或妻,封“鄉君”,始見於西晉。
宋朝誥命夫人:宰相、三公、三師、諸王、侍中、中書令之妻封“國夫人”,光祿大夫、太子少保節度使及以上者之母或妻封“郡夫人”,中大夫、大將軍、團練使等以上者之母或妻封“郡君”,後改稱淑人、令人等,少卿監、郎中、京府少尹、赤縣令等之母或妻封“縣君”,後改稱安人、宜人等。
明清誥命夫人:公爵之妻稱國夫人,侯爵之妻稱侯夫人,伯爵之妻稱伯夫人,一品誥命夫人稱一品夫人,二品誥命夫人稱夫人,三品誥命夫人稱淑人,四品誥命夫人稱恭人,五品誥命夫人稱宜人,六品與以下依次稱作安人、孺人、八品孺人、九品孺人,皆不及誥命。從不同朝代的具體封誥具體規制來看的話,並沒有直接稱呼“誥命夫人”的情況,受封誥命夫人之後,按照品階的情況,都有具體稱呼。
古代女子想要成為誥命夫人,擁有誥命,那麼通常要有一個前提,就是丈夫或者兒子成為至少五品以上的官員,只有丈夫或者兒子有了一定的品階,她們才有機會擁有誥命。
當然,也不是所有五品以上官員的妻子與母親都能夠擁有誥命,雖然誥命夫人的封授與男子的品階有關,但還是需要另外授予的。
一般來說,只有功勳卓越、表現好的官員,他們的妻子與母親才能夠獲得誥封,而女子本身也品德出眾,至少不能有任何明顯缺失之處,能夠輔佐丈夫或者兒子,才能夠受封。
對於古代的女子來說,誥命算是一種特別的爵位,也有品級之分,當然誥命夫人的品級只是待遇和地位上的不同而已,其本身並沒有實權的差異,因為誥命夫人本身就沒有職責需要履行。
誥命夫人雖無實權,卻可獲得地位與俸祿,她們的品階與朝廷官員雖不同,但品階比較低的外臣見到品階較高的命婦,還是要畢恭畢敬的,畢竟命婦的品階來自於她們的丈夫或兒子。
在古代,誥命夫人能夠獲得俸祿、榮耀,可以參加宮廷飲宴、有資格上書陳情,無論是在家族中還是朝廷裡有能夠有相當的地位,是一個有諸多好處而沒事情要操心的身份。
事實上,在唐宋明與清朝初期,對於誥命夫人的封授都是比較嚴格的,都是擁有一定品階並且功勞卓著者的母親、妻子才能得到封誥,但清朝中後期,誥命就開始變味。
原本要求極高才能得到的誥命夫人,後來就變成了只要花錢足夠就能得到的身份,就好像晚清盛行的捐納一般,誥命夫人的含金量也大幅度下降。
唐宋時代的誥命夫人能夠直接上疏朝廷,甚至對君上進行勸諫,明清時期則完全消失,誥命夫人真正成為了一種榮譽稱號,享有俸祿、尊榮,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