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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社會皇帝是天下之主,但畢竟他是一個人,無法只靠自己來控制中國這樣一個大國。而且他的這種權力,沒有一大批人的支援和輔助,也是無從發揮出來的,於是就有了以皇帝為中心、以地主階級為基礎的封建官僚制度的建立。

秦漢時代,為了適應大一統封建統治的需要,建立起一個龐大的封建官僚體制,中國傳統的文官制度正式確立始於西漢時期。

一、中央官制

01.官員設定

西漢的官僚設定,基本上是學習秦朝的制度,並有所更進,中央政府的官員主要分為三種。

第一,外朝官。包括丞相以下至六百石官,是中高階官員。三公之首的丞相全權處理朝政事務,皇帝有時也親臨胡會殿與丞相商議國事,或由丞相主持廷議,然後向皇帝報告。

第一,內朝官,或稱中朝官。包括大司馬和左,右將軍,以及侍中、散騎、諸史、等。內朝官或中朝官都直屬於皇帝,不專任行政職務的,與具有正規官稱的外朝官相對。他們都是皇帝的親信。

第三,宮廷官。包括詹事、內侍等。官廷宜依其職守是專門處理皇帝家庭事務的,但在皇權專制時期,這些官員實際上已介入了政治活動,掌擁了部分權力,所以應該包括在中央政府的官僚機構中。

此外,還有侍中、中常侍、給事中等亦為中朝官。其中中常侍,西漢初多引用士人,元帝時漸用宦官,東漢光武以後悉用閣人,不復雜調他士。這些人均得出入禁中,侍從皇帝左右,參預朝政,而為皇帝心腹之臣。

02.博士

漢武帝置五經博士,博士職為儒家壟斷,經學成為官學,這樣,博士制度勢必促成偶學的興盛。儒學的興盛,與通經仕宦相聯絡,而通經又與教育分不開。因此,博士制度在通經仕宦和教育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很突出的。對於這個問題,首先涉及到的就是太學。

自從武帝獨尊儒術,給五經博士設定弟子,士人都力圖擠進太學,因為太學是官吏的搖籃,所謂“階甲乙之科"、“利祿之路”,即指士人可以利用博士弟子為階梯去獲取高官厚祿。如博士夏侯勝就時常督勵弟子說:“士病不明經術,經術苟明,其取背紫如俯拾地芥耳。"

由此看來,在博士制度的影響下,太學、郡國學帶動私學,經學帶動小學,官學私學並茂,促成了漢代偶學的興盛和文化教育的發展,儲存和豐富了中國古代的文化遺產。這是博士制度積極的一面。但是,文化教育的發展盛況是以讀經為中心和通經仕宦為目的,這就造成了經學的泛濫成災,家法章句日趨嚴密繁瑣,這就嚴重地束縛了人們的智慧,摧殘了人材.這是消極的一面。

博士制度促成了儒學的興盛和文化教育的發展,這使博士的學官職能突出了,同時,儒學的興盛又導致了封建國家官僚、尤其是中央官員的儒家化。這樣,博士作為議政官也就逐漸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學官職能遂上升為主要地位。這就是博士議政職能在東漢削弱後歷代未能恢復的原因。

03.外戚與宦官輪流當權

中朝的形成,彰顯出統治權力的高度集中。權力集中後,即使皇帝個人再能力出眾,一個人也沒有辦法控制全國上下的政務。最後還是得委任他人,皇帝年幼或低能,那就會大權旁落。東漢的皇帝從和帝以後,登基的皇帝都是小孩子,需要依靠母親太后的力量穩定朝野,而這就造成外戚勢力壯大,甚至於凌駕小皇帝宗族之上,惹得人人不滿。但是沒有辦法,待小皇帝羽翼豐滿後,往往就會上演康熙擒鰲拜的一幕,糾集人手想要扳倒外戚集團。身邊一起長大的宦官集團是皇帝最信任的人,宦官集團又會得勢。

外戚、宦官反覆鬥爭,交替執政,成了東漢政治的一個特點,也是東漢命短的重要原因。究其根源,則在於傳統的專制制度,因為不論是誰,只要能夠控制了皇帝,就等於掌握了全國的最高統治權力。

二、地方官制

01.郡國並行而亂

漢興,一方面承襲秦以來的郡縣制度,另一方面又哀嘆秦末無人來援助中央的局面,就裂土分封,大加賞賜軍功大臣,恢復一定的分封。企圖穩定中央,卻不想適得其反。七國之亂,各地分封的諸侯對中央的嚴重威脅。中央政府也企圖廢分封,想辦法。景帝令諸侯王不得復治國,中央為之置相治民,職如太守。武帝時又施行“推恩令”。

至此,諸侯王唯得衣食租稅,雖有王國之名,而實則與漢之郡縣無異。東漢初,光武在位時期的所謂建武制度,基本上仍繼承武帝時抑制諸侯王國的精神,王國封土狹小,限制又多,其勢已遠不足為中央之患。不過,隨著王國問題的解決,州郡牧守的權力又起。秦時有郡監之制,漢興,每郡不再置監,只派侍御史出察,謂之監御史。後以監御史多不奉法,又以丞相史出刺,謂之刺史。至武帝元封元年,御史止不復監。

02.地主階級利益的代表者

秦漢時代中央和地方行政制度的發展變化,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官制的發展變化,但無論怎樣發展變化,萬變不離其宗,都是“依靠地主紳士作為全部封建統治的基礎”。官吏作為“專門的管理者”,不僅是地主階級的代表,他本身就是地主紳士。

秦漢時代,任用官吏就有一條明確的規定,即“家貧不得仕”。如韓信“始為布衣時,貧無行,不得推擇為吏”叨;“王溥, 安帝時家貧不得仕”,可知秦漢時做官均有財產方面的限制。景帝時曾放寬限制,“訾算四得宦圓,即有家資四萬錢就可以獲得做官的資格。在漢代,擁有四萬錢的家產,仍不失為一個小地主家。

由此可見,漢代絕大部分官吏都是來自地主階級。從漢武帝以後,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地主階級隊伍不斷擴大,他們要求在政治上取得地位;以皇帝為首的最高統治集團,為了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也必須廣泛地從地主階級各個階層中選拔人才,這樣就逐漸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選用官吏以及相應的各項制度。大致說來,凡是比較有作為的皇帝,都能夠注意選拔和任用人才,因而政治就比較清明,國家就昌盛,封建的經濟、文化就能夠得到發展。漢武帝時代,文治武功,盛極一時,我國開始以一個高度文明和富強的國家聞名於世界,得人之眾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這種選用官吏的制度,也不可避免地帶有歷史和階級的侷限,其根本的缺陷,就是選用人才的大權掌握在封建皇帝和少數高階官吏的手裡,自然要產生許多弊病,尤其是昏君在位,邪臣當道的時候,不論是對官吏的選用,還是考核、升降、賞罰,大都是依據個人的好惡,“任人唯親”,考核不實,賞罰不當。在這種情況下,吏治必然要敗壞,人民必然要遭殃,國家必然要衰亡,桓、靈之世就是一個典型例項。

三、對官僚的評議

班固 《漢書·蕭曹傳》指出:“蕭何曹參皆起秦刀筆吏,當時彔彔未有奇節。”足見班固對文吏的態度。也難怪“天下謂刀筆吏不可為公卿”,而被汲黯如此大罵的張湯時已位至三公,卻最終只能自言“起刀筆吏,陛下幸致為三公。”這個幸字,也可以說明他心中對於文吏的定位。對於文吏的不滿和畏懼,甚至導致一些人寧死也不願與文吏打交道的,以至於不少武官不滿於文吏喋喋不休含恨而終,漢代著名的飛將軍李廣的遭遇不是個例而是普遍的,大部分人不文吏表現出一種極度不滿,十分厭惡,卻又敢怒不敢言的態度。

在漢代,是這樣龐大的文吏群體,維持著龐大的帝國。單單靠儒生們的說教顯然是無法維護一個國家的秩序的,而黃老無為之治只能在“蕭規曹隨”的管理機制還能行得通的社會環境下實行。儒教,法治,無為三法,漢武一朝己盡試用。漢武帝從無為中走出,明為儒學一統,暗用酷吏治法,終成一代帝王之世。當然,一味地任用酷吏實行法治也不能使國家長治久安。漢武一朝,死於酷吏手上的公卿大臣數不勝數,他在此事上留給後世的批評也不少。

四、總結

總的看來,漢代的文吏,是以法治國的基本力量。封建官僚制度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的支柱,如果這個制度比較健全,而又治理得當,對這個傳統的封建國家也能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否則,如果制度遭到破壞,選官失人,吏治敗壞,就必然要造成極端腐敗黑暗的專制統治和對人民極端殘酷的剝削和壓迫。

參考文獻

論中國漢代文官制度的形成

中國曆代政治得失.

熊鐵基.秦漢官制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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