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近代不斷興起的女權運動,其實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由於禮教觀念、社會風俗和統治者態度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每一時期的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上的地位是不同的。東周和兩漢時期屬於我國封建社會女性地位發生重大變化的關鍵時期,她們受當時社會多方面影響,地位呈現出逐漸降低的趨勢。

一、東周男尊女卑觀念不甚明顯

01.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一直以來,禮是社會上不可或缺的道德和行為規範,是穩定社會秩序最為重要的手段和最有效的辦法。而這一時期周王室權力衰微,傳統的禮樂文化已經不能維護社會宗法的等級差別,等級身份與實際擁有的權力和財富發生了分離,權力和財富開始在諸侯及卿大人之間進行重新分配。

如《論語·先進》中有"季氏富於周公"的記載,繼而便是"政由方伯"、"禮樂征伐自大人出"、"陪臣執國命"等違禮現象的出現,相對於傳統的禮制而言,這已經是不能容忍的違禮行為,但在周天子名存實亡、諸侯勢力興起的社會背景下,周王室為了保住所謂的虛位不得不默許這種違禮現象的存在。受當時社會環境的影響,這一時期禮制對人們的道德約束比較鬆散,女性相對擁有較為寬泛的自由,對待自己的婚姻及其他問題還能有一定的發言權,這一時期女性的家庭及社會地位相對高於後世。

02.相對自由寬泛的社會風氣

東周時期隨著傳統禮制的逐漸破壞,這一時期原有的婚姻習俗也受到影響,各種婚俗禁忌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在這種相對自由寬泛的社會風氣影響下,東周時期的婚姻風氣也相對自由,女性在婚姻上所擁有的自主權相對較高。

當時的女子可以根據自己意願擇偶,而且這一時期的女子為愛情私奔的現象也時常發生。徐吾犯的妹妹自主擇人的事蹟,晏嬰的妻子因為不滿丈人的不思進取而自動請出,在當時風俗相對自由的情況下,她們都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權,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自己的婚姻。此外,這一時期的女子在特殊情況下還會選擇跟戀人私奔,如《左傳·昭公十一年》:"泉丘人有女,……奔嘻"。自由寬泛的社會風俗影響下,女性地位並未有明顯的下降。

二、西漢女權開始下降

西漢時期隨著專制中央集權的鞏固和發展,儒家正統思想對這一時期女性的思想行為做了一些限制,女性的地位相比於東周時期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01.禮教的逐漸誕生

西漢是封建社會禮教初步確立時期,漢武帝時期,儒學成為封建社會的主流思想。在《春秋繁露》提出了"三綱"、"五常"的道德規範,構建了"全新"的儒家綱常倫理體系。他用"天人合一"論證"三綱五常"來源於天,以此說明"君臣、父子、人婦"之間的尊卑關係是上天註定的,是我們人類不可改變的,"貴陽賤陰"、"男尊女卑"的倫理觀念也由此產生。董仲舒從陽主陰輔的關係出發,把"陽"比為德,"陰"比為刑,天貴德而賤刑。

董仲舒把天人感應的神學延伸到倫理道德領域,確定了君為臣綱、父為子綱、人為妻綱的原則,女性逐漸開始成為男性的附屬,逐漸有了女性的人身依附關係。漢成帝時期的劉向進一步發展完善了男尊女卑的觀念,他開始根據自己所擬定的女性行為標準,以文字的方式明確婦女的行為規範。劉向的《列女傳》宣揚封建禮教和表彰貞婦列女,書中列舉了170多名婦女的事蹟,以母儀、賢明、仁智、貞順、節義、辨通、孽壁為標準來勸誡女性。

《列女傳》現存七篇,辯通篇是要婦人辯通事理,以抗擊臨禍兇,孽壁篇則以淫妒、背義和棄義等五者作為婦人之鑑戒,節義篇的標準是要婦女"必死無避,誠信勇敢,義之所在,赴之不疑"。《列女傳》對女性的要求是"行為儀表,……致其功業";"廉正以方,……言成文章";"預識難易,原度天理",順應了這一時期禮教發展的要求,用封建倫理道德觀念和等級意識來嚴格規範婚姻關係和女性行為,以此達到教化女性的目的。西漢時期,隨著董仲舒三綱五常論的形成和《列女傳》的問世,儒家思想對女性的道德行為要求逐漸走向嚴苛。當時的女性在這一禮教思想的約束下,她們的行為已經遠沒有東周時期的自由可言。

02.統治者態度的轉變

西漢初期的統治者不但不反對女性的改嫁和再嫁,而且在一定程度給予她們支援和保護。如上文中平陽公主想要嫁給大將軍衛青,皇帝便依她的意願主持婚事。

然而,隨著儒學的正統地位在政治生活中逐漸確立,社會上對女性改嫁再嫁在一定程度上默許的同時,對貞節觀念的宣揚也開始加強。統治者們有意識地向她們灌輸貞節思想,並開始對她們的貞節行為進行精神上的獎勵,如漢宣帝時曾下令表彰貞婦烈女,這是古代歷史上封建統治者第一次以政府的名義出面對女性的貞節行為進行表彰。而且官方總不斷以朝廷的名義不同程度的表彰貞婦烈女,大肆倡導貞節觀,並且積極地將貞節觀與國家政策結合。

03.社會風氣的轉變

西漢時期,隨著封建社會的發展和禮教制度的逐漸完善,社會風氣也隨之嚴苛起來,但是先秦自由之風的影響仍然存在,這一時期女性的思想行為並未完全被封建倫理風氣約束起來,她們的行動相對來說較為自由,如她們在某些公開的場合還可以與男子飲酒歡聚,也可以和男子結伴出行,更為開放的是她們也是可以單獨會見男性賓客的。

在這種相對自由風氣的影響下,這一時期的女子可以自願地改嫁和再嫁。如卓文君新寡的時候,因為與司馬相如情投意合而選擇與他私奔,這在當時並沒有受到社會輿論的評論;朱買臣的妻子因為嫌棄他貧窮而主動請求離婚,朱買臣不僅同意而且還在妻子貧困時,不計前嫌幫助她。

這一時期的社會風氣除了受先秦時期自由之風的影響外,封建倫理道德觀念也順應社會發展的要求,加強貞節觀念的宣揚也進一步發展,對女性的行為及女性在婚姻關係中的地位有了明確的規定,如女性要有遵守嚴格的婦道和婦德,婦道一般認為是女子應當遵守的規範,《禮記·本命》中有:"故謂之婦人,婦人,伏(服)於人也"的記載,認為女子是處於順從地位的,女子天生就是服侍人的,對女子提出了要遵從婦道的要求。

婦道風俗要求女子遵守三從之道,不能自作主張,要做好家庭工作,侍候好丈人及其家人。還要求女子重視貞節觀念,贊成女性人死不嫁,漢孝平王后在丈人死了、父親被誅殺之後,也選擇堅守貞節最終投入火海之中身亡。在這一崇尚婦道婦德的社會風氣的影響下,這一時期女性的思想觀念,由前期的開放自由逐漸轉向拘謹約束,她們時刻牢記倫理道德的要求,自身的獨立意識也逐漸喪失,對於她們而言,丈人就是她們生存下去的動力和意義和地位做了相關的規定,對她們的家庭地位和社會地位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三、東漢時期禮教觀念強化

東漢時期,統治階級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治統治,繼承並發展了西漢時期"三綱五常"的封建倫理觀念,進一步深化"三綱六紀"在社會上的認同感。

01.《白虎通義》婦者,服也

《白虎通義》是漢章帝時期一次會議討論的結集,書中有關婚姻思想的內容,基本上是對西漢時期董仲舒、劉向儒家正統思想婚姻觀的繼承和發展。《白虎通義》承襲了董仲舒的"三綱"理論,進一步發展了"三綱六紀"之說,書中的婚姻思想認為 "人婦者,何謂也?人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婦者,服也,以禮屈服"。因此,妻子在任何時候都要服從和聽命於丈人。在《白虎通義》看來,丈人可以支配妻子的命運,而妻子卻不能對丈人表現出不滿的情緒,"人有惡行,妻不得去者,地無去天之義也。人雖有惡,不得去也"。故《禮記·郊特牲》曰:"一與之齊,終身不改"。

02.《女誡》婦不事夫,則義理墮闕

受男尊女卑和封建貞節觀念影響,班昭完成了婦學著作《女誡》。序文中提到自己的寫作目的,"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慚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宅門,取恥宗族",書中貫穿的主要思想便是女兒對父親、妻子對丈人、女子對男子的無條件服從。

《女誡》總共七篇,第一篇為卑弱篇,認為女性天生卑弱,所以要謙讓恭敬,先人後己,專心服侍丈人,除此之外,班昭還認為女性要遵從女教的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四德,《女誡》認為:"人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人",《女誡》對女性的要求比劉向的《列女傳》對女性的要求更加苛刻,她強調女子無專擅之義,謙讓卑恭。

東漢時期倡導的男尊女卑,三綱五常,此一時期的女性也逐漸接受社會上認同的女性價值觀,女子一生的生活重心在家庭,悉心照料丈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做好丈人的賢內助;為人家誕育子嗣,以便人家傳宗接代;謹守婦道,維繫和協調家庭內部的人倫關係,以保障家庭的和諧美滿。隨著東漢時期《白虎通義》和班昭《女誡》的相繼問世,封建禮教對女性的思想行為提出了嚴苛的要求,女性的尊嚴和自由權利也所剩無幾。

四、總結:

秦漢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重要轉折點,封建禮教的逐步確立使得女性的人身依附性不斷加強,貶低女性、控制女性的女性觀逐漸盛行,並在後世愈演愈烈,影響至今,對於今天的女權運動有著深刻啟發。

參考文獻:

1.東周秦漢時期女性地位的嬗變

2.秦漢時期女性對男性的封建依附

14
最新評論
  • 毛新宇妻子劉濱:剪了短髮,嫵媚成熟,戴上口罩也遮不住高顏值
  • 漢武帝對華夏的影響有多大 不僅北擊匈奴 春節日期也因他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