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年,金兀朮給秦檜寫了封密信,信中所言,乃是議和,唯一條件,是岳飛的命。彼時岳家軍已經將金朝打得屁滾尿流,金朝在無力進攻南宋之時,這才下了議和之書,按理說應該由南宋向金朝提條件才是,如今金兀朮卻一反常理,居然以敗將之姿,向佔了上風的南宋提出殺滅岳飛的條件。
而更可氣的是,當秦檜將其中緣由說與宋高宗趙構之時,兩人立即臭味相投,開始籌策謀害岳飛之事。而在其中,有個叫做張俊的樞密使起到了關鍵的作用。岳飛死在莫須有之罪下,而偽造相關罪證的,正是這個叫做張俊的的人物。
張俊出生於1101年,一開始只是一個鄉兵弓箭手,後來因為在鎮壓起義中有功,於1116年當了個承信郎的小官,是所有官職中品級最低的武官。但奈何此人還算是有些本事,慢慢地也就因著些戰功成了一方統領。
在1140年對金作戰時,張俊還跟岳飛成了戰友,一同征戰沙場,大破金兵,因此張俊也受到了岳飛的信任,兩人之間增進了瞭解。結果在1141年時,秦檜就找到了他,希望對岳飛比較瞭解的他來協助自己偽造岳飛謀反等等罪證。
秦檜乃是當朝宰相,趙構身邊的紅人,張俊又本性貪得無厭好大喜功。什麼曾經的戰友統統都不值得官與錢兩個字,於是張俊爽快地答應了。而他此舉,也致使岳飛最後身死大理寺獄中。
由此,張俊踩著岳飛的未寒的屍骨上位了,他被封為了清河郡王,受到趙構和秦檜的賞識和照拂,趙構還曾經專門到張俊府中拜訪,可見張俊之受寵了。
張俊權傾一方之後,就開始大肆斂財了。他大肆兼併得地土地,一共佔據了良田多達100多萬畝,光是收租每年就能得到六十萬石米以上,而當時南宋最為富庶的紹興府一年的財政收入也不過30萬石左右。
張俊靠著這些租金又繼續不斷購入宅院、府邸、房屋等等,房租一項又可以收7.3億文錢,對於普通老百姓,這完全是不可想象的天價。在他在世的時候,他的府邸極盡奢華,光是存下來的銀子就堆砌成山,幾乎成了富可敵國的大地主。
但是他的名聲卻很臭,因為岳飛的死,所有人對張俊都極其不待見,尤其是那些不得不投身草莽具有江湖俠義的人,更是常常摸進張俊的家中,盜走他的銀兩,說是“劫富濟貧”。
張俊極其惱怒,他就開始想辦法,究竟要如何才能夠保住自己的銀子了。過了許久,他終於想出來了一個妙計。他差人把銀子全部融了,而後鑄造成一個個40公斤以上的大銀球,這樣盜匪就搬不動了。
他還專門給這銀球取了個“沒奈何”的名字,意思是美人奈何得了它。果不其然,跑進他家門的賊子就吃了癟,很長一段時間裡,他都沒有再丟銀子。
可有一天晚上,他突然聽到院子裡好像有東西被搬動的聲音,他便立即起身檢視,果然發現了幾個黑人賊人正在動自己的銀球。但是這些人卻始終弄不動,讓張俊十分得意。
後來,府中的人聚集起來抓賊之後,幾個黑衣人實在奈何不得這銀球,於是便逃之夭夭了。張俊如此十分得意,他缺的不是這點銀子,更重要的是這些人展現給自己取到的樂子。
可就在張俊沾沾自喜之時,當他回到自己房內,卻發現自己的房間已經一片狼藉,之前的東西全都被洗劫一空,張俊這才發現自己中了調虎離山之計,看著空空如也的房間,他瞬間大怒,立即懸賞捉拿賊寇,可直到1154年張俊身死之時,他也沒能把這群賊寇“繩之以法”,只能憾然離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