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黯,字長孺,今河南濮陽人,早在漢景帝時就是太子洗馬了,那時就因“為人嚴正而被人敬畏”,後來漢武帝繼位,任命他為謁者(掌傳達等事的近侍),不僅是當時,也是整個漢代有名的直諫之臣。
有人說,漢武帝牛,汲黯更牛,因為漢武帝什麼人都不怕,只怕他。
儘管有汲黯在,漢武帝每天都過得戰戰兢兢,生怕被他抓住什麼洗刷他一頓,但在他心目中,汲黯卻是“社稷之臣”。
一個人之所以能“直”,之所以敢“直”,是因為他沒有私心,一切為國家社稷著想,一切以國家社稷為重,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公不為私,這大概是“社稷之臣”的真正含義吧。
知乎上面有人對汲黯有過這樣的總結:“大漢資深憤青,著名諫臣,耿直,正義,喜歡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審視別人,包括皇帝老兒,恨不得手持板磚拍死一切腦殘……”
實際上,用九個字就能概括這位“西漢第一直臣”:不唯上,不唯書,只唯實。
唯實到哪種程度呢?敢把皇帝老兒的旨意當“兒戲”。
有一次東越內亂,漢武帝對他說,你去看看到底咋回事,他去倒是去了,走到半路卻又回去了。
漢武帝臉色很不好看,責問他為什麼不去處理,他說東越民風好鬥,打架鬥毆是常事,是他們的生活方式,這種芝麻大的小事,哪用得著天子派使者去處理,去了就是小題大做,是對天子使者的侮辱,弄得漢武帝無語。
沒過幾天,東越人的鬥毆果然自動平息,還感激朝廷沒有干預他們的“家事”,放手讓他們自己解決。
這事兒往小裡說是不服從命令,往大里說是抗旨不遵,但誰說不是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呢?至少汲黯是這樣認為的。
所以那以後,碰到類似的事情,他照幹不誤。
比如——
有一次河內郡發生火災,燒了一千多戶,漢武帝再次讓他去視察,他去倒是去了,卻什麼也沒做,因為在他看來,房子都已經燒了,損失無法挽回了。
倒是路過河南郡時,他不忍見當地百姓受水旱災害之苦,利用所持符節,下令當地官員把國家儲備糧拿出來賑災。
他倒是個明白人,知道此罪不小,回去後就把符節上繳了,自請治他假傳聖旨之罪。
假傳聖旨,那是當然的了,可漢武帝能拿他怎麼樣呢?雖然非常不高興,也不敢拿他怎麼樣,他可是為了黎民百姓啊,只好免了他的罪。
然而假傳聖旨這種做法,實在要不得,更不能形成一種風氣,不然誰都玩兒這個,那還得了?留他在朝廷,說不定什麼時候又來一出,到時候怎麼辦?繼續免罪?國家法度,還要不要啊!既然你那麼賢良,就去滎陽當縣令吧。
我去!讓我去當縣長,不是對我的侮辱嗎?士可殺不可辱,算了我不幹了,我要辭職,回家養病。
漢武帝知道後,“無可奈何”地召他回朝廷,任命他為中大夫。
可是那以後,他還是被“趕”出了朝廷,原因是多次向漢武帝直言諫諍,惹得漢武帝很不高興,外放他為東海郡太守。
這次大多了,相當於省長,他才勉強接受。
這種超常規待遇,並未“換”得汲黯的“歡心”,該怎樣照樣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