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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界普遍認為,唐玄宗李隆基,是導致唐朝由盛轉衰的罪魁禍首。

因為,導致唐朝由盛轉衰轉折點的“安史之亂”的頭頭安祿山,之所以能從一個偷雞摸狗的下三濫,“成長”為一人兼任三鎮節度使,擁兵二十萬的一方“霸主”,完全拜唐玄宗的昏庸所賜。

而當時中央軍的兵力才不到八萬,安祿山的兵力竟然是中央軍的兩三倍!

可以說,安祿山有多牛逼,唐玄宗就有多昏庸。

沒有比安祿山更勵志的人了。

據《舊唐書》記載,安祿山本無姓氏(不過《新唐書·逆臣傳上·安祿山》說他本姓康),但有名字,與古突厥戰神同名,母親是突厥族的一個巫婆,靠占卜為生。

唐開元初年,當時才幾歲的安祿山就當了一回叛徒,和將軍安道買的兒子一起逃離了他所在的突厥部落,但最終未能逃脫,兩人都被抓了回去,而抓他們的,是安道買的第二個兒子,嵐州別駕安貞節。

長大後,安祿山竟然通曉多種語言,這樣的人才應該去外交部任職,他卻沒這個命,只能做箇中介,靠撮合買賣人的交易、賺取佣金度日。

估計中介這一行也競爭激烈,乾的人多了,賺錢不易,安祿山就開闢了第二職業,工作之餘開始偷雞摸狗。

但與他的語言才華相比,這方面就差多了,有一次偷羊被抓住了,時間是開元二十年(公元732年)的一天。

雖然偷羊被抓住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但接下來他卻“撈”回了面子,因為拷問他的,竟然是幽州節度使張守珪張大人!

節度使大人親自拷問一個小偷,這個小偷能沒面子嗎?

只是安祿山沒想到,這可不是一般的拷問,張大人想把他亂棍打死。

當棍子重重地落在屁股上,安祿山才覺得不對,大叫起來:“你若是男子漢大丈夫,就去把奚人滅了,把契丹人滅了,就算把我這個手無寸鐵的打死,也不算好漢!”

張守珪一愣,就把他放了,而放他的理由,據記載竟然是“見他白白胖胖,語言豪壯”。

但張守珪的放,並不是叫他滾蛋,而是命他和同鄉史思明一起去抓活俘虜。

有意思的是,對他們兩人來說,“偷”人比偷羊容易得多,只要一出去,就一定能按時抓回來。

張守珪一看這小子行啊,是個人才,比老子的兵還厲害,乾脆別走了,給我當兵吧。

安祿山也不想這裡一天那裡一天,就留下來不走了,張守珪不但提拔他當了個偏將,還把他收為乾兒子。

據記載,安祿山最怕的,就是這個乾爹,因為這人為人“令人敬畏”,而且經常嫌安祿山過於肥胖,在他手下,安祿山連飯都不敢吃飽。

開元二十八年,因驍勇善戰,加上機靈聰慧,以及乾爹的提攜,安祿山混成了平盧兵馬使,朝廷又授予他營州都督、平盧軍使官銜。

隨著官職越混越大,安祿山的心也越來越大,乾爹這棵大樹,他覺得太小了,而在他眼裡,皇帝才是可以乘涼的那一棵,於是他開始賄賂往來的中央大員,請他們在皇上面前“替我美言幾句”。

那些官員拿了他的好處,一旦回朝見到皇上,彙報完工作後,免不了都要來一句:皇上您知道嗎,安祿山那人不錯哦。

至於是不是昧著良心說的,他們才不管呢。

再說了,昧良心的話說了又不會死人,而拿了人家好處不替人美言,那才叫昧良心呢。

唐玄宗便在心裡想:這麼多人說他好,那他一定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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