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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早紋身的記載,可能是春秋時代的《尚書》。不過裡面寫到的紋身可不是啥好事兒,因為這東西有個稱呼,叫“墨刑”,是當時的五刑之一,後來也有叫黥面的,通俗的說法就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其他部位(胳膊、脖子)刺字,然後塗上墨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號,以告訴大家:這是個犯人。

按周朝的律法,能適用“墨刑”的罪過,有500多條。要是樓主能穿越,恭喜你,不用花什麼錢就能拿到國家紋身專項補貼了,比如:搞一回白嫖!

後來楚漢爭霸,劉邦有個盟友叫英布,這貨有個曾用名叫黥布,就是因為年輕時因小罪被政府在臉上紋了字!這種把文身當成懲罰的慣例一直保留到唐宋時期,而且吧,從春秋到唐代這1000年時間裡只有罪犯和少數民族才會刺青。也就是說:正常人誰會紋身?

不過到了唐代,大夥的觀念有了點變化。因為三國兩晉南北朝這差不多三百年的時間裡,大量喜歡紋身的少數民族主動或者被動的給融合進了漢族,大家對紋身的態度雖然談不上流行,至少也不覺得低人一等了。於是,這時有了專業的文身師——看見沒,我把樓主的祖師爺誕生年代都給搞出來了!

不過這時老百姓中的什麼人喜歡文身呢?主要還是大小流氓!

那他們紋身的目的是啥呢?一是用不同的紋身表明自己處於哪個幫派。二是用不同的紋身來表明自己的江湖地位。至於文人士子或者普通百姓,那是不紋身的。

對了,中唐時期長安城有個市長兼警備區司令(京兆尹)叫薛元賞,那是史書上有名的“文身終結者”!這人見不得文身,經常對手下抓到的文身罪犯重刑招呼!有一次京城嚴打,他一晚上殺了30多個文身的犯罪嫌疑人!後來長安出了個老炮兒,特別討厭薛元賞,於是很個性的在胳膊上文了一句順口溜:“生不怕薛元賞,死不畏閻羅王”!結果可想而知,這二貨沒多久就被薛元賞送去閻羅王那兒問他“怕不怕”了!

到了五代十國和北宋時代,紋身文化居然被各地軍閥喜歡上了。那會兒打仗是常態,可打仗就要有兵。問題是人們都不喜歡當兵,因為亂世當兵不如狗,上了戰場沒幾天可能就掛了!於是那會兒的軍閥部隊裡當逃兵都成了風氣!軍閥們為了防止逃兵,乾脆就在士卒臉上刺字來標明士兵身份,以防這人跑路!按照當時軍隊的規定,只有特別傑出特別猛的,才會免於刺字,後來的北宋軍神狄青剛當兵那會兒也是被刺了字的。這也是《水滸傳》上“賊配軍”這詞兒的由來!不過這些文身都不是自願的了,社會對刺青的認知也跟唐朝一樣:正常人誰文身啊?

《東京夢華錄》裡就說了,文身的很多是“惡少年”、“浮浪之輩”。而且宋代明確規定:皇家宗室不許文身,違者要被處罰。不過這個時候文身也有個好處:至少這玩意兒不再是單純的一種刑罰了,而變成了一種中下層特別是底層流行的行為藝術。

到了明朝,受《孝經》成為儒家十三經的影響,“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的觀念逐漸成為所有人的共識,敢刺破面板搞藝術的人都越來越少了。等了朱元璋當了皇帝,他不只禁海、禁賭、禁奇裝異服,還乾脆禁止了國人文身,違者充軍。這下文身文化算是斷崖式斷檔了!從此開始,文身慢慢就在中國消失了。不過有些骨灰級文身愛好者乾脆化明為暗,在身體隱秘處文身,俗稱“隱雕”。就是文身的地方有點尷尬:通常文在屁股上。

至於喜歡文身的黑幫們怎麼來表明身份和派系呢?不用擔心,文身沒有了,他們又發明了切口,就是“天王蓋地虎,寶塔鎮河妖”這類黑話!

後來,這個風氣一直沿續到大清滅亡民國建立。至於文身師再次成為一個職業,更是要等到新中國成立後的九十年代了!

所以,中國的文身沒傳統,臉上刺字到是有傳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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