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財閥(日語:財閥/ざいばつ zaibatsu )通常指由某一家族的獨佔出資作為資本中心的大型綜合企業。
日文漢字“財閥”一詞約在公元1900年前後開始使用。最初是指某地的富豪,到了明治時代末期,漸漸不再限於某地,通指該富豪的家族。
在現今的定義裡,財閥指某家族或者其擁有血緣關係的親戚所設立的母公司為中心,旗下擁有經營各式事業的子公司的企業集團。
財閥(ざいばつ)とは、一族の獨佔的出資による資本を中心に結合した経営形態
1920年的三菱財閥本社
日本在二戰結束前的財團被稱為財閥,是明治維新後因政府的扶植而逐步發展成的具有壟斷性質的大型控股公司(也被稱為財閥康采恩)
這些以產業資本、商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相結合的財閥,形成於日本的產業革命時期,在國家的扶持和保護下,主要出現了十幾家財團,其中最有實力的是三井、三菱、住友、安田四家,通稱日本的“四大財閥”。
二戰後,美國政府為了自身經濟利益,以反壟斷為名,對舊財閥實行了抑制政策,解散了日本的財閥組織,但保留其銀行組織的存在。從 1951年開始,美國出於冷戰的需要,又逐步採取了扶持壟斷資本的政策,促使日本的財閥組織重新組合。
由於1953年對“禁止壟斷法”的修改,放寬了持有競爭關係的公司的股份及兼職的限制,如金融機構持股限制由5%擴大至10%,緩和了對卡特爾的限制等。在新的政策環境下,舊財閥的金融機構重新聚集了原來的下屬企業,以金融資本、產業資本和商業資本高度融合為基礎,
演變成日本的新財團。其中以三菱、三井、住友、富士、三和、第一勸銀等六大財團最為龐大,從而構成日本著名的六大財團型企業集團。三菱財團、三井財團、住友財團是在原三菱銀行、三井銀行、住友銀行的基礎上,聯合原財閥的一些企業再加上一些新加入的企業組合而成;而富士財團、三和財團、第一勸銀財團沒有以前的銀行組織基礎,是分別以富士銀行、三和銀行、第一勸業銀行為中心聯絡其它企業組成的新財團。
日本六大財團是“以資本為紐帶”的“財團型”企業集團,其特點是:各成員企業之間呈環狀持股,是“以資本為紐帶”的;但是,各成員企業之間只是一種橫向聯合,主要是為了相互提攜業務,因而它只是鬆散的聯合體;雖然集團也有核心(主要以大銀行和金融機構為主),最高權力機構是“經理會”,但集團沒有統一的管理機構;集團本身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經過此次重生,日本財閥的封建性和封閉性都極大的弱化了。新形成的六大財團相對於舊財閥,最為顯著的特點是以金融機構為中心,財團內各企業環形持股,即銀行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交叉持股;同時,其民主性、開放性和競爭性都有所增強。
典型的財閥具有以下五個特質:
除國有企業外,一定是緊密的家族企業,企業內主要的資源都掌握在少數人手中,而且彼此都有血緣關係。
企業經營的範圍廣泛,員工眾多,而且佔國民生產毛額相當大的比重。
財閥旗下通常都有金融業,方便企業調動資金(甚至非法借貸)。
企業集團內的交叉持股非常普遍,公司的經營權經過多次交叉持股後,增加了財閥內的緊密度,方便相互借貸,同時也造成財務透明度減少;不過集團內如果有企業經營不善,也經常互相牽連。
財閥通常與政府關係良好,經常獲准經營政府特許的行業,例如石化、重工等,而財閥也會透過政治獻金、參選等方式,直接或間接介入政治。
各財團的形成的重要標誌之一是“社長會”的成立,社長會是財團主要成員企業最高負責人組成的集團最高協調機構,事實上具有類似“大股東會”的性質。各財團社長會的名稱各異,成員企業間就重大問題透過社長會協商解決.
財閥們就是慈父美帝掌控全日本的人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