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告訴你宋代是個福利國家,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讓我們一起穿越到宋代,近距離了解宋代的國家福利。
1 生老病死之福利說到社會福利,人們首先想到的是現在政府大力推行的社保。但你可能不知道,在一千多年前,宋代已經實現了從搖籃(出生)到墳墓(死亡)的福利。
先來說搖籃的福利。宋代的搖籃福利可以分為補救性救濟與預防性救濟兩大類。預防性救濟是指國家在發現貧困家庭婦女懷孕之後,給她們提供生活補貼,以免貧困家庭因養不起孩子而溺嬰、棄嬰。
南宋紹興八年(公元1138年),高宗下詔在全國推行“胎養助產令”,嚴禁貧困家庭把孩子溺死,如果有無法養活嬰兒的,政府給錢養。具體做法是,每一家貧困戶發錢4000文(相當於人民幣2000元)。
南宋的州縣還設有舉子倉,由地方政府向貧困家庭產婦發放救濟糧,一般標準是給有產婦的家庭每人一石(dàn)米(十鬥為一石,十升為一斗)。
補救性救濟則是指國家設立福利機構,收養、賑濟棄嬰與孤兒。
北宋時,主要由綜合性福利機構如福田院負責收養流浪在京師汴梁的殘廢、生病老人和兒童。廣惠倉則負責賑濟各州縣的無法養活自己的老人和兒童。
從哲宗時期開始,朝廷在全國施行居養法,各地設立居養院收養無法養活自己的平民,遇到有被遺棄嬰兒、孤兒,也送到附近的居養院養育,適齡兒童則讓他們去上學。
南宋時,又發展出專門的兒童收養機構,有收養遺棄嬰幼兒的錢米所、嬰兒局、慈幼莊、慈幼局、及幼局等。
再來說老的福利。宋代收養貧困老人的福利機構包括綜合性機構與專門的養老福利機構,養老院專門收養無家可歸的老年人,而綜合性福利機構則收養孤寡老人、流浪乞丐、殘疾人士、貧困人口等。
按宋人的界定,60歲以上為老人,可享有進入福利機構養老的權利,國家給他們的養濟標準一般為每人每日一升米,10文錢。80歲以上的老人,政府還有額外補助,另外還給大米和柴錢,90歲以上老人每日有醬菜錢20文,夏天給布衣,冬季給棉衣。
宋代收養、治療孤苦貧困病人的專門機構主要是安濟坊。北宋崇寧年間,朝廷下詔全國各地設立安濟坊,頒發安濟法。要求凡戶數達到千戶以上的城寨,均要設立安濟坊,凡境內有病臥無依之人,均可送入安濟坊收治。安濟坊實行病人隔離制,並提供湯藥、伙食。
安樂廬是專門收治患病旅客的機構。政府還要求旅店如發現病人,不得將其趕走,而應就近請大夫治療,然後到官府報銷醫藥費。
除了收養病人的福利機構,宋代還設有藥局和施藥局,類似於現在的平價門診部。對於前來就醫的平民,藥局只收取成本費,有時藥局也向貧困人家免費發放藥物。
人生最終的歸宿都是墳墓,我們再來看看死的福利。宋代之前,歷代也有設義冢(zhǒng),幫助埋葬貧民和流民(受災而流亡外地、生活沒有著落的人)。但制度化的福利性公墓體系則是在宋代才形成的,這就是漏澤園制度。
漏澤園先是設於京師汴梁,北宋真宗年間,朝廷在京城近郊的佛寺買地安葬無人認領的屍體。到了神宗時期,政府又將這一福利方式擴大到各縣。
對於願意安埋無主屍的平民,政府還給予不同額度的辛苦費。建炎南渡之後,宋高宗也下詔要求臨安府及諸郡復置漏澤園,整個南宋時期,各地普遍都設立了這種福利性公墓。
除了以上福利,還有季節性、臨時性、賑災性的例行救濟等福利。兩宋期間建立起來的國家福利體系,為歷代最為完備,不但超越了前代,而且為後世所不及,宋之後的元明清三代,國家福利其實是收縮的。
當然,宋代設立福利的宗旨,跟落實這一宗旨的效果之間,肯定存在一個折扣,但一千年前的政府能建成這麼完備的國家福利體系,還是令人歎服的。
2 為何要搞福利我們說人做任何事都有個動機。
宋代不是共產主義社會,它的江山是趙家的,它為何要搞福利?要回答這個問題,還得從當時的社會經濟說起。
進入宋代以後,社會經濟發生了歷史性的大變革。均田制被土地自由市場所代替,莊園經濟下的人身依附關係也被基於人身自由的租佃制所取代,人民遷徙更自由,商業受到前所未有之重視。而隨著商業的發展,城市的繁華,人口的流動,貧富也明顯分化。
這個時候,建立起一個為貧困人口的生老病死提供救濟的國家福利體系,就顯得特別迫切。而且宋朝以儒立國,儒家的保息思想也要求朝廷負起養民之責。
正是在這樣的內在價值追求和外在社會需求的壓力下,宋代政府開始有意識地去構建一個完備的國家福利體系。
國家福利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在中國出現的時間其實很早,《周禮》中就記載了六種保息之法。不過在宋代之前,國家福利並未實現體系化,多為臨時性救濟,帶有備荒賑災性質。
宋代則建立了一套覆蓋面極廣的福利救濟體系,救濟的物件涵蓋了孤寡老人、殘疾人、乞丐、棄嬰、孤兒、貧困人口等所有無法自立的群體,提供的福利覆蓋了國民生有所育、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死有所葬等層面,可謂從搖籃到墳墓均有國家救濟。
《宋史》說“宋之為治,一本於仁厚。凡賑貧恤患之意,視前代尤為切至”,真不是溢美之詞。
3 福利病宋代實行的是針對貧困人群,而非是全民共享的福利。雖然這樣,這也是個龐大的福利體系,但要維持這個體系的正常運傳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那麼,問題來了,用於福利的錢從哪裡來?
皇室經費;
公田的收入、常平倉的利息;
國營商業機構的收入,比如僦舍錢,就是官設貨棧的租金收入;
另外,南宋時還有一些官員自掏腰包辦福利。
宋代的福利雖然搞得好,但也出現了一些我們在近代福利國家中常常見到的福利病。既然國家撥款辦福利,那麼就難免會出現過度福利或趁機斂財的現象。
福利政策在推行時,幾乎不可避免地變味。比如,居養院配備炊事員、保姆、乳母、勤雜工,待遇比較奢侈;比如,有些居養院居然提高生活標準,致使經費不斷增多;又如,有些居養院混入了少壯者混吃混喝,冒領以及機構內部貪腐案,也有發生。
當時的民諺甚至有國家不養健兒,卻養乞兒;不養活人,只管死屍的譏諷。
但是,不能因為出現福利病就否定福利制度,一個沒有基本福利兜底的社會,是不可能安寧的。避免官辦福利弊病的辦法,也不是取消福利本身,而是應當發展出強大的民間福利體系相彌補。
宋代在國家福利體系之外,其實也有一個由士紳主持、覆蓋面更為廣泛的民間救濟體系,比如我們前面說的史彌遠搞的福賢莊,比如說范仲淹設立的義田、義莊,都是民間性質的福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