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皇帝有多大權力?一個未成年民女他都救不了,司馬光把她殺了
13歲女孩阿雲砍傷未婚夫韋大判死刑,趙頊下詔也沒能救到她一命
記得小的時候不知在哪本歷史小說上看到,宋朝的哪位皇帝被匈奴抓去,為了調戲他,讓他站在一塊大鐵板上,下面生火,鐵板逐漸加熱,皇帝在鐵板上燙得蹦跳,匈奴人圍觀取樂。這個故事,在我的印象中宋朝皇帝就是窩囊。
下面這個故事也是宋朝,不管它南宋北宋我這裡不加區分。
我們常言說,皇帝是一言九鼎,皇帝是金口玉牙,意思是萬事皇帝說了算數,錯的也得執行,但是這個故事,北宋的宋神宗趙頊,為救一個未成年民女,多次下詔書無濟於事,引起朝廷上下爭論一遍,最終這個女子還是被殺。
這個故事的曲折程度遠比清朝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這裡只作簡單介紹,想要詳細過程,請某度一下。
宋神宗元豐年間(1078-1085),山東登州一名13歲的女子阿雲,父親早亡,母親去世正在守孝,被她的親叔叔以幾石米的價格賣給鄰居老光棍韋大,韋大不僅是知命之年,家裡一貧如洗,而且人也長得很醜,沒有一點讓阿雲滿意。
父母去世,親叔叔就是父母,她拗不過叔叔,她想:“如果韋大死了,就可以不嫁給他。”
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當夜她懷揣柴刀潛入韋大家,趁韋大熟睡時揮刀砍去,沒有砍中,韋大醒來,與阿雲搏鬥,一個13歲的小女孩哪裡是韋大的對手,韋大隻受了點皮外傷就將阿雲生擒。
韋大報案,這個案子明擺著是阿雲乾的,免受皮肉之苦,阿雲如實交代,不到一個時辰案件告破。
知縣以阿雲謀殺親夫判處死刑,按宋朝法律,人命關天、死刑必須逐級上報,最後由最高院(大理寺)和審刑院定奪。
案卷報給登州知府許遵,他覺得,阿雲正在守孝,婚約無效,不算謀殺親夫,再說她是被叔叔逼迫嫁給一個糟老頭,因此他在案卷上批示,要求改判有期。
案卷到了中央大理寺和審刑院,兩院人士發生爭吵,一派要判死刑,一派要判無期,最後判死刑的佔了上風。
峰迴路轉,登州知府許遵是中央下放地方鍛鍊的官員,不久回到最高院(大理寺)做了一把手,為救阿雲一命,他獨自改此案為有期,引起朝廷最高司法機構爭辯。
爭辯之激烈,亙古未見,訊息傳到當今皇帝神宗趙頊那兒,他也有些同情這個未成年女子,特此下了一道詔書:謀殺造成人身傷害,用刑之前招供按自首論處,降兩級罪。如果按現在的標準,降兩級,死刑降一級為無期,再降一級為有期,阿雲就算死刑也只能判有期了。
許遵以皇帝詔書為據,改判阿雲有期,刑部不接受維持死刑,兩邊展開辯論是皇帝權大還是法律大於權?
這訊息再次驚動皇帝,他把這個交給翰林院司馬光和王安石定奪,這兩個傢伙一樣,一個要阿雲死,一個要阿雲活,為此翰林院吵成了兩派。最終把最高院、國務院、中央軍委、統戰部、後勤部、採購部、銷售部等等部門都參與進去,一個朝廷為此吵翻了鬥。
這惹火了皇帝,皇帝直接下詔“免除阿雲死刑”,不久在一次大赦中,阿雲被釋放。
17年後,皇帝老兒死了,阿雲已經30歲,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新皇帝上臺,司馬光做了宰相,他新手將阿雲改判死刑,並斬首示眾。
從這個故事看出,宋朝皇帝說話算不了數,是歷史上最窩囊的皇帝。不過這是我個人的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