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有許許多多的農民起義,他們中有很多都對封建王朝造成很大的影響,有時能夠給封建王朝帶來難以複合的創傷,像唐朝的黃巢起義和明朝的李自成起義;有時則能夠推翻舊政權建立新政權,比如秦末的劉邦和元末的朱元璋。
反觀歐洲農民(農民包括農奴和自耕農以及佃農)起義不但不能建立政權,甚至能夠席捲全國的都少。大多數對封建主的反抗甚至都不能算起義,只能算暴動。這究竟是為什麼?
探究這一問題,我們須從歐洲農民的處境和壓迫他們的封建領主的角度分析。
公元476年,扛過了匈奴入侵的西羅馬帝國卻沒扛過羅馬軍隊中的日耳曼蠻族,最後被蠻族所滅。歐洲的奴隸制度隨西羅馬帝國的滅亡土崩瓦解,新興國家如法蘭克、東哥特、西哥特都是典型的封建國家。他們為了讓手下人死心塌地的賣命,推行采邑制度,把土地分給手下將領,手下將領又把土地分給部屬,層層分配建立了類似於西周分封制的制度。那些獲得封地的人也就成為了封建領主,為了獲得更多的財富,他們用各種手段把封地內自耕農的土地吞併,大量的自耕農就在封建領主的貪婪下淪為了農奴。
受日耳曼人的析產製度影響,法蘭克王國等日耳曼國家相繼分裂成多個小國,今天的義大利、法國、德國等國就是從法蘭克王國中分化出來的。析產製的存在讓西方國傢俱有小國寡民的特點,在這種小國寡民之下,並不大的歐洲有很多的國家,不同的國家又有不同的統治方法。推翻封建政權這種事是有極大的風險的,活得下去誰也不願意去冒被殺頭的風險。因此一國的農民起義很難引起其他國家農民的共鳴,歐洲的農民起義的規模放在在中國如同村鬥。
在歐洲封建國家的統治方面,國王為了不讓手下的封建領主做大做強都會想方設法打擊這些領主。以國王一人之力和手下並不多的軍隊對抗龐大的各級封建領主顯然不現實。像英國法國這樣的國家,他們的國王在沒有戰爭的情況下國王的軍隊只有數百人。即使是缺乏訓練的自治城市的民兵都對付不了,更何況與成千上萬封建領主和騎士硬碰硬,腦子正常的國王都不會這樣去做,聯合農奴對付這些領主就變得很有必要。
其中,英國的國王為了對付這些封建領主就設立了刑事法庭,專門處理農奴和領主的矛盾,維護農奴利益。這樣的政策,讓歐洲農民起義中的起義軍不會把國王作為鬥爭的物件,故那些席捲全國的農民起義多因輕信國王而失敗,比如爆發在英國的泰勒起義。此外,封建制下的歐洲沒有中國那些一級又一級的官僚系統,農民不用受到官僚系統的層層盤剝。故所受剝削較少,人均糧食保有量遠超中國,過得比中國農民好。
此外,封建領主為了“可持續發展”,大多數封建領主不會對農奴採取殺雞取卵的剝削方式,在農奴有困難時往往還會給予農奴幫助。此外,歐洲的氣候以溫帶海洋性氣候和溫帶大陸性氣候為主,農業條件不好誕生在穩定,沒有中國那麼多天災人禍。因天災而吃不飽肚子的情況極少,反抗封建領主的必要性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