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光元年(前134年),漢武帝正式建立察舉制,漢朝至此有了相對完善的選官制度。但讓人感到奇怪的是,漢武帝是西漢第七位皇帝,元光元年距離西漢建立(前202年)已經過去了將近七十年。那麼西漢為什麼直到漢武帝時期才建立了相對完善的選官制度呢?
漢五年(前202年),劉邦在定陶(今山東省菏澤市定陶區)稱帝,建立西漢。西漢初年的政治格局是外戚、功臣、諸侯王三足鼎立,皇權受到三方的極大限制。漢朝中央以及直轄郡縣的官員基本上由功臣和外戚擔任,諸侯王的官員則由諸侯王自己選拔和任命。
西漢初年的功臣數量很多,外戚的素質也比較高(劉邦的外戚也是功臣),基本滿足了漢朝中央以及直轄郡縣的官員需求,諸侯王的官員夠不夠用則不是皇帝考慮的問題。而且功臣和外戚也想透過壟斷官員選拔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同樣不希望皇帝從其他階層選官。
因為沒有官員數量不足的壓力和功臣外戚的阻撓,所以西漢初年的幾代皇帝在選官問題上是“無為而治”,只是用郎官和臨時性選拔來彌補官員使用上的問題。而這些非功臣和外戚出身的官員在西漢初年的朝廷中很受排擠,著名的賈誼就是因為功臣的排擠而憂鬱至死。
到了漢武帝時期,西漢的開國功臣們都被時間帶走了,外戚的素質也大幅下降。而隨著諸侯王領地的快速縮小、對匈奴的戰爭和國內各項改革的推行,漢武帝時期的官員數量需求要比以前大很多,而功臣和外戚已經無法滿足漢武帝的需求了,也沒有實力阻礙漢武帝了。
正因如此,漢武帝便在之前的臨時性選拔官員的基礎上建立了察舉制,此後成為西漢和東漢最重要的選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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