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古代訴訟中的奇訴妙判

走四方

古代訴訟,程式簡單。除非重大案件,地方長官一錘定音。判決結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訴狀的撰寫水平和官員的素質。在不時出現冤假錯案的同時,卻也提高了辦案效率。時至今日,我們仍能看到一些富於文學色彩的訴狀和判詞。

縣令的一字判決書

一年輕美貌的女子,婚嫁時間不長,丈夫得暴病而死。公爹正值壯年,小叔子也長大成人。共同生活期間,他們屢有輕薄挑逗行為 ,女子不勝其擾,決意擇機改嫁,離開這個家庭。

對於她的訴求,老公公和小叔子橫加干涉。她孃家也是無權無勢的窮苦百姓,幫不上任何忙。她只好請託一位私塾先生,讓其代寫訴狀,告到官府。

這位老先生飽讀經書,略加思忖,寫下了二十個字:

夫亡妻少,

翁壯叔大。

瓜田李下難避嫌,

當嫁不當嫁?

訴狀以女子的口吻,前兩句講明瞭自己的處境:夫君去世,我很年輕,公公正值壯年,小叔子也已長大成人。

第三句陳述了理由:儘管我處處加小心,但在這樣的家庭處境中,想不讓人說三道四,難呀!

最後一句以商量的口氣,提出了自己的訴求:你說我應該不應該改嫁呀?

這個縣令也是個乾脆利落的爽快人,看完訴狀,認為言之有理,拿過筆來,只寫了一個字,“嫁!”便為這場官司畫上了句號。

嚴蕊作詞自訴

宋代唐仲友任台州知府時,朱熹任浙東提舉,兩人不對眼,互相向上告狀。宋孝宗向大臣詢問兩人的是非曲直,回答說是文人相輕,爭閒氣罷了,於是孝宗置之不理。

朱熹有氣撒不出,得知唐仲友眷戀官妓嚴蕊,就想以此為突破口,扳倒唐仲友。他把嚴抓進監獄。關了一個多月,屢經拷打,嚴一直拒不承認與唐有出格行為。她說:“我出身低賤,縱使與太守有不正當交往,也罪不至死。但我不能胡說八道,憑空汙人清白,死也不會那麼做。”反反覆覆,已逾兩月,慘遭折磨,幾至於死。

後來朱熹調往別處,岳飛的兒子嶽霖繼任。時值新年,嶽見其病體難支,頓生愛憐之念,讓她呈請訴求,以便迅速審理結案。嚴蕊不加思索,口占“卜算子”一首。

不是愛風塵,

似被前緣誤。

花落花開自有時,

總賴東君主。

去也終須去,

住也如何住。

若得山花插滿頭,

莫問奴歸處。

淪落風塵,本非我意,似乎被前世孽緣捉弄。凋謝的花朵,重新綻放,需要司春之神的浩蕩春風。我終究是要離開的,經歷這場痛徹心扉的劫難,我又如何能繼續在這裡呆下去呢?如果能還我一個自由之身,就請您不要再惦念我的去處了。

不愧是詩書琴棋皆通的名妓,好詩句張口便來。不怨天,不尤人,婉轉道出了厄運襲來,自己無可奈何的處境,同時提出了離開此地的請求。

嶽霖深深被嚴蕊悲慼哀怨的詞句打動,當即判其從良。後來一位皇上宗室的近親屬,佩服嚴的為人,納其為妾。

張詠嚴判 一錢斬吏

宋代張詠任崇陽縣令時,見到一個官吏從銀庫走出,他的鬢角旁的頭巾下,夾有一枚銅錢。一問,原來是在庫中偷出的,便命令重責幾十大板。官吏不服氣,大叫:“一枚銅錢,值得這樣嗎?你竟敢打我,難道你還敢把我殺了嗎?”張詠聽完,怒火中燒,提筆寫下十六個字:

一日一錢,

千日一千。

繩鋸木斷,

水滴石穿。

用簡單易懂的語言,通俗形象地闡述了量變到質變的漸變過程,道出了事情的嚴重性。然後親手仗劍,走下臺階,斬其首級。事後張詠主動到知府處,報告事情的來龍去脈,自我彈劾。

張詠如此處理此事,確實有些過分,但也有其原因。這個地方從五代以來,軍卒欺凌將帥,下屬輕慢長官,此風相沿至宋,張詠無非是抓個典型,以儆效尤,改變一下這個惡習。對此,崇陽人一直讚不絕口。

決定孩子歸屬的十六字

清代康熙年間,浙江平湖的乍浦,有個以打漁為生的人,沒有子嗣。有一天,在院中晾曬漁網後,外出辦事。再回到家,發現有一嬰兒躺在漁網上。他感覺是神仙顯靈,上天賜給自己的寶貝,從此夫妻倆精心餵養了這個孩子。伴隨著家道的不斷富裕,孩子長大成人,聰明懂事,才華出眾,夫妻倆高興萬分。

有個商販來此買賣,在路上知道了這件事,詢問孩子到來的時間後,大驚道:“我就是在這一天放風箏時,在上邊掛了個竹籃,把孩子放到裡邊。不料突來一陣大風,吹斷了風箏繫繩,風箏飛向大海深處,越飄越遠,不一會兒就沒了蹤影,總感覺孩子必死無疑。現在才知道,原來他還在人間。如果不信,可以驗一下他的左臂,上面有一塊紅色的胎記。”

他找到這個漁民,向他索要孩子,兩人發生爭執,最後一塊來到官府。聽完事情的來龍去脈,縣令提筆判決如下:

紙鳶弄子,

絕少人心。

魚網得兒,

實有天意。

十六個字的判詞,決定了孩子的歸屬。言之鑿鑿,順理成章,還是蠻有人情味的。

(2021年2月18日凌晨)

19
最新評論
  • 毛新宇妻子劉濱:剪了短髮,嫵媚成熟,戴上口罩也遮不住高顏值
  • 什麼叫“採生折割”?為何明清時期發現這類人後,就會被凌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