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開《羅馬帝國衰亡史》,看愛德華·吉本用如椽巨筆書寫羅馬的光榮,又為帝國的衰亡深深反思,淺斟低唱。說起羅馬帝國的衰敗,人們常常歸結於皇帝的窮兵黷武、四處征戰;貴族的窮奢極欲、腐化墮落;甚至是商人的哄抬物價、擾亂市場。這些固然漸漸銷蝕了古羅馬的光榮,使它難免滅亡的命運。
但古羅馬帝國衰落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通貨膨脹,卻少有人瞭解。其實,正是通貨膨脹,使古羅馬帝國墜入了崩潰的深淵。
古羅馬沒有紙幣,只使用金銀幣。公元前59年,愷撒擔任古羅馬執政官,公元前50年,愷撒開始發行金幣“安瑞爾斯”,這種金幣純度很高,穩定的貨幣使羅馬帝國商業繁榮,各行各業都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從公元前50年到公元后50年,羅馬帝國的經濟和軍事都處在全盛狀態,穩定的貨幣功不可沒。
所有的帝國有錢了都想對外擴張,古羅馬本是以“劫掠”起家的,當然更難例外。擴張就要打仗,於是,龐大的軍費開支成為帝國政府的沉重負擔;
再加上新行省的管理需要行政開支,貴族還要花天酒地,大把花錢,而皇帝為了籠絡民心,也常常要讓他們吃兩頓免費的午餐。政府開支越來越龐大,口袋越來越癟。於是,帝國政府自然而然地走上了濫發貨幣的道路。
沒有紙幣,帝國政府當然也就不能靠印錢來濫發貨幣,但它有它的辦法——降低金幣和銀幣的成色。
公元150年,羅馬帝國貨幣含金量只相當於愷撒時代的千分之二,到了公元300年,則只剩六千萬分之一了。
帝國政府用越來越少的金銀,鑄造出越來越多的貨幣,錢自然也就越來越不值錢,在約同一時期,老百姓的口糧——小麥的價格整整上漲了兩百倍。各種與貨幣有關的投機活動也層出不窮。工資不穩,物價飛漲,羅馬帝國與外界的商業聯絡幾乎被割斷,國內的商品交換幾乎退回到以物易物的狀態,商人紛紛回到農村老家,城市一片蕭條,到了這個份上,帝國離崩潰就不遠了。
公元前449年,羅馬共和國政府透過十二銅表法,用來規制商業、社會和家庭生活的許多方面。其中某一部分法律是合理的,與契約社會和商業經濟相容;而其他法律,規定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刑罰,賦予某些人以殘酷權力和野蠻特權。另有法規規定,貸款最高利率約8%。羅馬政府也習慣性地定期免除社會中所積欠的利息;也就是說,它合法免除私人債務人對債權人應付的利息。
羅馬政府還管制小麥價格。公元前4世紀,羅馬政府在短缺期間購入糧食,並以遠低於市價的賤價出售。公元前58年,福利更加優渥:政府以零價(即免費)賜給羅馬公民糧食。
結果在所難免:農民離開土地,湧向羅馬;這當然只會使問題惡化,因為在羅馬周邊地區土地上的農民越來越少,種植並銷往市場的糧食自然比以前少得多。此外,主人們釋放奴隸,並把免費供給他們糧食的財政負擔,轉移給羅馬政府。
公元前45年,尤利烏斯·凱撒發現,幾乎三分之一的羅馬公民,從國家免費獲得糧食供應。
為解決這些小麥供應的財政成本,羅馬政府求助於貨幣貶值,即通貨膨脹。糧食限價,供應短缺,羅馬政府的預算問題,因此愈來愈嚴重,貨幣貶值及一發不可收拾的價格上漲,在羅馬史上長時期地持續發生。
戴克裡先治下的財政開支、通貨膨脹和經濟控制
羅馬史上最著名的價格控制,發生在戴克裡先(Diocletian)皇帝統治期間(公元244-312年)。他於公元284年登上羅馬帝位。幾乎同時,他開始承擔龐大及高昂的政府開支專案。
武裝部隊和軍事開支大幅增加;一個攤子龐大的建設專案,以籌建新首都的方式,在羅馬帝國小亞細亞(今天的土耳其)尼科佩多市開工;他極大膨脹了羅馬的官僚機構;並且為完成他的公共工程專案,組織強迫勞動。
為資助所有這些政府活動,戴克裡先大幅提高各地羅馬人的稅收。不出所料,勞動、生產、儲蓄和投資因此受阻,長久以來,這被視為高稅負及高稅率的惡果,還導致了商業和貿易的衰退。
當稅收不再產生足夠多的收入來資助所有這些活動時,戴克裡先皇帝就倚靠降低貨幣的成色。金銀幣金屬含量削減,由政府重新發行,並聲稱其金屬價值與先前一致。政府通過了法償貨幣法令,要求羅馬公民和整個帝國的臣屬,都接受這些印上較高面值但成色不足的鑄幣。
這種做法亦在劫難逃。由於按照實際金銀含量,這些法定貨幣價值較低,交易者只願以折扣價格接受。也就是說,它們很快就在市場上貶值。人們開始囤積所有金銀含量較足的金銀鑄幣,在市場交易中使用成色不足的鑄幣。
這自然意味著,每枚被削減成色的鑄幣,在市場上購買商品的數量,只能少於以往;換言之,對當前這些成色不足的鑄幣來說,必須使用更多的數量,才能購得等量的先前商品。隨著羅馬皇帝發行了越來越多不斷減色的貨幣,價格上漲的勢頭愈來愈加嚴重。
戴克裡先還實行實物稅;也就是說,當人們繳納欠稅時,羅馬政府不會接受自己不值錢的、成色削減的貨幣。由於羅馬納稅人必須用現貨來支付稅單,這使全體人口喪失了流動性。許多人眼下被束縛在土地或固定職業上,以保證人們遷就政府徵稅期的要求來生產產品。因此,羅馬經濟的經濟結構日益僵化。
戴克裡先的法令讓一切更加惡化
但最糟的還在後頭。公元301年,著名的戴克裡先法典透過。皇帝規定了穀物、牛肉、雞蛋、服飾和其他物品的市價。他還規定了僱來生產這些商品的工人工資。對違反這些價格和工資管制者,即凡是出售這些商品,售價高於規定價格和工資的,都以死罪論處。
認識到一旦這些管制公佈,由於管制價格設定得遠低於交易者認為公平的市價,許多農夫和廠商在這樣的價格上,將會失去將商品銷往市場的所有激勵。戴克裡先還在該法令中規定,一旦被發現“囤積”商品、不銷往市場的,都將受到嚴厲懲罰;人們的貨物將被沒收,他們將被處死。
在羅馬帝國的希臘地方,考古學家發現了價格表,上面詳列著政府的規定價格:法令設定了1,000多種單價和工資,這些是每種商品、貨物和勞務服務的准許價格和工資。
這個時代一位名為拉克坦提烏斯(Lactanius)的羅馬人如此描寫戴克裡先:“…接著,他決心管制所有可售物品的價格。微不足道的緣故讓人們鮮血橫流;人們不願給市場帶來更多物資供應,因為他們無法為自己獲得合理價格,這導致如此之多的饑饉[匱乏],以至於有許多人死亡,最終,這項法律被擱置了。”
羅馬經濟政策的後果和教訓
研究這一時期的經濟史學家羅蘭·肯特(Roland Kent),這樣總結戴克裡先法令的後果:
“……貿易商不遵守皇帝敕令中規定的價格限制,儘管法律規定,凡違法者即處以死刑;潛在買家發現價格高於法定限價,就化為暴徒,摧毀違規商人的產業,順帶還殺害他們,無論貨物價值多麼不足掛齒;貿易商囤積商品,以捱到限價取消的那一天,結果由於實際出售貨物的短缺,引起更兇的漲價,這樣,人們私底下開展交易,以非法價格成交。”
對羅馬的經濟來說,經濟後果如此不堪,敕令納入法律四年後,戴克裡先就退位了,聲稱“身體欠佳”——古今通用的婉語,反映出政治領導人若不下臺,別人就會把他幹掉,手段經常是暗殺。雖然該敕令從未正式廢除,但戴克裡先退位後,很快就名存實亡。
邁克爾·伊萬諾維奇·羅斯托夫策夫(Michael Ivanovich Rostovtzeff),古羅馬經濟的權威史學家,在《羅馬帝國社會經濟史》(1926年)中總結道:
“同樣的權宜之計(價格和工資控制制度)在他[戴克裡先]身前身後,都屢見不鮮。作為危急時刻的臨時措施,可能有一些用處。作為打算延續下去的通用措施,肯定會造成巨大損害,引起可怕流血卻於事無補。戴克裡先享有古代世界國家萬能的有害信念,許多現代理論家,則繼續重蹈戴克裡先及其信念的覆轍。”
最後,再度借路德維希·馮·米塞斯的話作總結,羅馬帝國的衰敗,起於它缺乏建立和維護一個自由和繁榮社會所必需的觀念和意識形態:個人權利和自由市場的哲學。米塞斯這樣結束自己對古代世界文明的思考:
“叫人驚羨的古代文明之所以毀滅,是因為它沒有把它的道德律和法律體制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而調整。一個社會秩序的正常功能所必須的那些行為,如果被道德標準反對,被國家法律宣佈為非法,被法院和警察看作犯罪來懲罰,社會秩序註定要崩潰。羅馬帝國的冰消瓦解,因為它缺少了[古典]自由主義的精神和自由企業。干涉政策和其政治上的必然結果——領袖主義,毀了強大的帝國;這種政策和這種主義也同樣地要瓦解和毀滅任何社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