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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陰曆11、12月間,日本侵略軍向我抗日民主根據地發動了瘋狂的大掃蕩,實施其“燒光、殺光、搶光”的“三光”野蠻政策。作為革命老區的沁源縣,更加遭受到日軍鐵蹄最野蠻的蹂躪。當時,我抗日縣政府和人民,儘可能地化整為零,疏散到附近有山林的地方去。為運用遊擊技術,我們常常是山上山下迂迴往返多次地與敵人周旋作戰,這雖然可牽制、拖垮敵人,但同時也時常會遭遇不測,遇到危險。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我抗日民主縣政府的一名事務長(姓名現已想不起)被日軍抓到殺害。

那是一個清晨,經過一夜的奔波,我和郭政文(第一區公所通訊員)同志在躲過了敵人突然襲擊的搜山隊伍後,來到一座敵人剛搜尋過的山頭上。在山坡旁硝煙未熄的一道掩體戰壕裡,我們發現了事務長的屍體。他的新縫製的黑粗布棉襖、棉褲沾滿血汙,散露著棉花,被拋落在一邊,渾身裸露著,身上滿是被刺刀捅出的血洞,他那大睜著的雙眼,透出萬般死前的掙扎和痛苦。顯然,他是遭到追擊、作過抵禦的,最後,身陷絕境而被敵人殘忍地殺害。他遇害時年僅20出頭,是一個長得敦實、精神的小夥子。生前他那活躍在縣城集市上忙碌採購蔬菜、物品的充滿活力的身影,不時浮現在我的眼前。

雖然時隔已半個多世紀,我也已是年逾八旬的老人了,但侵華日軍在沁源所犯下的這一樁殘暴罪行,卻一直留在我傷痛的記憶中。

摘自《沁源抗戰實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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