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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開創於隋,它為平民提供了一條當官的途徑,是一種比較公平公正的取才辦法,鯉魚跳龍門,在科舉制度中並非不可能。隨唐時期,官宦子弟只要透過吏部的考試就可以做官,當時他們也不屑於參加科舉考試,所以雙方不存在太大的競爭關係。後來的許多朝代都有“薦舉”制度,那些庸碌的官員,大多是透過這種方式做的官,透過科舉考上來的,至少在才能方面都沒有問題。唐代武則天開創了武舉,並增加了殿試,由皇帝從殿試中親自選拔人才,從此科舉地位飆升,官員子弟也開始熱衷於參加科舉考試,並以考取科舉為榮,那些沒參加科舉而做官的人,是被同僚瞧不起的。科舉制度一直到清朝都相對比較公正,咸豐年間,一品大員柏俊因接受16兩白銀的酬謝,遵循人情,調換試卷,被查出後,柏俊與同案犯浦安、李鶴齡、羅鴻繹被送到菜市口斬首。柏俊是咸豐愛臣,皇帝也有意留他性命,但還是遭到大臣反對最終被殺。

科舉包括四級考試:在這四級考試之前還有兩次準備性考試,即縣試(每年考一次,第一名叫案首)——府試(每年考一次,考取童生,不分年齡,考中一律叫“童生”,考取童生後才有資格參加正式的科舉考試)——第一級院試(三年考兩次,考取生員或儒童(第一名稱“秀才”)是進入科舉的資格考試,地點在省城——第二級鄉試,又叫秋闈,每三年考一次,考取舉人(第一名叫“解元”,發桂榜)這是科舉考試中最重要的一次,考中才能做官,以後的考試決定官職的大小,地點在省城。大家熟悉的唐伯虎就是“解元”,這次考試真是決定命運的一次,所以當年的范進考中後居然高興得發了瘋,也可以理解了吧!——第三級會試,每三年考一次,考取貢生(第一名叫會元,第二至十名叫亞元,發杏榜),地點在京城——第四級殿試,也可和第三級合稱一級,因為它只排名不淘汰,分為三甲,每甲取三人(一甲第一名叫狀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一鼎三甲”指的就是“狀元”、“榜眼”和“探花”,地點在京城。我們熟知的賀知章、王維、柳公權、文天祥都是狀元。

古代官方辦的學校分為“國學”和“鄉學”,如中央的“太學”“國子監”(國子寺)和“鴻都門學”,地方政府辦的“郡國學”和校、庠、序等,這些官方學校的學生稱“貢生”或“監生”,如果學習成績比較好,國家會發給一定的生活補助,這些學生稱“稟生”。

院試取得第一名才能稱“秀才”,即省級考試第一,現在起碼是重點大學畢業生,比“211”含金量還要高,可見考個“秀才”不容易吧!

下面我列了一個科舉考試的示意圖,看了這個圖,什麼叫“春闈”“秋闈”“連中三元”“狀元及第”“金榜題名”等,不用我講,大家也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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