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呂進薄亂之亂 (總第一百七十三)
《資治通鑑》裡最具鑑戒意義的這些事兒
東漢皇家在北郊供奉有與光武帝已故祖母地位相匹配的“地只”,地只,意為地神,這是漢代運用禮儀典章時的混亂之處之一。沒有處理好陰陽兩間的倫理關係。
當年,呂后亂政,幾乎危害到劉氏皇權,光武帝劉秀因此而認為,只有漢文帝的生母薄太后才配得上這個稱號。細分析,這種做法叫做亂中之亂。以呂后的德行,不足以匹配地只,難道薄後就能勝任?她難道就對劉氏皇族無所歉疚?
光武帝劉秀認為,只有漢文帝的生母薄太后才配得上“地只”的稱號。
開國之君,能與上天相配而對天地沒有歉意者,並不在於他有能力取得天下並得以把天下留給自己的後人。時局大亂,百姓不寧,三綱五常敗壞,即使是上天,也對恢復天下安寧的局面無能為力;暴政迫使百姓流離失所,缺衣無食;兵禍四起,人口大量死亡,即使國家富有土地,也供養不了土地上的人民。這時,有一代帝王的出現,誅惡霸,殺地痞,用軍事手段治平天下。一般來說,軍事手段為的就是制止戰爭,而刑罰手段正是為了以後不需要刑罰。開國的新興之君透過艱苦卓絕的征戰後,讓飢餓的人有飯吃,讓受凍之人有衣穿,讓浪跡天下的人安居樂業,於是,百姓之家才會有父子、兄弟、夫妻同居一堂,才有朋友相鄰的相親相近。
因此,新興的一代帝王,是在代替上天造福萬民,彌補天地造物之不足。大臣用“天”來稱呼他,推崇他,認為只有他的德行才能與老天相通。母后,是指皇家一姓的祖母,為她建立宗廟,本宗族的敬意也由此得到完全體現。但她的這個地位,並非理所應得,所謂夫貴妻榮而均沾;她的德行,也不意味著她本有此德,因帝王之德而澤被。通常,第一夫人被認為是百姓之母,而為母之道也是因君王的關係所被關注,不是她本身就該享有的榮耀。若說呂后不足以與“地只”稱號相匹配,薄後就能與之相配嗎?於德於理都不配位啊。因此而說:此為兩間不符之亂象!
舜帝的弟弟叫象,象不行仁義,舜帝不能因此就不認他為老弟;堯帝的兒子丹朱,道德敗壞,堯帝不能因此不認他是兒子。人倫關係,老天所定,不以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夫妻關係,依慣例,先由父母決定,再舉行婚禮。女方嫁到了夫家,就跟從丈夫,而享有丈夫的名利地位,為人子孫的,不能悖逆道義去決定他們的分合。自己的行為都不合道義,如何能處理好陰間與人間關係?
即使,當年文姜悖逆亂倫,《春秋》裡稱呼她時,用的還是“夫人”;魯僖公把心思放在了成風的身上,以此抑制哀姜,而《春秋》上說這是“用致”,“用致”的意思是:命名已為既成事實的女子為夫人。
呂后的罪過,後世自有公論,但她的地位,她是高祖皇后這個事實,不由子孫來行使廢與黜,薄後是漢高帝劉邦的妃子,也不是子孫可以隨意命名就可以改變的事實。劉秀祭祀劉氏祖廟,廢呂后,改祀薄後,幸而地下先君不會知道,所以,他劉秀當然可以按自己意志任意處置。
舜帝無法讓父親瞽瞍不偏袒他自己的兒子象,而他光武帝劉秀怎麼能讓漢高帝劉邦的正宮娘娘不是呂后?
後燕成武帝慕容垂登基後,廢除了可足渾氏的母后地位,崔鴻譏諷他以子廢母。就因為慕容垂的不孝,導致他自己的兒子慕容寶殺害親生母親時,可以做到肆無忌憚。
君主制定家法留給子孫後代順應天理,因而也順應了人之常情。如果,劉秀此舉是為了懲戒自己的後宮,然而,東漢朝廷的禍端,恰恰是由皇后一族的外戚所造成,從而無端促成了逆亂之勢,如此懲戒有何裨益?
為此而說:關武帝的搞亂陰陽兩間的祭祀,是亂中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