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夏朝真的存在過嗎?

由於流傳下來與夏代有關的史料十分匱乏,某些歷史學家、文人否認夏朝的存在,夏朝不存在,夏朝文字也就不存在了。雖然至今還未挖出夏朝文物,也未發現夏朝文字,但是《史記·夏本紀》中記載的夏代與《殷本紀》中記載的商代一樣明確,商代在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辭中得到證實,因此《史記·夏本紀》中所記的夏代世系被多數學者認為是可信的。

2002年面世的遂公盨屬西周中期,其上有“天命禹敷土,墮山浚川”的字樣。

銘文記述大禹採用削平一些山崗堵塞洪水和疏導河流的方法平息了水患,並劃定九州,還根據各地土地條件規定各自的貢獻。在洪水退後,那些逃避到丘陵山崗上的民眾下山,重新定居於平原。由於有功於民眾,大禹得以成為民眾之王、民眾之“父母”。

遂公盨的發現,將大禹治水的文獻記載提早了六七百年,是所知年代最早也最為詳實的關於大禹的可靠文字記錄。

文中並無“夏”的字樣禹似乎還具有神格而非人王,因而這篇銘文似乎並不能被看作是夏代“大禹治水傳說最早的文物例證”。

在河南省西部發現的二里頭文化具備了屬於夏文化的年代和地理位置的基本條件,但一直未能出土類似安陽殷墟甲骨卜辭的文字記載。許多中外歷史學家認為,斟鄩(河南洛陽偃師夏都二里頭遺址)的全期或第一、二期是夏朝都城的遺蹟。

而根據《史記》的記載,禹在晚年,曾推選夷人首領皋陶為繼承人。皋陶先死,又推舉伯益。但當禹死後,部落聯盟中一些有權勢的貴族,卻起來反對伯益,禹之子啟奪得了王位。傳統的“禪讓”制度從此被破壞,代之以父傳子的王位世襲制。王位世襲制的確立,是形成奴隸制國家的重要標誌之一,是一場重大的社會變革。

以個人的拙見,夏,在這個時期,並不能算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朝代,而是,在原始部落聯盟的“禪讓”制到“世襲制”的過渡轉變的發展過程,延續部落聯盟的體制,王位繼承出現“父系家庭制”的探索,因此,也不難看出,為何有文獻稱之為“夏代”而非“夏朝”。

“夏”的大事記

公元前2070 年,夏的歷史開始。

第1位王是禹,都城在陽翟(今河南禹州)。

第2位王是啟,中國歷史的王位繼承由禪讓制演變成"家天下"制。

第3位王是太康,都城在斟(今河南登封)。

東夷族首領后羿篡奪了太康的王位,史稱太康失國。

第5位王是相,大臣寒浞殺后羿,又殺相,自立為王。

第6位王是少康,少康誅殺寒浞,回到陽翟重建夏朝,史稱少康中興。

第7位王是予,予為了擴大統治範圍,先將都城北遷到原(今河南濟源),後又東遷到老丘(今河南老丘)。

第8位王是槐,槐征服了東方的九夷部落,夏朝疆土進一步擴大。

第13位王是僱,夏朝國勢開始衰落,都城退到西河(今河南安陽)。

第14位王是孔甲。孔甲昏庸,夏朝日趨衰敗。

第17位王是癸,又稱夏桀。夏桀荒淫殘暴,致使人心叛離。商族首領湯率諸侯伐桀,桀敗逃而亡。公元前1600 年,桀死後,夏朝滅亡。

夏是我國曆史上奴隸制確立的時期(但是也存在爭議)。

夏、商、週三代曾被定性為奴隸社會,此觀點爭論非常大。奴隸社會以社會下層的廣大奴隸群眾為主要生產角色,然而就傳統文獻記載以及考古發掘工作並沒有發現中國上古時期廣泛實行奴隸制度的跡象。

馬克思總結古希臘、古羅馬和古日耳曼民族的社會歷史理論,原始社會的原生形態在向文明邁進時,衍變為次生形態,奴隸或農奴制度取代原始的氏族公社,他認為原始氏族制度的消失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在古代的中國,氏族制度並沒有消失,而它在很長的時期內頑強地儲存著。

在國家的萌芽期,原始的氏族公社制度無法承載對廣大區域進行有效管理的任務,從而衍變為一種氏族封建的世襲制度。又在西周時期衍變為宗法封建制度。

有效的施行奴隸制度需要一個完善的中央集權體系和一個強大的軍事勢力,這是“夏”這個時期所不具備的。

難不成在我華夏的大地上,社會文明是迭代發展,經過氏族社會與奴隸社會的短暫思辨,直接就進入了封建社會,現在只能說馬克思不是中國人,他的理論可能存在瑕疵或是不足,華夏民族的社會發展智慧已經超出了歐洲理論的邊界,可能從上古社會開始,我們的祖先就是具有高度發達社會思想的族群吧……

夏的銅爵(北京博物館)

夏族原是生活在黃河中游的一個部落,禹是他們的首領。因為受封於夏,所以他的部落就稱為夏。

禹治水有功,而且征討三苗,南巡東狩,會諸侯,劃九州,用銅製作兵器和傳國的寶器。禹死後,他的兒子啟開創了子承父位的世襲制度,打破堯和舜的禪讓制度。

夏有王都和宮殿,但八遷其都。

它的政治中心在今河南省偃師、禹州、登封等一帶地區。

夏時已設有負責觀察天體四時的羲氏、和氏,管理政事的牧正、車正、庖正等官職,有專門囚禁犯人的地方“夏臺”。

發明了“夏小正”曆法,把一年分為12個月。

掌管政事的牧正、車正、庖正負責領導人民製造石器、木器等工具並組織生產活動。

偃師二里頭文化早期遺址,是夏文化的典型代表,在那裡發掘出不少石鐮刀、石斧頭、蚌刀、木耒等農具,也有一些小型的青銅製的兵器和工具。陶器的種類也比較多,有爵、觚、鼎、豆、罐等。考古發現在夏代已經有谷、稻、麥、菽、瓜等多種農產品。

夏實行“五十而貢”的稅收制度,各部落都要按收入的一定比例向中央政府納稅。

“夏”劃分天下九州

夏是城邦聯盟到封建國家的過渡期,因此沒有明確的疆域。

夏氏族與其他城邦的關係很多就像是宗主國與朝貢國一樣,但又有些方國是受夏室分封的,就如同諸侯國,故僅能以勢力範圍來表示其影響力。

夏早期,夏族主要在山西中南部的河內地區活動,沿汾水、河水向東南方向遷徙,晚期至河南中部伊、洛河流域。《國語·周語上》“昔伊洛竭而夏亡”,可見伊洛河水對夏晚期都畿的重要性。

冀州:夾右碣石入於河,三面距河,是各州貢道必經之處。(今山西、河北省境、遼寧西部。)兗州:始於濟、漯,達於河。(今山東西部、河北東南角。)青州:始於汶,達於濟。(今泰山以東之山東半島。)徐州:始於淮、泗,達於河。(今淮河以北之江蘇、安徽以及山東南部。)揚州:沿於江、海,達於淮、泗。(今淮河以南之江蘇、安徽以及浙江、江西北部。)荊州:始於江、沱、潛、漢,逾於洛,至於南河。(今湖北、衡山以北之湖南以及江西西北端。)豫州:始於洛,達於河。(今河南省境、湖北北部、陝西東南、山東西南部。)梁州:始於潛,逾於沔,入於渭,亂於河。(今四川以及陝西、甘肅南端。)雍州:始於積石,至於龍門西河,會於渭、汭。(今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夏小正》的傳說和延續

相傳是夏代流傳下來的、在戰國時期流行的一部曆書。

記載於西漢戴德的《大戴禮》第四十七篇。記載了1年12個月的物候、氣象、星象和有關重大政事,特別是生產方面的大事,包括農耕、漁獵、蠶桑、養馬等,是我國最早的物候學著作。有的學者認為該書成於商代,或商周之際。

這部曆書現已分為“經”和解釋經的“傳”兩部分。書中的有些內容為後人增添,不完全是夏時期的歷法,但其中保留了一些夏時期甚至更古老的資料,部分反映了夏的歷法知識和農業水平。

中國傳統的干支紀年紀日法,起源是很早的。夏末期的帝王有孔甲、胤甲、履癸(桀)等,都用天干為名,說明當時用天干作為序數已較普遍。

當時已能依據北斗星旋轉斗柄所指的方位來確定月份,夏曆就是以斗柄指在正東偏北所謂“建寅”之月為歲首。儲存在《大戴禮記》中的《夏小正》,就是已知的有關“夏曆”的重要文獻。它按夏曆十二個月的順序,分別記述每個月中的星象、氣象、物象以及所應從事的農事和政事。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夏代農業生產發展水平,儲存了中國最古老的比較珍貴的科學知識。

“夏”的稅收政策值得一提

根據《孟子·滕文公上》的“夏后氏五十而貢”看來,夏的部落農民可能在耕種自己的五十畝“份地”外,還要耕種五畝“共有地”,即如趙岐《孟子注》所說“民耕五十畝,貢上五畝”。

《尚書·禹貢》系後人所作,其中所記九州向國家貢納的情形,雖然不能認為完全可靠,但其中說到:“五百里甸服: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三百里納秸服,四百里慄,五百里米”的隨鄉土所宜的貢納制在夏代業已存在,當是可能的。

因此,所謂“夏后氏五十而貢”的“貢法”,並不像《孟子·滕文公上》引龍子所說:“貢者,校數歲之中以為常:樂歲,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為虐,則寡取之;凶年,糞其田而不足,則必取盈焉。”孟子所說的“貢法”,並非禹之“貢法”。

《禹貢》一篇列出九州賦納物品的具體情況,將物品數量分作上上、中上、下上、上中、中中、下中、上下、中下、下下九等。又根據與夏后氏都邑地理距離的遠近分作甸、侯、綏、要、荒“五服”。

清朝光緒年間所記載參考

甸服:距離夏都城五百里以內的方國部落是夏都城的主要糧食供應區。百里之內者賦納帶秸稈的穀物;再往外百里者賦納禾穗;三百里外者賦納帶稃的穀物;四百里外者賦納粗米;五百里外者賦納精米。

侯服:距離夏都城五百至一千里間的方國部落是夏后氏的氏族諸侯部落的封地。先小後大,五百里至六百里為采地(即卿大夫的封地);六、七百里為男爵小國;八至千里地為侯伯大國。

綏服:距離夏都城一千至一千五百里為夏後勢力所及的邊緣區域。其三百里內的可推行掌管文化教育,二百里外的推行發揮武威衛戍。

要服:距離夏都城一千五百至二千里為夏後必須透過結盟交涉的方法而施加影響的區域。三百里內透過同盟和平相處,二百里外為夏民的流放地。

荒服:距離夏都城二千至二千五百里處為異族疆域,與夏后氏只有間接的溝通。三百里內的是各少數民族,二百里外是流放地。九等和五服的描述是周人對夏朝賦納經濟的看法,非夏代實況。如鐵、鏤不大可能是夏代所見物品,夏時期的諸侯爵位也無法考證。但是其中反映的一些看法,如夏後根據道途遠近及各地生產情況來繳納不同的產物,應當為夏代實況。

文字的雛形

從仰韶文化到大汶口文化等文化遺存看已經出現,並在逐步發展中。在河南安陽商都殷墟等處發現的甲骨文字和金文,是中國現已發現的最早的文字,是基本成熟的文字。從殷墟時代上溯到夏初,不過八九百年,夏代已有文字和文獻記錄,是無可懷疑的。商朝的文字是成熟的,夏朝的文字也是成熟的,因為歷史上已有夏篆的記載,夏禹書、則是夏的傳世文字,是夏篆。

“夏”的子孫愛搬家鯀:都城在崇(今河南洛陽嵩縣);大禹:先後搬過三次都城,分別在,陽城(今河南鄭州登封告成鎮)、陽翟(今河南禹州)、平陽(今山西安邑或晉陽);啟:搬回了陽翟(今河南禹州);太康、中康:都城搬到了斟鄩(今河南洛陽偃師二里頭遺址);相:搬過兩次都城,分別在,商丘(今河南商丘睢陽區)、帝丘(今河南濮陽南);羿:定都在鉏(今河南滑縣);寒浞:搬回來斟鄩(今河南洛陽偃師二里頭遺址);少康:他也和大禹一樣,搬了三次家,分別在,綸城(今河南商丘虞城縣利民鎮東南35裡)、夏邑(今河南商丘夏邑縣)、帝丘(今河南濮陽南);杼:定都在原(今河南濟源西北2公里廟街原城);杼、槐、芒、洩、不降、扃:這幾位比較老實,一直生活在都城——老丘(今河南開封祥符區國都裡村);廑、孔甲、皋、發:他們的都城——西河(今河南安陽東南);桀:末代暴君搬回舊都——斟鄩(今河南洛陽偃師二里頭遺址)。

我就很不解,夏的子孫們,你們是來河南旅遊考察的,還是到河南遊牧放羊的……

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看出,在夏這個王朝時期,部落聯盟統治上的不穩定性,可能由於部落戰爭衝突、農業發展、自然條件等種種原因,夏王朝的都城不得不變換遷移,而適應當時的社會情況。

音樂舞蹈

夏朝的音樂舞蹈已經具有一定的水平。在考古發掘中發現夏朝的樂器有石磬、陶壎、陶鈴等。夏王朝時期,行之於當時的有著名的“韶樂”。

石磬(二里頭遺址出土)

陶壎(二里頭遺址出土)

“韶樂”不僅是音樂,也有舞蹈,既可歌,也可舞。據說韶樂的音調很美。孔子甚至認為,夏樂已達到了完美的境界。

16
最新評論
  • 毛新宇妻子劉濱:剪了短髮,嫵媚成熟,戴上口罩也遮不住高顏值
  • 1949年,我們明明能夠收回香港,為什麼那時沒有收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