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果咱們在看《中國歷史地圖集》(譚其驤編)的時候,如果把明清時期的直隸、河南兩省交界處的地圖拿來對比,會發現清朝的直隸大名府比明朝時期的要“瘦”了不少,而河南省衛輝府清朝要比明朝的“大”一圈。這顯然是這一帶的行政區劃到了清朝的時候有了較大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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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左)、清朝(右)兩省交界地對比
具體變化如下:
直隸
大名府:清朝比明朝少了內黃、浚縣、滑縣三個縣。
河南省
衛輝府:清朝比明朝多了浚縣、滑縣、延津、封邱、考城。
彰德府:清朝比明朝多了內黃縣,少了磁州。
當然,這些區劃調整也不是某一個皇帝在位時期全部完成的,是分別是在雍正年間、乾隆年間進行的。其中以雍正年間調整最為頻繁,而雍正三年六月調整力度最大,將直隸大名府的內黃和浚縣、滑縣分別劃入河南省彰德府和衛輝府。
無論是在古代還是在今天,區劃調整都是屬於國家層面才能決策的大事情,特別是涉及跨府、跨省的調整則更是如此。那麼為何在這一年,雍正皇帝會有如此大的決心和力度呢?
是因為清朝的“命脈”——漕運系統的某一點徹底失靈了“天庚正供、朝廷血脈”、“國之大事,惟兵與漕”。明清時的漕運、漕糧對於京師的重要意義是不言而喻的。自從定都今天北京的元、明、清三朝無時無刻不為如何把漕糧順利、高效運到京師而煞費苦心。經過元朝對陸運、海運、漕運等運輸糧食途徑綜合探索和“嘗試”之後,到了在明朝基本確定了以大運河漕運為主的方式運輸。清朝時承擔漕糧的8個省大部分都處於京杭大運河流經地或者能通過水道連線上大運河的地域。
但是也有一個省卻比較例外,就是河南省。自從元代把開鑿於隋朝的大運河在山東省臨清向南取直之後,河南省一下子就離大運河遠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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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河南衛輝、彰德二府以及直隸大名府
好在河南省還有隋朝大運河永濟渠段依舊可以發揮著作用,在元朝時這一段開始稱為衛河,衛河到臨清入南運河。所以河南省就成為唯一全省漕糧(山東省西部的東昌府也通過衛河運輸漕糧)不走京杭大運河的省。
各府、州零散的漕糧在運輸到京師之前,是需要運到指定地點進行交兌的,在這些地方都建有監兌分司,由戶部主事、押運等人員組成,對各省繳納上來的漕糧數量、品質進行查檢後才可起運到京師。在明清時期曾經設定過監兌分司的地方有江蘇的揚州、淮安,湖南的長沙、湖北的漢口、山東的濟寧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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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兌分司的設定與職能
對於河南省來說,選擇一個漕糧交兌地實在是太難了!衛河河道由於受到宋、金時期黃河頻繁改道、決口、氾濫的影響,通行條件不併太好,因此在選擇交兌地點時就比較麻煩和尷尬,在明清時期當過河南省漕糧交兌點的地方經常變動。除了河南省內的衛輝府之外,還有處於河南、直隸兩省交界處的回隆鎮、直隸大名府小灘鎮、山東省東昌府館陶縣、山東省臨清州。在這其中以設在衛輝府、回隆鎮、小灘鎮時間比較長。之所以有如此多的變動,就是因為不同時期衛河不同的通航條件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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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時的衛輝、回隆及小灘以及衛河河道
雍正三年六月的這次涉及河南、直隸兩省的行政區劃變動就是因為這幾個曾當過交兌點之一的回隆鎮徹底不能使用了,兩省督撫為了自身利益爭執的最終結果。
漕糧交兌地帶來的巨大利益,是河南、直隸兩省起爭端的根本原因為何河南省漕糧交兌地點,也就是監兌分司設在哪也能引起兩省督撫大員有爭端?無非是“利益”二字罷了。這個利益分為兩塊:
一是由於漕糧交兌過程本身巨量的人員、物資流動,給監兌分司設定地帶來的巨大商機。二是河南省為了避免漕糧長途陸運造成的負擔以及消耗,除了黃河以北三府是以本色糧繳納之外,位於黃河之南其他府、州繳納的則是銀子,需要到交兌地點周圍購買糧食以充漕糧。
這樣一來就恐怖了,佔據一個省三分之二面積還要多的區域到一府、一縣甚至一鎮之地花錢買糧,這足以引起一省的總督、巡撫的重視以及覬覦。因此,直隸總督李維鈞、河南巡撫田文鏡都希望把河南漕糧的監兌分司設在了本省內。直隸希望設在大名府元城縣小灘鎮,河南希望設在衛輝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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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於河南省來說,如果交兌點設在小灘鎮,無論是從運輸上,還是在感情上都不能接受。小灘鎮在外省,路途遙遠是肯定的,但是感情上的說法又怎麼理解呢?在歷史上,河南漕糧的交兌地在河南、直隸、山東三省內都設定過,在這三個省裡河南和山東是有漕糧的省,直隸省卻是沒有承擔漕糧的省。不承擔漕糧,卻想讓承擔著漕糧的省到他那去花錢買糧,怎麼想都是吃了大虧。
所以田文鏡是全力以赴想把河南漕糧交兌地留在省內。但供他選擇的地方僅剩一個衛輝府。能夠讓直隸、河南兩省都可以接受的回隆鎮,在此時已經失去了能夠設為監兌分司所在地的條件。
為什麼說回隆鎮是能夠讓兩省不起爭端的唯一選擇呢這是回隆鎮在歷史上特定的地位造成的。
回隆鎮,今天屬於河北省邯鄲市魏縣,就是個普普通通的大鎮。但是在明清時期它卻是一個很奇特的存在,它位於魏縣、臨漳縣、安陽縣、內黃縣四個縣的縣界交點上,四條街分屬四個縣。為何將一個鎮以如此獨特的方式劃分給不同的省、縣,雖然現在沒有查到任何文獻記載,但是可以相信是為了充分考慮、平衡兩省幾個縣的利益而這樣特地設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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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地圖上的回隆鎮,仔細看可以看到四個縣分界線
同樣的例子也出現在大運河臨清鈔關尖冢鎮分關的設定中,尖冢鎮在行政區域上就是分屬臨清、館陶縣管理,其中館陶縣管轄著該鎮一條街的範圍,在進行稅收分成時,是按照臨清七、館陶三比例進行劃分。有利益均沾,回隆鎮分給兩省四個縣的目的也極有可能基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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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清、館陶縣之間的尖冢鎮
位於水陸交通要道的回隆鎮在明朝和清初極為繁華,不僅監兌分司設在這裡,安陽縣還在這裡設定了水驛、內黃縣設了巡檢司,魏縣和內黃縣都建有渡口,“地接南船兼北馬,人多角雀與鳴鴻”(清臨漳知縣李宜芳)是這個鎮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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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世紀60年代衛星地圖上的回隆鎮,
雖然把監兌分司設定在回隆鎮最符合兩省利益,還不會引起後來的“吵架”,但是回隆鎮有一個先天不足的條件,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不足最終成為回隆鎮做不了漕糧交兌地點的致命因素:離漳河太近!而且還是漳河向東決口的正對著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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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河如果自鄴鎮向東衝擊,回隆鎮正在河流衝擊位置上
漳河在歷史上有“小黃河”之稱,與黃河一樣善決、善遷、善淤。自從北宋時期黃河向北決口奪了它的入海通道後,在元明清三朝它決口、改道無數次。到了明朝末年,流經這裡的衛河航行能力已經開始逐漸減弱,再加上歷次漳河的決口、氾濫,衛河河道在漳河的衝擊下漸漸東移,到了清康熙年間衛河離開了回隆鎮。漕糧交兌點也不可能再設在了這裡。
河南漕糧交兌地的選擇曾讓直隸、河南兩省督撫大員“針鋒相對”回隆鎮的交兌點功能失去之後,直隸大名府元城縣小灘鎮、河南省衛輝府就成了河南漕糧交兌地的選擇。在康熙三十五年間之後,漕糧一直是在河南衛輝府交兌的,但是由於衛河水量較少且不穩定以及部分河段沙、石阻礙等原因,朝野之中一直把河南漕糧交兌地移到直隸大名府小灘鎮的呼聲。至於最終設在哪裡,在雍正三年六月就要做出決定了。直隸總督李維鈞、河南巡撫田文鏡兩人使出渾身解數,各上奏摺陳述設定在衛輝府、小灘鎮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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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衛河(黃線)與今天衛河(紅線)河道對比,左下角所示河段為浚縣難行段
對於設定在直隸大名府小灘鎮,直隸總督李維鈞是這樣的理由:1、歷史上設定在小灘鎮的時間較長,“自元明以至本朝(指康熙三十五年前)俱在直隸大名府元城縣之小灘鎮”;2、河道寬闊,水量充沛,“河身寬深,從無淤沙淺澀之阻,其路近易行,糧運無誤也”。他的奏摺裡也充分說明了如果把交兌點設在衛輝的弊端:“淇河噴沙、老鸛嘴石崗石柱險阻,……湯陰縣河道,皆系流沙,聚散不定……漕船行至浚縣、內黃縣,地方募夫挑挖,僱船剝運,官民交困,糧艘難行……費盡人力而糧艘不得速行。”因此,他建議廢衛輝漕廠,“復小灘為兌次”。 (《欽定文淵閣四庫全書·世宗憲皇帝硃批諭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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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輝府往下游走最難行河段
而河南巡撫田文鏡陳述的則有兩點:1、自康熙三十五年間以後一直在衛輝交兌:“竊查豫省漕糧……向受兌於衛輝水次”;2、如果移到小灘的話,需要將漕糧陸運過去,並且在小灘附近購買時容易遭到牙戶囤積居奇的盤剝,“若移水次於小灘,毎於交兌之時,運米就船,既苦轉輸之不易,攜銀就買又遭牙戶居奇”。所以他建議交兌點還是留在衛輝府。至於河道沙石障礙的問題,他也是苦於因分處不同的省份,“兩省地方極其交錯”,當地官員“隔屬呼應不靈,莫不延挨推諉”。所以,“……臣仰肯皇上俯念漕糧攸關,將浚、滑、內黃三縣改歸彰德、衛輝二府,就近分隸管轄,庶事統一,彼此不致掣肘。”意思是既然浚、滑、內黃三縣不聽話,就把它們歸到河南省內的彰德、衛輝二府吧,這樣就會在河南省的統一指揮下,按照漕糧運輸的需要及時疏浚河道,不延誤漕運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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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灘鎮(今河北省大名縣金灘鎮),黑線為地圖範圍外河道走向
從他們二人的奏摺中闡述的事情來看,直隸總督李維均的理由是側重於現有河流條件的,水量足以支援運輸。但是田文鏡則比較“霸氣”了,河道不通可以疏通,對於管不了的縣就把它劃給河南,統一管理指揮。最終結果就是:田文鏡不愧是雍正的三大寵臣之一,他的建議得到了雍正的同意,將直隸省大名府的內黃、浚縣、滑縣三縣劃給河南省管轄。
漕糧交兌點確定在衛輝府,雍正六年(1728年),河南省黃河以南的南陽、汝寧兩個府,光州、汝州兩個州,以及盧氏、永寧、嵩縣、靈寶、閿鄉等地的漕糧由浚、滑、內黃三縣以及儀封、考城負擔。乾隆四十九年,還將封丘、考城劃到衛輝府,同樣是承擔黃河以南各府州漕糧。1872年用輪船承運漕糧後,光緒元年(1875年),考城縣又劃回原來的府歸德府,承擔其他府州漕糧任務結束。
到清朝末年,衛輝府共領汲縣、新鄉、獲嘉、淇縣、輝縣、延津、浚縣、滑縣、封丘縣9縣。
以上就是因為一個鎮糟糧交兌功能的喪失,而導致涉及兩省三府、縣的行政區劃調整的全部過程,如果回隆鎮還能發揮它的作用,使各方利益得到平衡,這個區劃調整可能就不會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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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關田文鏡以磁州換三縣事
另外,在網上還有田文鏡以磁州換內黃、浚、滑三縣事。大意是因為朝廷答應了田文鏡的奏摺把直隸大名府的三個縣劃給了河南省,意味著直隸省吃了虧,所以在雍正四年的時候就把磁州從河南省彰德府劃給了直隸廣平府,以挽回直隸的“損失”。其實這種說法只是在民間傳說而已,把磁州劃給直隸省的真實原因是“永邯磁爭水”事件所致,即為了把滏陽河上游覆蓋範圍整合到一個行政區域內,便於處理糾紛和爭端,這和田文鏡建議把直隸三縣劃到河南省的道理一樣的,只是時間上趕巧了,僅相差一年。至於划走了縣就吃了虧、有了“損失”的說法,在省一級和國家一級這又算得了什麼?別說省的總督,就連知府能感覺得到這個“損失”嗎?僅僅是民間茶餘飯後的談資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