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會的科技經濟不發達,以農業為主的中原大國,必須依靠更多的勞動力拉動社會發展,我國還是農耕文明延續時間最長的國家,統治著農耕社會的上層人士會想盡辦法增加人口,以此來達到穩定發展。
人口數量不僅與各種徭役賦稅緊密相關,還與戰爭密不可分,改朝換代後,上位者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便是如何在短期內恢復因戰爭而銳減的人口。遇上天災人禍,恢復人口依然是朝廷掌權者亟待處理的大事。
那麼,歷朝歷代的掌權者都是透過哪些途徑快速增加人口的呢?有些朝代的政策充分展現了人性化的一面,而有些掌權者的條例卻讓人感受到赤裸裸的剝削。
圖片:百姓遇上天災人禍劇照
一、春秋1、勾踐
越王勾踐生活的春秋時期戰亂頻發,三百多年間戰亂就有四、五百場,幾乎年年都有戰爭,有的還不止一場。百姓生活在這樣的時代環境下,如果沒有外部的硬性條規約束,想必沒有多少人自願多生孩子跟著遭罪。
頻繁的戰爭帶走了大量人口,各諸侯面對人口銳減的局面,各自都想了不少辦法,但勾踐是將增加人口做到最精細的。勾踐被吳國夫差打敗後,臥薪嚐膽準備了一些強國措施,其中計劃生育就是重要的條例之一。
經過總結後,越國計劃“十年生聚、十年教訓”,也就是十年內要將人口儘可能增加到最大數,累積各方面的物力,十年內越國上下一條心,奮發圖強,早日洗去身上的恥辱。落實到人口增加的具體條例是這樣的,見下圖:
圖片:越王勾踐鼓勵生育的條例內容
簡單來說條例規定,年輕有力的男子不能娶年邁的老太太,老掉牙的男子不能娶妙齡少女,互相不能耽誤生兒育女,明令禁止成親的雙方年齡差距過大,民間不能出現爺孫戀或者父女戀。
閨閣中的姑娘到了十七歲還不想著找婆家嫁人的,姑娘的父母是有罪的,要受罰,同樣,男兒到了三十歲還沒娶上一房媳婦的,男兒的父母也有罪,一樣要被處罰。
另外,勾踐的文臣們還想出了一條針對產婦的措施,《國語·越語》這樣記載,有身孕的女子懷胎十月即將臨盆前,只要願意告知官府的,會立即安排產婆前往產婦家接生助產。
這在醫療水平相對很落後的古代,對產婦來說就是生命得到了保障,毫不誇張的說,女人生孩子就是在鬼門關前走了一趟,而官府願意指派在生產方面極其有經驗的產婆前來助產,不僅讓孕婦在心理上得到極大的安慰,也讓孕婦的生產過程更加安全。
圖片:產婆前來助產劇照
另外,孕婦安全生下孩子官府還要送禮品,如果生下的孩子是女孩,就送兩壺陳年佳釀和一頭小豬,如果生下的是男孩,也送兩壺陳年佳釀,小豬則換成一條小狗。運氣好生下雙胞胎的,官府就安排月嫂免費伺候,運氣爆棚生下三胞胎及以上的,不僅月嫂安排上,還要免費安排奶媽,讓嬰兒餓不著。
在這樣優厚的催婚條例下,到了適婚條件的男女們都迫不及待娶妻嫁人,成親生子,讓越國的人口實現爆發式增長,為“三千越甲可吞吳”打下堅實的人口基礎。
圖片:孩子剛出生劇照
2、管仲
齊國之所以能成為春秋五霸之首,是因為拜管仲為相,實行了他提出的一系列增加人口政策,其中比較突出的是“九惠之教”,重點照顧年過古稀的老人,免去家中男丁的徵役,甚至家中老人過世,官府還要提供下葬的棺材。減少壯年的後顧之憂,專心經營小家庭,繁育後代。
如果家中只剩小孩與婦女,日子實在過不走的,官府規定,養三個小孩可以免去“婦徵”,養四個小孩,全家都不用“婦徵”,在艱苦一點養五個小孩的,官府除了安排一人伺候,還要每月發放兩個名額的口糧,到小孩成人能自理生活後結束。
圖片:管仲劇照
管仲還發現,盯著老人與小孩似乎沒法一下子增加人口數量,更重要的在於民間男子根本就娶不上媳婦,士大夫及以上的階級人群都是妻妾成群,後院有一個妻子,三個夫人,九個嬪妃,二十七個世婦,八十一個御妻,這樣一通數下來,女子哪裡夠分配啊!
管仲想了一招解決光棍的辦法,建議齊桓公減少後宮女子的數量,讓日夜獨守空房的女子回家婚配,春秋霸主齊桓公非常有魄力,聽後覺得這個辦法可行,於是第二天就以身作則,遣散後宮大批女子,齊國的諸侯王們也紛紛效仿,送了不少獨守空房的女子回家。
於是,歷史上“內無怨女,外無曠夫”的美好景象就出現在了齊國,人口也在短期內得到快速增加,進一步奠定了齊國的霸主地位。
圖片:遣散後宮大批女子劇照
二、戰國1、商鞅
戰國時期群雄逐鹿,秦國的人口也在急速銳減,為了儘早恢復國力,商鞅提出的變法裡也有關於鼓勵生育的條例,司馬遷筆下的《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大概意思是:一家農戶中有兩個兒子及以上,成年後如果不自立門戶、娶妻生子,就要對這戶人家徵收成倍的戶口稅。這條法令的目的在於催促早婚早育,鼓勵各自謀生。
賦稅本就是壓在百姓身上的一座山了,如果賦稅再翻一番,百姓將會無路可走,為了不交單身稅,秦國成年男子不得不早日成親,這也讓秦國離宏圖霸業更進一步。
圖片:商鞅提出關於鼓勵生育的句子
三、漢朝1、劉邦
每一個新朝代的建立,都意味著百姓剛經歷長時間的戰亂,戰爭帶來的人口銳減,與天下是否安穩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所以劉邦建朝後頒佈了不少鼓勵百姓生育的政策,以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
公元前200年劉邦就規定:“民產子,復勿事二歲”,就是說,如果誰家生下了兒子,兩年內不用服兵役,上繳賦稅。
還主要針對女子做出了規定,凡女子在15歲至30歲之間不成親的,就要面臨“一算”120錢的罰款。但因為戰爭捲走了太多男子的性命,姑娘們想嫁卻找不到好婆家,還是有不少女子寧缺毋濫,就算被罰款,也不願草草嫁人,所以這項規定沒有為漢朝人口的增加帶來明顯的成效。
圖片:劉邦與頒佈的政策劇照
2、劉盈
劉邦駕崩,兒子劉盈繼位後,開始對這項規定作出更改,把之前的“一算”翻到了“五算”,這意味著到了適婚年齡不出嫁的女子,要上繳的罰款整整翻了五倍。
這下本來繳了罰款還能養活女兒的家庭,立馬紛紛尋找婆家匆匆嫁人,就算送去給人做妾,父母也願意。只是,這可苦了當時的姑娘們了,一生只能將就著過。
圖片:女子被迫草草出嫁劇照
3、劉炟
東漢的第三位皇帝劉炟也出臺過一條鼓勵百姓生育的條例,“今諸懷妊者,賜胎養穀人三椹斛,復其夫,勿算一歲。”不僅生兒子的家庭三年內被免除賦稅和兵役,還要送懷有身孕的女子三椹斛穀子,她的丈夫也被免除一年的賦稅和兵役。
圖片:懷有身孕的女子劇照
四、唐朝1、唐太宗李世民
李世民登基後的第一年,釋出了《令有司勸勉庶人婚聘及時詔》,把一個地方男女的婚配數,納入地方官員的績效考核,地方官員如果促進百姓姻緣,讓孤寡人家減少出現,實現戶口人數的增加,則會被優先考評在前,反之則會被考評為差,這從側面反映出朝廷對人口問題的重視程度。
跟漢朝只管收五倍的單身費相比,唐朝頒佈的政策顯得格外有人情味,還有一條這樣的政策,一個家庭的成年健康男子可以分得朝廷八十畝田使用權,加有產權的二十畝私人田,合計一百畝良田。年老之後或者殘廢了,還可以分得四十畝良田生活,而待嫁閨中的姑娘則不享受這些福利。
但姑娘要是嫁人了,不僅有孃家的嫁妝,朝廷還要分發給她三十畝良田,在以農業為主的生活環境下,田地就是人們賴以生存的財富,所以姑娘們都是自願早早嫁人生子,得到三十畝田。
圖片:《令有司勸勉庶人婚聘及時詔》節選
五、清朝從康熙繼位打理朝政開始,人口出現大幅度增長,這與他改進後的賦役制度有關,“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的規定,讓百姓不再為新生兒的降臨有任何賦稅負擔,也有能力多生孩子了。
但時間一長,這條制度慢慢出現了漏洞,雍正繼位後漸漸實行攤丁入畝,百姓不再需要上繳人頭稅,讓人口真正實現爆發式增加,到道光十四年時,人口突破4億大關,足足佔了世界人口總數的四成,大大奠定了人口大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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