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起“光棍”這詞想到雙11、光棍節、鑽石王老五等等,無非就是指到了婚育年齡卻無配偶的單身男子。
這個單詞在我國元朝時期就有了,在民間稱地痞無賴一類人物為“光棍”,如《元曲選·殺狗勸夫》“楔子”中有:“卻信著這兩個光棍,搬壞了俺一家兒也。”明清兩代,“光棍”之稱頗為盛行,成為官方對流氓的通稱,《大清律》中則有“光棍例”處置流氓罪。當然了隨著時代的變遷語言文字也在變化,“光棍”這個單詞已經不再是貶義詞了,而是有了另外的註釋。
借用一下古惑仔
那麼我們說古代的光棍多不多?
這個要從很多方面去看,好多人說一定光棍不會多,中國戰爭那麼多,每年都要死去很多壯丁,比如三國時期全國人口大約5000萬左右,三國結束後就剩下3500萬左右人口了,還有古時候的勞役也是需要大量的壯丁,所以光棍很少。
但是——
雖然一夫多妻制度是我國古時候的制度,並且我相信大多數男同胞都羨慕古時候的人可以有妻妾成群,如果穿越後最起碼也不會成為光棍。如果是這麼想就大錯特錯了,因為在古代能納妾的也不是普通人,而是極少數上層精英。古代真實婚姻狀況是,極少數人一妻之後納妾,大多數人只有一妻,還有人一輩子打光棍。所以穿越不好到窮人家,可能就要打一輩子光棍了。
一夫一妻一妾
到了明清時期,光棍非常多,明朝有記錄的浙江地區一半男人娶不到老婆,清朝就更加嚴重了,浙江十人之中,八無家室,福建地區有許多四五十歲的男性都找不到老婆,儘管這些記錄有很大的誇張成分,但是這個也反映了當時光棍多的社會現象。一直到現代,我國光棍現象依然十分嚴重。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男女比例失衡,男多女少一直是我國的問題,嚴重缺女人啊,為什麼會嚴重缺女人?這和我國一個非常殘忍的社會現象-----溺嬰直接有關。
1,由於重男輕女的思想影響下,古人重視家族血脈傳承,重視子孫後代,比起女兒長大就嫁去別家,人們格外看重作為家族希望出生的兒子,甚至在丈夫去世留下妻兒面臨分家的時候,有兒子的可以全部繼承家裡的財產,而有女兒沒有兒子卻只能繼承原有財產的三分之一,足以看出古時候的人們對子嗣的看重程度。其次,無論是在下田勞作還是上陣殺敵,比起男子的幾乎全能,女子的弱勢之處就顯得格外鮮明。
2,嫁妝費用高,遣嫁困難是在文獻中提到的最多的溺女嬰原因。宋代以來,女子的嫁妝逐漸增加,一些家庭為了湊夠嫁妝,甚至借錢、賣地、賣房。男家以厚嫁為榮,如果女子的嫁妝很少,就會受到男方的恥笑與薄待,甚至公公婆婆也會低看新媳婦。甚至結婚以後,女方的家庭還要經常給男方送禮。富裕的家庭尚且為嫁妝所累,貧窮的人家更加是不堪重負了。這樣嫁妝的多寡厚薄直接影響到女子在婆家的地位,加之古時候女子地位普遍低,被磋磨致死也不是沒有,為了辛苦養大的女兒能有好日子過,父母必定要費心準備嫁妝,這也就造成了不少女子出不起嫁妝嫁不出去。
貧困家庭只能放棄女嬰,所以多數女孩出生就會被父母溺亡殺掉,先秦時期就有這樣現象,明清時期尤其嚴重,南方比北方還要嚴重,溺殺一兩個較為常見,多的溺殺五個以上,所以很多光棍的老婆在出生時候就被她們的父母殺死了。
溺女嬰
以上是女方的原因,而造成古代光棍眾多的第二個原因是經濟問題,和今天一樣,古人結婚娶老婆也非常費錢。窮人家連吃飯都成問題,哪來的錢娶老婆啊,然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也使女性資源全部集中到上層的精英社會,非常不利於窮人娶妻,當時的女性也是屬於個人資產範圍,古代婚姻對錢財的重視比現代還要嚴重,所以很多女子寧可被賣入富人家,也不願意嫁給窮人為妻,就和“今天寧可在寶馬車裡哭,也不在腳踏車上”笑一樣。
那麼第三個原因就是古代貞潔觀念了,這個原因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光棍的原因,宋朝開始,理學盛行,倫理道德比生命還要重要,正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社會強調了女性的貞潔,強調了女性從一而終,男人喪偶可以再娶,女人喪偶不可以再嫁,所以有了烈女,有了貞節牌坊。明清時期倫理道德強化到了頂峰,只要訂婚,即使沒有出嫁,丈夫死了,女方也要守寡盡節。這種限制更加惡化了可婚女性資源的短缺,加劇了女子娶妻的難度。
所以我國現在有3000萬光棍面臨娶妻困難問題,因此羨慕古人可以妻妾成群,那麼你們穿越回去,並且還在社會底層,無論在那個時代估計也很難娶妻,這就說明了,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