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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戰爭時期我軍俘虜了美軍戰俘,但是為何經常把他們放掉呢?其實這裡充分體現了毛主席和彭帥的智慧。戰爭初期,敵軍由於對志願軍寬待俘虜的政策毫不了解,加上敵方的欺騙宣傳和語言隔閡,寧願在戰場上戰死,也不願意投降,不願意被俘,即使被俘,寧願就地被槍殺,也不願意跟志願軍下火線,戰俘逃亡現象嚴重。

因此,在第一次戰役中,敵軍官兵十分頑強,拒不繳槍的佔多數,被斃傷者多,生俘者少。為挫敗敵人的反動宣傳,消除敵對情緒,志願軍通過釋放戰俘、戰場喊話等方式,宣傳寬待俘虜的政策。在第二次戰役前夕,志願軍領導人建議釋放一批戰俘。1950年11月17日,彭德懷、鄧華、杜平致電中央軍委、總政治部,請示:擬在下一戰役前,釋放一百名美李偽俘虜(內美俘三十名,偽俘七十名),以擴大我軍優俘政策,打破敵人怕殺心理,並準備十九日夜由前沿陣地送出。

18日,毛主席回電指出:“你們釋放一批俘虜很對,應趕快放走,爾後應隨時分批放走,不要請示。”18日夜,由志願軍政治部組織釋放了103名戰俘,其中,美軍戰俘27人,南北韓軍戰俘76人。在釋放之前,進行了簡短的教育,開了歡送會,舉行了會餐。釋放時,派汽車把他們送到陣地前沿,並告訴他們萬一過不了對方警戒線,仍然可以回來。許多被釋放的戰俘感動地說:“我們永遠忘不了你們的好處,以後決不再與你們為敵了。”

但由於美帝國主義是近百年來侵略中國的罪魁之一,又是這次發動侵朝戰爭的禍首,廣大指戰員在北韓戰場上又親眼看到美軍燒殺姦淫的罪行,思想上對美軍懷有極大的仇恨。因此在戰鬥最激烈慘酷的時候,也發生過少數違反寬待俘虜政策的事。對此,志願軍司令員彭德懷於1951年11月釋出了關於對投降的敵軍官兵和俘虜,堅決執行“四項保證”的命令,即:保證生命安全;保證不沒收私人財物;保證不虐待,不侮辱人格;保證受傷者給予治療。

各部隊以“四項保證”為內容,進行了深入的思想教育,執行俘虜政策的情況檢查,表揚了好的單位和個人,違反政策,情節嚴重的,酌量給以處分。從而提高了全軍指戰員堅決執行“四項保證”命令的自覺性。

從此,志願軍各部隊嚴格執行寬待俘虜的政策和“四項保證”,自覺做到對俘虜不殺害,不虐待,不侮辱,不沒收個人財物,傷者給予治療,不講條件地執行寬待俘虜的政策,用志願軍戰士的話說,就是做到:“眼不紅(不殺俘虜)、手不動(不拿俘虜財物)、俘虜人格要尊重(不侮辱俘虜)”。同時,對執行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寬待俘虜政策的進行耐心的說服教育,情節嚴重的酌情給予處分,做到賞罰嚴明。

在運動戰階段,攻防轉換頻繁,戰線極不穩定。志願軍對俘虜的輕傷戰俘,可經簡單救治帶下戰場,對無法救治及時帶下戰場的重傷戰俘,出於人道主義,則就地釋放。第一次戰役中,第40軍俘獲了一些重傷戰俘,對他們進行包紮治療後,仍送回敵方陣地,由敵人自己去收容。

這樣,既體現了志願軍的人道主義精神,擴大了政治影響,又減輕了戰俘管理工作的壓力和負擔。志願軍政治部及時推廣第40軍的經驗,規定了對重傷戰俘的處理辦法:1、以師為單位在就地較大村莊集中,派醫務幹部進行一般治療,留給食物,並可擺美俘字樣以避空襲;2、派專門工作人員動員群眾或通過政府將傷兵逐段向敵方轉送。民工工資可按日給糧5斤,由政府或部隊派出幹部負責押送。由於各軍採用了此種方法,較好地解決了部分敵重傷戰俘的問題,也更好地起到了瓦解敵軍的作用。

攻心為上,攻城為下,這一點是美軍永遠學不到的智慧。

參考資料

【1】鮑明榮.中國人民志願軍在抗美援朝戰爭中的戰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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