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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一個下午,天氣爽朗,倫敦的英王道上熙熙攘攘,越來越熱鬧。路旁店鋪一家接一家,豪華的精品店是少數時髦人士光顧的地方,多數人口袋裡錢不多,愛逛那些擺滿花裡胡哨的商品的商店。狹窄的人行道上擠滿裝模作樣、招搖過市的人,逛商店的人和呆頭呆腦看熱鬧的人。最招眼的是那些裝束奇怪的“朋克”,他們的“註冊商標”是招眼的印第安莫希幹人的髮型、腦袋頂上留著一綹頭髮,兩邊剃得精光。還有一些青年更時髦,他們穿著老式服裝,臉上塗得五顏六色,身上也學部落人那樣掛著叮鈴當哪的飾物。其他人則是聞英王道上這一奇景之名的外國遊客,要親臨現場一睹為快。

倫敦更值得觀光的地方有的是,為什麼英王道會這樣吸引遊客?顯然是因為外國人從遠方聽說英國的這種已經司空見慣的現象,“慕名”而來。英國人,特別是24歲以下的年輕人,有許多已不再是曾給莎士比亞以靈感的單純、快活的年輕人了—如果他們曾經是過的話。由於在今天的不穩定的經濟局面中找不到他們的地位,英國年輕人正在大量脫離社會主流,組成一股股與普通文明相悖的既複雜又奇特的團伙成了英國的“部落民”。

誰也不知道現在究竟有多少這樣的“部落”,但是最顯眼和最肆無忌憚的是那些臉上五顏六色、身穿開了線的緊士裝、隨心所欲的“朋克”。他們把英王道當作他們的首都和檢閱場。但是,還有光頭派。

每個“部落”都有自己的臉譜、圖騰、偶像和音樂,甚至還有自己的語言。

這些“部落”的裝飾令人看了目瞪口呆。朋克歌手尼克·雷諾茲說:“我們的穿戴與眾不同。骯髒的皮外套、項鍊、紋身。部落人把臉塗得花花綠綠是為了把敵人嚇走和儲存自己。我們現在正是這麼幹的。項鍊幹什麼用呢?他們說英國是自由的國家,但我們也可能脖子上套著鎖鏈。”

英國究竟有多少人參加這類團伙,連那些與社會學家一樣密切注意著“部落”的動靜的警察也說不清,但大概有數十萬之多。貧窮的失業青年最可能參加邦夥。英國經濟仍然呆滯,所以許多失業青年感到自己永無找到職業的可能,眼看要靠救濟過活。城市修整工作使許多英國城鎮顯得枯燥無味,缺乏特點。這些情況也是促使一代青年自處於社會之外、從模仿部落人中間找生活趣味的原因。

對英國多數青年來說,他們的前途從未像現在這樣暗淡。布拉德福德大學的高階講學者、研究反主流文化的傑弗裡·皮爾遜說,“在英國,青年人幾乎沒有什麼辦法參加社會活動。英國似乎覺得簡直無法對青年說你是更大的整體的一部分。”於是,一些青年在服飾、音樂、生活方式上表示了自己的抗議。

到1976年,朋克們開始以有意使人覺得不堪入目的打扮和下層社會的談吐去推翻任何依然存在的偶像,於是,一股股不合社會規範的,自私自利的和有時是虛無主義的反主流風氣隨之興起。研究這些現象的作家彼得·約克說:“他們對於未來的解釋就是根本沒有未來。這種現象意味著英國在向過去倒退。我們的國家現在可怕得四分五裂了。”

這種風氣絕不僅限於存在於英國。法國除了朋克外,還有飛車黨斯德哥爾摩有光頭派;甚至東德也有光頭派和朋克,是從西德電視上學去的。

然而,其他國家的這類“部落”都沒有英國這樣普遍,這樣肆無忌憚。倫敦的社會學家保羅·科裡甘說:“戰後歷屆政府都允諾使青年享有支配自己的生活的權利。青年們認真地看待這些諾言。現在,他們感到自己被拋棄了。他們不要宮殿,但是他們要求國家曾經允諾給予他們的東西:職業和對自己生活的一定程度的支配權。”

在倫敦哈默史密斯宮的洞穴式舞廳裡,3,500多個舞迷汗流浹背,亂哄哄地擠作一團,其中有的身穿黑色網孔短袖衫,有的身著緊士裝,有的繫著釘滿飾釘的腰帶,有的掛著用骨頭串成的項圈,有的把腦袋弄成印第安莫希幹族的模樣。不少人來自外地,甚至從坎特伯雷、伯恩默思等地遠道而來。“樂死人”樂隊在臺上使勁兒地彈唱,主要歌手賈茲的臉上和手臂上塗滿泥巴,像一個土人武士。隨著賈茲的狂熱的歌聲,人群動作劃一:似乎面對著來襲的敵人,他們一邊發出“嗚嗚”的吼聲,一邊跺腳,一陣緊似一陣。在舞池最前面的人跳著朋克的“族”舞“波戈”,按著刺耳的不和諧的音樂節拍一上一下地又跳又蹦。舞會的高潮是賈茲唱安魂曲,那首安魂曲的歌詞是:“什麼時候啊,那些有意義的話已不再有意義,什麼時候啊,你已無話可說,什麼時候啊,它開始惹你發愁?安息吧!”

這首歌聽起來雖然沒有什麼意義,然而卻代表著朋克思想的核心:世界已變成荒誕無稽的世界,所以,只能以奇裝異服、發狂似的音樂和荒唐的舉動來面對這個世界。

英國科學進步協會在1984年8月舉行了一次會議,《泰晤士報》教育副刊主編斯圖爾特·麥克盧爾在會上發表了一篇題為“生長在八十年代”的演說。他指出,窮富人之間的鴻溝,就業者和失業者之間的鴻溝越來越寬,如果社會因而出現動亂,那也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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