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出過不少名人,文如党懷英,武有雷萬春,而文武兼備者,非張春莫屬。張春,字景和,城關街道辦南七村人,明萬曆年間中舉、天啟年間進士,任過山東堂邑縣令、刑部主事官、永平兵備道、太僕寺少卿、監軍兵備道等職。他為人剛正,堅守氣節,在明與後金 (清)的鬥爭中不為利誘,寧死不降,以堂堂正正的道德精神和民族魂魄書寫了一個大寫的“人”。
起於燃眉之時
明代慣於文臣武用,武將陣前廝殺,三軍統帥往往卻是文人。《明史·張春傳》載,明天啟二年(1622),後金大舉南侵,遼東遼西全部失守,朝廷急需衛邊將才之時把張春擢升為永平、燕建二路的兵備道道官,負責監督地方軍隊並管理地方兵馬、錢糧、屯田和維持地方治安等。鎮守長城腳下的永平期間,張春雖籌劃有方深孚眾望,但也遭到陰險小人的嫉妒,關內百姓為他訴冤,張春說:“我已經把自己交給這座城池,不敢絲毫有所逃避。只是一定要做些對邊疆有益的事情,這是我誠摯的忠心,是用來報效皇上並儘自己的職分的。”不久,帥眾將收復了永平等城,兵火之後的永平街巷破敗,張春盡心安撫,百姓更加感激他。明崇禎四年(1631)八月,清兵包圍了大淩河城,崇禎皇帝命令年已六十七歲的張春監軍前去迎戰兩萬清軍精銳騎兵,兩軍激戰風雨之中多時,終因寡不敵眾中埋伏,張春等三十三名將領被俘。張春的妻子翟氏得知他兵敗被俘的訊息後悲痛欲絕,自縊身殉。
可俘絕不降志 皇太極下令殺掉了兵敗被俘的大部分明軍將領,僅留下張春等八人。當被留人員押至皇太極賬中時,其它七人都戰戰兢兢跪拜,唯獨張春不跪而且瞪目怒罵,高聲大喊快快殺我,絕食兩天堅決求死。性格爆烈的皇太極在大義凜然的張春面前沒有了一絲脾氣,轉而一味地遷就忍讓,先是親賜每日三餐,再是准予迎駕不跪之禮,又是賬內賜座,後來又留養於與皇宮一牆之隔的三官廟,這都是當時對漢人最高的禮遇。張春在三官廟度過了十個春秋,一直穿著漢人衣冠,蓄髮不剃頭。他鄙視降清的“漢奸”,罵他們豬狗不如。皇太極親自去探視,他正矜危坐不理不睬,惱得侍衛拔出劍來要殺他,張春昂首迎著劍鋒不為所動,看在眼中的皇太極對他更加敬重。張春對大明忠心不貳,忍辱苟活在後金,一心都在促成後金(清)與明朝議和上,“一息尚存,死不瞑目”。
身心交託大明
在後金建國以來俘獲的明朝官員中,張春是職務最高的,皇太極為他慷慨悲壯、鐵骨錚錚的風采所折服,立志勸降為己所用,所以並沒有把他送進監獄或給八旗官兵做奴隸。軟禁三官廟的日子裡,張春始終以大明臣子自居,從不卑躬屈節,寧死不肯降清。每天早晚,他都會用黃紙寫一張“大明太僕寺少卿張春不敢忘君父,天地神明鑑之”的字幅以明志,甚至坐臥起居都要朝向明都北京方向,日夜哭不絕聲,並且罵以為常。政治家皇太極對張春的“無禮”並不計較,反對他誓死效忠明朝的氣節由衷欽佩,特意傳旨興辦八旗學校培養子弟“讀書明理”,以造就忠君愛國人才。明崇禎十三年(1640),清軍圍攻錦州,清入關的最後一次大戰役—鬆錦之戰揭開序幕,眼見明清議和心願已成泡影,76歲的張春從希望到失望再到徹底絕望,這年臘月十三在三官廟從容殉國。清康熙三年(1664),張春之子張伸將其父遺骸自遼陽起運回大荔老家,忠魂迴歸故里與翟夫人合葬,家鄉人民將他的靈位奉入鄉賢祠祭祀,載入《大荔縣誌》永世流芳。
“心在人之內,丹誠哪可忘。風疾草自勁,歲寒鬆愈蒼……富貴不可淫,威武甘鋸湯。千秋有定案,遺臭與傳芳……”這,就是忠勇大氣的張春;這,就是大荔人骨子裡滲透的剛硬。(來源:美荔大荔(美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