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往昔,昨天的歷史,依然歷歷在目。
話入正題。
這裡,就來說說明孝宗(朱祐樘)主政時期的太監李廣,說說李廣之死,說說白米、黃米的隱語,說說牽連其間的種種。
事情還需要從明孝宗之父明憲宗(朱見深)說起。
據明人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一《弘治中年之政》記載:
成化(公元1465年~公元1487年)時期,西番僧人答(又作劄[zhā]、扎)巴堅參被稱之為尚師,明憲宗封他為萬行莊嚴、功德最勝、智慧圓明、能仁感應、顯國光教、宏妙大護(一作悟)法王、西天至善金剛普濟大智慧佛。
查閱《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三可知:
答巴堅參被皇帝敕封一事,時在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夏,農曆四月二十日。
後來,明憲宗崩逝,明孝宗朱祐樘立。
據載,成化二十三年(公元1487年)明孝宗即位之時,答巴堅參的封號已經被革除了。
就相關歷史事件簡單分析:
明孝宗掌權之初的做派,似乎是要與其父明憲宗對佛、道、方術的偏信與見重有所區隔。
不過,到明孝宗弘治九年(公元1496年)時,朱祐樘似乎又染上了朱見深的舊習,本年,他敕封灌頂大國師答巴堅參為西天佛子。
此外,根據明孝宗的旨意,道錄司左正一王應琦等三人,也被恢復了真人高士的原職。
此處所謂的“道錄司”,始置於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歸屬於禮部;主要掌理道教徒相關事務;其主官稱正印、副印,下設左右正一二人、左右演法二人、左右至靈二人、左右玄義二人等;行於各省,則府置道紀司、州置道正司、縣置道會司。
弘治十年(公元1497年),朱祐樘又前進一步,御賜真人王應琦、陳應循等真人印,並予以誥命(皇帝封贈官員的專用文書)。
在面對這些封佛置道的事件時,回望前塵,明憲宗成化時期的僧人繼曉、官員李孜省等以旁門左道倖進,到明孝宗初期,這些人全都伏法受誅。
一切,也不過猶如發生在昨日一般。
既然說到僧人繼曉與官員李孜省,考慮到他們與本文主要人物李廣的共性,這裡,有必要對他們一一剪影介紹。
關於僧人繼曉,可參看《明史》卷三百七·列傳第一百九十五《佞幸·繼曉傳》。
繼曉,江夏僧人。
明憲宗時,繼曉憑藉秘術、依靠中官梁芳而進用,被授予僧錄司左覺義,進升右善世,並被命為通元翊教廣善國師。
此處所謂的“僧錄司”,與上文的“道錄司”性質相同,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置,隸屬於禮部;掌管僧侶相關事務;其主官為正印、副印,下設左右善世、闡教、講經、覺義等;行於各省,則府置僧綱司、州置僧正司、縣置僧會司。
這位國師繼曉,每天引誘皇帝做佛事。
其間,因在京師西市建造大永昌寺,逼迫居於其地的民眾數百家遷徙,花費國帑數十萬白銀。
後來,員外郎林俊上請朝廷,斬殺梁芳、繼曉等人以謝天下,結果,林俊自己差點被皇帝殺頭。
繼曉也算是聰明人,看到彈劾風起,他擔心會遭受禍患。於是,他嚮明憲宗上請,說是要回鄉奉養母親,請求皇帝許可,同時,他還向皇帝請求給予其空名度牒五百道。繼曉的請求,朱見深全部答應。
不過,繼曉的退歸,最終還是沒有逃過罪罰。
在明孝宗初期,因科臣林廷玉上言,繼曉被逮治棄市。
說完繼曉,再看看李孜省。
關於李孜省,可參看《明史》卷三百七·列傳第一百九十五《佞幸·李孜省傳》。
李孜省,南昌人,曾以布政司吏員待選京中官職,其間,因貪贓事發,他藏匿京師不歸。
其時,明憲宗喜好方術,李孜省就學習五雷法。
何謂“五雷法”?
據明代鄧志謨《咒棗記》(又名《薩真人得道咒棗記》)第三回《薩君秉誠心修道 三神仙傳授法術》載:
乃教薩君以“五雷大法”,教導他心記憶體神,口中呵氣,手上運訣,腳下踏罡,遣雷神驅雷將,打動了五方蠻雷。又教他:亥為天門,在天門上起天火;坤為地戶,在地戶上起地火;卯為雷門,在卯上起雷火;戊子上起霹靂火;巳、午、未上起太陽三昧真火。運的雷轟轟烈烈,有驚天震地之勢;起的火炎炎赫赫,有烈山燎原之威。以此法驅邪邪滅,懾祟祟伏,這便叫做“五雷法”也。
習練五雷法而外,李孜省還深厚結交中官梁芳、錢義等人。
這樣,李孜省後來便以符籙進用。
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李孜省被特旨授予太常丞(正六品),但因貪贓被劾,遂改為上林苑監丞(正七品)。
其後,李孜省向皇帝進獻淫邪方術,並與梁芳等人表裡為奸,逐漸開始干預政事。
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李孜省被擢升為右通政(正四品),寄俸在本司,仍然掌管上林苑監丞之事。
其時,僧人繼曉等人,全都尊貴顯達,並與李孜省相倚為奸。
此後,李孜省雖有小挫,但官路通暢,權勢不衰。
直到明孝宗即位,李孜省才被謫戍邊衛。隨後,他又被逮繫,下入詔獄,坐罪交結近侍,按律當斬、妻子流放二千里之外。皇帝下詔,免其死罪,仍然戍邊。李孜省不勝捶笞拷打,病死在獄中。
繼曉、李孜省的前事仍在眼前,與他們類同的後事繼續發生。
(本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