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國滅趙和滅楚之後,唯一剩下的齊國也沒有機會苟延殘喘,等到天下一統,嬴政則是真正站在了帝國的巔峰,而這一刻等到嬴政的其實並不是和平,相反對外之後的疲憊,轉而會演化成內部的爭鬥。而這一爭鬥貫穿了歷史,無外乎就是君權和相權的對抗掰手腕,究竟是精神領袖還是實際掌權人。
秦始皇
而這一爭鬥的開端就是著名的分封制還是郡縣制的決策,當時群臣在嬴政的面前討論此事,當時的丞相王綰建議郡縣和分封一起實行,像是燕、齊、楚等遠離秦國中心的地區,應該採取分封制,讓秦始皇的孩子前去建立封國,這麼一來也就能緩解中央的行政壓力。對此有一個人嗤之以鼻,這人位置沒有王綰高,但是權力確實實際掌控,此人就是李斯。
李斯認為分封就是五百年來混亂的開端,要不是因為分封制度,又怎麼會有秦始皇的一統天下,諸侯之間的混戰不休呢?
李斯
但這一切又和君權有什麼關係呢?何為郡縣制?郡縣制不過是集中權力的一種方式,之所以放棄分封而選擇郡縣,也是要讓地方歸為皇帝直接管控。地方郡守的長官不再是貴族和公室,而是由皇帝親自選擇和任命的官員,這麼一來這些官員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端好自己的飯碗,對皇帝一個人負責即可。地方的財政收入如何和官員沒有太大關係,他們只需要做到聽命一人,保持地方穩定即可。
君權和相權
而分封相當於是在國家內建立了一個有一個領主,而領主不但是要和皇帝產生關聯,還需要直接關注民生。畢竟國家不管飯,只能靠著當地的發展來提升財產。這麼一來各個領主都會想盡辦法發展,所以這也是能省去中央行政壓力的舉措。但相對而來的就是皇帝無法直接掌握到地方諸侯的動向,也沒辦法做出制約。
但是選擇了郡縣制則又引發下一個問題,歷史裡有一句話叫做帶著問題前進,也就是在解決一個問題時往往會帶了新的問題。比如郡縣制阻隔了分封制的弊端,但是郡縣制相對帶來的是官僚權力集中於一人,那就是丞相。丞相是百官之首,如此一來就會有著丞相的任命權,這也就帶來了官僚群體對皇帝的威脅。
秦始皇
所以秦始皇嬴政二者都不要,而是選擇了郡縣制,外加分權丞相。也就是將原本的相國一分為二,設定了左右丞相兩名,其中左丞相官職大但是權力小,說出名字來或許都沒人知道,那就是馮去疾。而右丞相則是官職比左丞相小,但權力卻要高於左丞相,所以這又完成了一層制約。
除此之外皇帝一稱呼的由來也同樣不只是就名稱而論名稱,當時嬴政認為自己已經一統天下,不再適用於王稱號,於是商量新的稱號。這時候李斯等人則是建議泰皇這一名稱,原因有兩個,一來泰皇是神話里人間的領袖,而且是地位最尊貴的,第二則是因為泰皇實際上就是東皇太一,是一個楚國人信仰的神仙。而且楚國人信奉這個,久而久之會利於對楚國人的統治。
始皇帝
可以說不管是在格調上還是在氣勢上,泰皇都已經具備,那麼為什麼秦始皇還要拒絕呢?這也就反應了秦始皇的心態,秦始皇想要的是天下之大,唯我獨尊。這也就意味著在想到皇帝的時候,不是涉及神明,不是涉及任何人,而是我就是我。長期以來泰皇的確可以是一個不錯的名稱,但是背後卻會聯想到上古王道思想,也就是舊有的制度,這些都是開創煥然一新的帝國所不能接受的事實。所以秦始皇拍板,兼具三皇五帝,取名為皇帝。
始皇帝
再次回到郡縣和分封制的爭論上來,郡縣不一定會比分封制好,單獨論對錯本身就是不負責任的說法,而是應該因地制宜,因時而論。對剛建立的秦帝國來說,郡縣的好處在於集權,但天下歸為一統,面對突然壯大的疆土,分封的好處會大於郡縣。分封的概念是派遣皇室成員去接管地方,而隨之而去的是一個領導者外加軍隊,所以能迅速地穩定局勢。而郡縣則意味著要有一個龐大的官僚體系以及足夠的官員,不然任命誰去當郡守?這些郡守手下的官吏從何而來?所以這些都要靠郡守、縣令到達地方之後才能去實現,這也就意味著單槍匹馬去應對動盪的地區,這怕不是走馬上任,而是腦袋掛在腰間。
但不管怎麼說秦始皇確定了郡縣制度,卻不曾想,這一制度也因為事宜不適而引發了後續的很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