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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有言:“兩國交兵,不斬來使”。這在古代乃至近現代戰場上,似乎都成為了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如《日內瓦公約》就曾規定:不得殺害虐待俘虜,老人、孩子等弱者,更不得傷害雙方的談判人員。也正因此,即便兩國矛盾不可調和,使者一般情況下都能保住性命。

    縱觀歷史,如此優待使者的政策,其實最早出現千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公元596年,楚國派遣申舟出使齊國,卻特意囑咐他繞開宋國。聞聽此事,宋國執政華元非常生氣,他認為:楚國的舉動是在侮辱宋國!為此,他便提前設下埋伏,將楚國使者殺害。

    此事一出,怒不可遏的楚莊王當即派出大軍,圍困宋國都城長達9個月。宋國難以請到援兵,國內狀況又不好,只能派華元為使者,前往洽談相關事宜。華元知道按正常流程很難解決問題,遂鋌而走險,半夜潛入楚軍帥帳,挾持了楚軍統帥子反,他聲色俱厲道:“中國現在已易子而食,如逼我們簽下屈辱條約,我們將不惜舉國同亡。但若楚軍退軍30裡,中國將唯命是從。”就這樣,楚國竟真和宋國停戰,並退兵30裡,而華元也主動成為人質前往楚國。這一典故便是後世赫赫有名的“兩國交兵,不斬來使”。

    的確,兩國交戰沒必要在使者身上撒氣。互相善待對方的使者,也算是為彼此留了一條後路及對話通道,更不會激起敵方的誓死抵抗之心。不過,戰爭並非一成不變,在有些時候,斬殺使者的做法雖然不道義,但卻能扭轉局勢。

    公元75年,漢朝漢明帝去世。北匈奴察覺到機會,便隨反叛了的車師共同進攻耿恭軍。耿恭其人素來頗有謀略。即便形勢不利也毫不氣餒。城中沒了水源,他就親自掘井15丈,直至出水。糧食耗盡,他便用水煮鎧甲和弓弩,吃上面的皮革等物充飢。大家士氣低落,他就親自為大家打氣,使眾人毫無二心。匈奴單于久攻不下,又見耿恭減員嚴重,便派出使者招降,甚至表示願將其封王。

    但耿恭見到使者,卻把使者誘騙到城頭,在眾目睽睽下把他殺死,並將其屍體掛於城頭炙烤。這樣的做法絕了他們想投降的心思,也令城中士兵個個振奮。匈奴單于見狀則更加憤怒,命士兵日夜攻城。但在高頻率的攻城下,反而造成了己方更大的傷亡。最終,耿恭等到了漢朝的援軍。他的做法與其他時期的做法相比,無疑是不人道的,但在破釜沉舟之下,卻在與匈奴之間的戰爭中佔盡先機,也帶著兄弟們活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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