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到了公元前180年,當週勃、陳平、劉章等人誅殺諸呂之後,在選誰繼承皇位問題時,有選齊王劉襄的,有選淮南王劉長的,還有選代王劉恆的,最終以劉襄舅舅駟均和劉長舅舅趙兼兇惡、劉恆母族薄氏“謹良”為理由,選劉恆繼承皇位。
當長安向代王丟擲“橄欖枝”時,劉恆趕緊讓他的舅舅薄昭往長安跑了一趟,應該是作為全權代表去的——孃舅最親,完全有資格臨機決斷。
至於秘密洽談了些什麼內容,我們不得而知,史書也沒寫(誰敢寫?!)。
但這個過程是這樣的:長安先釋放出意向,代地派出代表,代表回去,然後代王到達長安臨時住所,長安方面再派出天子法架迎接代王入宮。然而這實際完全就是一筆交易。
而對應這筆交易的是:《史記》中寫到的“先代王未入立為帝而王后卒,及代王立為帝,而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這話你品,細細地品,能品出血腥與恐怖來,感覺前一段是交易的“首付款”,後面的是一次兌現的“尾款”,也就是說,舅舅薄昭帶回去長安方面條件是:只有清除了呂家的人,我們才能選你做皇帝。
這也太血腥了吧?能不能不做皇帝而保住母子五人性命?幾乎不能,因為功臣樊噲因為娶了呂后妹妹呂嬃為妻,呂嬃之子樊伉也受牽連被誅殺,並且其他劉姓王(比如城陽王劉章)的呂家老婆及所生兒子也都保不住。
殘酷的事實就是:意向達成後,先殺死代王后(像是“投名狀”),然後長安方面同意過去,到達後,確定被立為帝,然後回頭把所生四男全殺死(史書說,更病死)。
那,如果這樣,劉恆心裡內疚不內疚?也許,這就是人生,別人做了皇帝,劉恆的妻兒也照樣保不住,也許會捎上劉恆和薄太后。(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