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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地有英雄就有叛徒,我們對叛徒的行為深惡痛絕,中國抗戰時期典型的一個叛徒,投靠日本人,背叛國家殘害同胞,做的樁樁件件讓人無法原諒。

叛徒是終會被唾罵的,英雄是註定載入史冊被人們所銘記和傳頌的,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說的這個人卻很特別,他曾經是小學課本上的“英雄”,因為一次和歹徒搏鬥,阻止其炸橋而被炸掉一個手,因此他的事蹟被傳開,成為人人敬仰的英雄,他叫劉學保。

劉學保的故事發生在1967年,當年他的事蹟還被編入小學語文教科書,甚至還出版了漫畫書,用以對小學生和所有人民進行關於英雄主義和階級鬥爭教育。

然而,在“特殊時期”結束,糾正一些錯誤案件時,經過深入調查,發現劉學保是個“偽英雄”,他為了成為英雄,製造了這麼一起假炸彈案,殘害了同胞,最終在1985年7月,蘭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謀殺罪使其終身監禁。

這樣的“真相”

事情發生在一個普通的夜晚,那是1967年12月17日,大概晚上9點左右,甘肅省永登縣赤木哈村附近的大通河水泥橋發出一聲爆炸般地巨響,大橋看守人員聽到爆炸聲匆忙跑到現場,入眼便看到劉學保左手鮮血淋淋倒在地上,對著他們不停喊道:趕緊抓住那殺千刀的人,趕緊,他要炸橋,快去看看橋上是否還有炸藥。

留守人員聽後,立即尋找,在橋東面路上發現了血肉模糊被燒傷的林場工人李世白。工作人員立即將兩人送往醫院,劉學保住院後,因傷勢過重,做了割腕手術,而李世白則因為頭部受傷過重,在第二天凌晨3點左右死亡。

根據相關記錄,事件發生後,永登縣公安局進行了調查,但是並沒有發現李世白要炸橋的線索。基於這一現實,當地公安局向蘭州、甘肅兩省公安廳軍事管理委員會報告了調查結果,要求將李世白炸橋爆炸案定“懸而未決”,不能直接就下結論。

但是,在那個特殊的時代,理性的判斷最終沒有佔上風。根據劉學保部隊領導的說法,確實是李世白試圖炸燬大橋,因為他曾經是原國民政府憲兵隊成員,而劉學保表現良好,絕對不會有錯,就這樣,劉學保被一步步報道成了英雄。

"英雄"是這樣鑄就的

1968年4月2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日報頭版刊登了一篇長文。文章寫道: 劉學保同志是八一一零軍某部三連的副班長,憑藉對主席的無限忠誠,以及對階級和階級敵人的深深仇恨,他獨自作戰,冒著被炸死的危險拯救了這座橋樑,他創造了驚天動地的成就,為主義的新時代譜寫了又一首華麗的讚歌······。

1968年1月10日,劉學保被蘭州軍區授予英雄稱號。在那之後,他又因其他事件獲一等功獎勵,晉升為副教官,還受到了國家領導人的接見。

18年後真相大白

至於前國民政府憲兵隊副指揮官李世白,18年來一直被冠以“叛徒”的帽子,他的家人也深受牽連,多年來的生活飽受苦楚,李世白的妻子被歹徒下放到定西的農村,他的大兒子被誣告放火燒了劉學保展覽館,他的大女兒也受到頗多迫害。

直到1978年,“李世白炸橋案”發生地連城林場當年的工作人員,才給當地縣委寫信。在這封信中,很多人對這個案子表示懷疑,直到1982年9月,永登縣委、蘭州市委安排專人審查此案。

在1983年7月,軍方也和當地政府開始聯手調查,終於於同年11月9日,蘭州市公安局斷定,所謂的李世白爆炸案根本沒有發生,是劉學保自己策劃了這次襲擊,目的只是為了騙得榮譽和個人前途,聽後讓人不寒而慄。

調查結果顯示,李世白居然是被劉騙去大橋然後殘忍殺害的。更讓人唏噓的是,當時李世白被劉學保用石頭砸傷頭頂,導致頭皮開裂,尚未斷氣,及時醫治可能還有救。

但是在和劉一起送去醫院的路上,被我們恨恨捅去的槍托,和在醫院沒有得到及時的治療,最終不公正地死去。

令人細思極恐的是,這一切都是劉學保自己自導自演,他不僅故意將李世白約到橋便將其殘忍殺害,還為了更有說服力,自己生生的打傷了自己一隻手,甚至於到了需要做切腕手術的程度,這樣的一個人對自己都如此心狠手辣,實在是太可怕了。

可就是這樣的人,竟然享受著榮譽快活自在地生活了18年,那18年裡不知道他有沒有一點內疚,我想他這樣的人大概沒有吧。更令人膽寒的是,李世白因為被認定為炸橋分子,所以沒有被醫護人員及時救治,醫護人員選擇去救劉學保,間接導致他重傷去世。

雖說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他永遠都在。可對於當事人來說,那遲來的正義,讓當時的他們及家人承受了百倍的痛苦。希望現在的世界不再有這可恨的黑暗,希望每個人心中都留有一點點純淨,為了不再做出沒有弄清事實就踩上一腳這種事,也許那一點點善意能讓當事人有一瞬間淡淡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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